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法益犯既未遂及竞合问题研究——以典型个罪为视角展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件, 却可能符合 了其他犯罪的构成要 件, 从有效保护
法益 出发 , 显然 不 能宣告 无罪 。在 仅 符合一 罪构 成要 件 时 , 接 以该罪 定 罪处 罚 即可 , 在 同时 符 合 两 个 直 但
但没有劫取到财物的, 人身权法益遭受到了现实的侵
以上犯罪构成要件时, 以何罪定罪处罚 , 则是需要认 真对待的问题 。例如生产、 销售假药罪 , 从理论上讲 ,
成盗伐 林木 罪 的未遂 。
单 法 益犯 虽然 也 会涉 及 到想 象 竞 合 与法 条 竞 合
的 问题 , 通 常从一 重处 罚 即 可 , 但 而复 法 益犯 , 常 通
的危 险 , 确定 故 意 杀人 罪 的既 未 遂 。又 如 盗 窃 罪 , 通 常根 据 被 害人是 否 失 去对 财 物 的控 制 或者 行 为 人是
2 1 年 9月 01 第2 4卷 第 5期
云南大学学 报法学版
J u a fYu n n Unvri a E i o o r l n a iest L w dt n n o y i
Se tmbe , 011 pe r2 Vo_ 4 No 5 l2 .
文章编号 :N 3 — 14 / 2 1 )5— 4— 6 C5 13 D(0 1 0 4 0
在符合 复 法益犯 构 成要 件 的同时 , 还符 合其 他犯 罪 的 构成 要件 , 且 , 时虽 然不 符合 复法 益 犯 的构 成要 而 有
否控制财物为标准判断既未遂。但是 , 复法益犯既未
遂 的判 断通 常要 复杂 得多 。例 如 , 劫 罪既 侵 害 了人 抢 身权 又 侵 害 了财 产权 , 造成 了被 害人 轻 伤 以上 的结果
为 国家 的林 木 资源 是本 罪 的主 要 法 益 或 者选 择 性 法
刑 法 理论 上根 据 一个 犯 罪 行 为 所 侵 害 的法 益 的 数量 , 或者 说 根据 罪名 所 保 护 的法 益 的数 量 , 罪 名 将 分 为单 法 益 犯 ( 如故 意 杀 人 罪 、 窃 罪 ) 复 法 益 犯 盗 和 ( 如抢 劫 罪 、 害公 务罪 ) 妨 。从 理 论 上讲 , 法 益 中可 复 能存在 主要 法 益 与次 要 法 益 之 分 , 可 能 是 并 列 关 也 系 , 可 能是 选 择 关 系 。 犯 罪 既 未 遂 认 定 的关 键 在 还
作者 简介 : 文俊 , 海市闸北 区人 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杜 上 法学博士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 究员( 海,00 0 陈洪兵 , 上 20 7 ); 南京师范大 学法 学院副教授 , 法学博士( 苏 南京,1 06) 江 2 04 。

为便 于讨论 , 文不 区分法条竞合与想 象竞合 , 本 概称竞合 , 原则上从一重处罚。
中一个法益 , 就成立犯罪既遂。复法益犯 由于侵害了两个以上的法益, 则通常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时还 符合 其他 犯 罪的构 成要 件 , 形成 竞合 关 系, 一 重处罚 即可 ; 未达 本 罪的定 罪要 求或 数额起 点 , 从 在
但 达 到 了其他 犯 罪的 定罪要 求 或数额 起 点 时 , 以其他 犯 罪定 罪处 罚 。 应
义 。对 于单法 益犯 , 根据 法 益是 受到 现实 的侵 害 还是
威胁 , 常不 难判 断 既未 遂 。例 如 故 意 杀 人 罪 , 据 通 根 杀人行 为是 导致 了被 害 人 的 死 亡还 是 仅 产 生 了死 亡
去对于林木的控制 , 则盗伐林木还只是未遂 ; 若认 为 他人林 木所 有权 是 主要法 益或 者是 并 列法益 , 仅构 则
复法益犯 既未遂及竞 合问题研究
造成严重危害 , 又使得消费者因为被骗而遭受 了巨大 的直接财产损失 , 从理论上讲 , 既构成销售假药罪 , 又 构成 了诈骗罪 , 若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特别 巨大 , 能否 最终 以诈骗罪论处?由于刑法第 2 6 6 条诈骗罪条文 中存在“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的规定存在 , 而 成为 法律 适用 上必 须认 真研遂 ; 合 ; 一 重 处罚 复 法 既 竞 从


问题 的提 出
益, 则抢 劫行 为 只是 未 遂 ; 认 为 人 身权 法益 与 财 产 若 权 法益 是并 列 法 益 ( 必 须 同时 具 备 ) 则 抢 劫 行 为 即 , 还 只是 未 遂 。 又 如 , 伐 林 木 罪 既 侵 害 国 家林 木 资 盗 源 , 侵 害 了他 人林 木 财 产权 , 行 为人 刚伐 倒 林 木 又 若 即被抓 获 的 , 由于林 木 资 源 已经 遭 到破 坏 , 以若 认 所
害, 但财产权法益尚未受到现实 的侵害, 若认为人身
权法益是主要法益或者选择性法益 , 则抢劫行 为已经 既遂 ; 认 为 财 产 权 法 益 是 主 要 法 益 或 者 并 列 性 法 若
既侵害消费者 的健康权 , 又因为欺骗行为而侵害了消 费者的财产权 , 假定销售假药既对消费者的人体健康
益 , 盗伐 林木 已经 既 遂 ; 认 为 国家 的林 木 资 源 与 则 若 他 人林 木所 有权 是并 列法 益 , 因为被 害人 还没 有失 则
于, 行为是对法益造成了实 际的侵害 , 还是 尚未造成 实害而只是具有法益侵害 的现实 的、 紧迫 的、 具体 的 危 险 I 因此 , 益对 于既 未遂 的判 断具 有重 要 的意 生。 法
法学论坛
复 法 益 犯 既 未 遂 及 竞 合 问题研 究
— —
以典 型个 罪 为视 角 展 开
杜 文俊 陈 洪兵

要: 若复法益犯 的数 法益存在主要法益与次要 法益之分 , 则只有在主要 法益受到现 实的侵害
时, 才成立既遂; 若数法益是并列关系, 则只有并列法益 同时受到现 实的侵 害时, 才成立既遂, 否则, 还 只是 犯 罪 未遂 ; 若数 法 益没 有主 要 法益 与 次要 法益之 别 , 即数 法益 间 系选 择 性 关 系, 只要 侵 害 了其 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