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与群测群防工作手册防震减灾工作包括地震监测预报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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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烈度表

前言

地震灾害是自然灾害之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全社会共同关心防震减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防震减灾工作包括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地震监测预报是基础,地震灾害预防是重点,地震紧急救援是关键。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地震安全环境,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任务。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在1966年邢台地震之后起步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群众性基础工作,它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涵盖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工作。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对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温家宝总理曾指示:“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尤其是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从柳州市具体情况看,加强群测群防的工作,可以弥补我市专业地震监测台网的不足,提高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利于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柳州市非常重视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专门下发了《柳州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施办法》,对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编写的本手册,内容涵盖了防震减灾常识,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衷心希望本手册能够为大家关心支持防震减灾事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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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

一、总则

(一)为指导和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制定本工作大纲。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遵循本工作大纲的基本要求。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指非地震系统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从事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防御行为。

(三)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1.地震宏观异常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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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收集地下水、气体、地声、地光、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并及时向上级地震部门汇报。

2.地震灾情速报

震后及时收集灾情,随时向上级政府及地震部门报告。

3.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向社会公众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

4.社区地震应急平时指导社区群众做好地震应急的准备工作,临震、震后组织社区群众开展避震、自救互救和抢险工作。

5.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宣传房屋抗震知识,推广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标准图纸,指导乡(镇)民居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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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测防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部门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对市(县)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地方各级财政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群测群防员的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七)市、县地震部门应制定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目标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建设

(一)市、县地震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地震灾害环境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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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积极推进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相应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多震区,应全面开展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社区地震应急、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等工作。在少震、弱震地区,应重点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工作。

(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防御城市的社区,宜设立防震减灾联络员,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和地震应急工作。

(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多震地区的乡(镇),应设立防震减灾兼职助理员或联络员。

三、地震宏观异常测报

(一)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

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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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如生物、地下水、地形变、电磁、气象等,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并把观测结果进行记录。

(二)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

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首先是调查出现的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

调查人应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

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还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

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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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

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附件)上报。

上报的方式一般应将填写的表格以尽可能快的形式报给市、县地震部门,对突然出现的、规模很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之外,还应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用最快的速度上报市、县地震部门,也可同时上报省级地震部门。

四、地震灾情速报

(一)地震灾情的观察和估计

地震发生后,地震灾情速报员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的房屋、景物的变化;根据观察结果,结合人的感觉,对照《中国地震烈度表》中的三类基本标志性现象,粗略估计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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