政治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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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政治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的整体优势,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政治工作例会制度(试行)》(中国党[2007]144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政治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公司系统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
3.研究公司党的建设、“四好”班子建设、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及重大问题或事件的处理意见或应对措施。
4.研究其它有关事项。
第四条会议时间
政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第五条会议组织
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
会议由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通知并做好考勤、登记。
第六条参加人员
1.公司分管党群工作、监察审计部门的有关领导;
2.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公司机关党委委员;
4.根据需要安排会议所涉及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单位党支部或行政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会议准备
会议召开5日前,由党群工作部下发预备通知(特殊情况临时提前通知),做好会议议程安排。
根据会议议程,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准备,提供书面汇报材料,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八条会议程序
1.党群工作部汇报公司系统上季度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提出本季度政治工作计划;
2.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分别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
3.会议所涉及的其他部门及基层单位汇报相关问题及处置意见;
4.公司领导对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第九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送公司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必要时下发基层单位。
各部门按照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第十条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
各部门要对口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及时收集、掌握全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综合信息,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单位要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政治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