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吴中经济开发区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定,我单位将积极配合,严格按审计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对以下相关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向审计分局提供的项目工程结算和其他相关资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规、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编制的,公允地反映了工程项目的建设、财务收支情况。

二、向审计分局提供的项目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和招投标文件;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采购设备及主要材料合同、清单、发票及出入库资料;重大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及竣工图等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的,无虚假不实等内容。

三、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在承诺之日已全部提供完毕,资料内容是齐全完善的。

无依据、依据不足部份不计入工程造价内。

四、对审计分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资料含糊不明、相互矛盾等问题,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行补充或加以说明,不故意拖延或作虚假证明。

超期不提供的,按不利于施工方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

五、对由于本单位应补充或说明的工程结算资料提供不及时,而无法继续实施审计需要中止审计退回相关资料时,将在审计分局发出书面退回资料通知书三天内,组织人员至审计分局办理资料退回手续,接收原提供的所有工程资料。

六、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相关事项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已安排到位,具体
授权名单已提交审计分局。

各相关人员将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全过程参与审计人员对现场查勘测量、工程量核对和材料设备价格、相关定额套用等内容的确认和签字,以及有关审计疑义等事项的协调解决。

七、在审计过程中上述相关人员除离职调动、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将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审计分局,并将督促各责任人员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对接任人员明确责任和分工。

八、对审计分局提出的工程审计初步结果,将及时转交施工单位,在审计规定的期限内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核对,同时将书面核对一建及时反馈审计分局,对有争议的问题将本着尊重客观实际、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态度与审计人员协商沟通解决,不故意拖延、互相推诿。

九、对已经与审计人员核对结束,确认无异议的审计结果,将在审计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和单位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签字认可。

十、对本单位难以明确或不能承诺的相关事项将以书面说明方式专门进行陈述,并交至审计分局。

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