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讲解学习

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讲解学习
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讲解学习

第二章药品调剂和药

品管理

第2章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

1.重点掌握处方的定义、结构、分类印刷用纸颜色与标记

2.重点掌握处方规则、常见通用的药名词干和处方缩写词

3.重点掌握用药适宜性审核的举例和处方审核结果的判读

4.重点掌握常用药品的别名

5.重点掌握药品质量影响因素及药品的特殊贮存与保管方法

6.重点掌握需要特殊注意的药品品种

7.重点掌握常见给药剂量计算方法

第一节处方

处方的定义: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第二节处方审核

第三节处方调配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63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药师等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严格凭处方使用药品,不得向非就诊者销售药品。 4、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上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配。 5、对易导致过敏反应国家规定应进行皮试的药品,应要求患者先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调配,否则应拒绝调配。 6、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再售药给患者,并将处方留存。

住院药房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

住院药房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 探讨住院药房药品调剂工作与管理工作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以对住院药房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药师专业素质,改善工作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标签:住院药房;药品调剂;药品管理 住院药房作为医院面向社会的窗口,具有供应药品和为患者提供药学信息服务的巨大作用,其工作核心集中在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该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医院医疗质量。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工作关系重大,任何细小的差错都有可能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引起医疗纠纷。因此,笔者认为,要保证优质、高效的服务,提高医院的整体形象,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必须对住院药房的工作进行科学管理。本文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探讨总结住院药房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工作体会,以供参考。 1 药品调剂工作 1.1处方调剂工作①在处方调配过程中,药师需进行处方复核、评估、核对、发药、安全用药指导等基本操作[1]。药师在工作过程中按照”四查十对”的方法先对处方进行审核,然后进行调配药品,确认无误后正确书写药袋或黏贴服药标签。在审方过后执业药师认为存在不符合《处方管理法》规定的信息,需立即与处方医师沟通确认,如确有不符,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牢记以患者为中心,耐心为患者解释原因,及时处理问题,确保患者用药安全;②药师在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以及面对患者药物咨询等工作时,采用开放式柜台与患者面对面交流。药师在交代患者用药时,要向患者讲清所发药品的药效、用量、服药时间、保管等一般信息;面对患者有进一步咨询时,药师要耐心讲解食物的影响、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等;在交代特殊剂型药品使用时,如滴眼剂、气雾剂、干粉等,必要时药师需向患者做用药演示,保证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1.2 摆药调剂与退药处理摆药调剂:①口服药调剂:由于住院患者的口服药要求不吸潮、不溢酒、不受空气污染等,故实行“单剂量发药”。各病区医嘱发送到病房时间差异较大,一般安排药师中班集中摆药,要求药品、剂量不能出错,交叉核对,保证患者用药正确、安全[2]。②注射药调剂:首先核对住院病区电脑系统传送的医嘱单信息,确认无误后据此摆药,发药。药师在此期间需与临床医护人员保持沟通,尽可能减免差错。退药处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还。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由于患者药物过敏、病情变化调整医嘱、收费差错、患者费用问题等原因,患者提出退药要求。在受理患者退药要求时,严格审查退回药品的质量,要求退回药品包装完好无损,核对生产厂家及批号,确认是否为本药房所发药品,并且药品无特殊贮藏要求后方可执行退药调剂。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调剂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1、药房必须严格执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登记、专用处方(右上角标注“麻”)。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用处方(右上角标注“精2”),专册登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1)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加专科要求的项目。(2)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3)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签名。 3、药房须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调剂时,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是医务科备案的有麻醉处方权的本院医生处方,麻醉药品须使用专用处方。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4、药剂人员发药时,应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5、药房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信用和发放必须做到日清月经结,帐卡相符、帐物相符。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专用帐册最少保存到药品有效斯后2年备查。 6、对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过期、失效、破损、患者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统一监督销毁。

处方和药品调剂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处方和药品调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处方开具、使用、保存和药品调剂工作,提高处方调剂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处方管理和药品调剂管理规定如下。 一、处方制度 (一)、经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同时被授予本院处方权,其在医务部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特殊管理的药品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使用本院统一印制的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各类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四)、处方书写要规范。 1、一般项目即前记部分应清晰、完整,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或注明体重。 3、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4、每张处方只限一名患者用药。 5、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名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能用“遵医嘱”“自用”或不写用法。

6、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外用药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及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要按君、臣、佐、使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名后上方,并加括号,对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常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在用量处签名。 9、除特殊情况外,医师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 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 l、医师签字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医务部留样备案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五)、药品名称必须用药典或国家标准规定名称、通用名或商品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及本院制剂品名必须写正式批准的名称。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用公制单位。如下示: 药品名称剂量X规格X数量 药品名称剂量X数量。 (七)、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对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特殊管理的药品处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药品调剂的界定与管理

药品调剂的界定与管理 【摘要】目的探讨药品调剂的内容和性质,使药品调剂的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方法对广义药品调剂、狭义药品调剂和医院制剂进行了简述和区分,分析了药品调剂的属性及其管理使用法规,并提出了药品调剂权的概念。结果明确了药品调剂的概念及管理法规。结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的制定能更好地规范管理药品调剂。 【关键词】药品调剂;界定;药事管理 随着药事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从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到使用等一系列活动以法规的形式监管起来,保证了药品的质量。药品调剂,这一横跨药品经营(零售)与使用(医院)两大机构的药事活动,在从重视物向重视人的全程化药学服务理念转变的过程中,其内容和性质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有待明确定位;其相关法规条文匮乏,相应管理手段日显落后,须逐渐加以改进、完善,以使药学事业更好地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1 药品调剂的内涵与外延 在药品相关法规中,药品调剂的内涵、外延均无明确的规定,仅在GSP第四章“附则”的第八十五条规定“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时,营业人员根据医生处方调剂、配合药品的过程。”这一定义类似本文“处方调剂”的概念。 1.1 广义药品调剂(简称药品调剂,下同) 广义药品调剂是包括处方调剂(凭处方调剂)、非处方调剂(无需处方也可调剂,如社会药房销售非处方药)及其所包含的药物信息(DI)服务等在内的药学技术服务。它是涉及多项药学领域的多单元操作过程,其步骤一般包括收方、审方、配方(包括取药;分装;临时处方药剂的配制等不同内容)、包装、核对、发药[1]和用药指导等。 1.2 狭义药品调剂 狭义药品调剂“系指按照医师处方专为某一患者配制的,并注明用法、用量的药剂的调配操作”[2]。是广义药品调剂中的一个操作单元,即配方步骤中临时处方药剂的配制(相对于医院制剂的固定处方制剂)。 调,《说文》和也。这是调剂的本义。现在的处方一般是不需“调”与“配”的,仅仅是取药、发药,就连中药调剂原本包括对药材的加工炮制,现今也仅剩对中药饮片的简单称量、包装,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调剂”。也有处方的调配属狭义药品调剂范围,包括:“中药单剂量汤剂的代煎或做成其他适于服用的剂型;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消毒液的稀释、配制;非常规、个体化使用药品的简单溶解、稀释或复配;各种皮试液的配制;各种肌肉或静脉注射液(包括化疗输液)的配液: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 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二)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一)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并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处方审核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处方经审核后方可划价、调配。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划价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审核员签字后,方可电脑划价、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查十对”,即: (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 (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药综第二章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习题解析

第二章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 最佳选择题 依据“处方”的涵义及其重要意义,哪一个属于处方的其他医疗文书 A.药品出库单 B.病区用药医嘱单 C.病区领药单 D.临床诊断书 E.患者化验报告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处方的种类和结构 1.处方的概念 广义的处方——是医疗活动中关于药品调剂的重要书面文件。 狭义的处方——《处方管理办法》中医疗机构使用的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是医疗机构的重要医疗文书,具有 A.适宜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B.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 C.技术性、经济性和合法性 D.技术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E.经济性、法律性和合理性 【正确答案】B 以下有关处方具有法律性的叙述中,哪个最正确 A.因处方造成医疗差错,医师、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B.因处方造成医疗差错,药师应负有法律责任 C.药师只具有调配处方权 D.医师只具有开具处方权 E.因处方造成医疗事故,医师应负有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A 处方的性质 1.法律性 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处方权; 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权和修改处方权; 因开具处方或调配处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技术性 3.经济性 以下不属于处方“后记”内容的是 A.特殊要求项目 B.医师签章 C.药品费用 D.发药药师签章 E.调配药师签章 【正确答案】A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调剂 一、处方的意义和结构(参考《处方管理办法》) (一)处方的概念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掌握以下三点: 1.处方由谁开具: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处方由谁调剂: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处方的作用:处方是发药凭证。 (二)处方的意义①技术上的意义:处方是药师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②经济上的意义:处方是统计调剂工作量、药品消耗数量及经济金额等的原始数据;③法律上的意义:在发生医疗事故或经济问题时,处方是追查医疗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三)处方的结构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计、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四)处方的种类 1.按性质:中药处方、西药处方;2.按部门和药物:普通处方(医保处方、自费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麻醉药品处方、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按规定用不同颜色的纸张印刷,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二、处方调配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一般包括以下过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说明与指导。 1.审核处方首先是开方医师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不同的药品是否使用规定的处方笺书写,还包括以下内容:①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②处方用量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③剂量、用法;④剂型与给药途径;⑤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⑥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调配药品(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保存”;(6)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7)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8)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

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和调剂制度

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和调剂制度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应使用专用标准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由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规定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由执业医师根据相关规定开具。 (2)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患者的一般情况、临床诊断要填写清楚、完整,与病历记载相一致;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逐方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处方保持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存放,保存期限为2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剂制度 (1)各调剂室由双人审核、调配、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以上职称人员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门诊调剂室应固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 (4)门诊、住院药房设置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橱),应当每天结算、交接班,交接班应有记录。 (5)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处方、调配、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

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一般包括以下过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说明 与指导。 1.审核处方首先是开方医师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不同的药品是否使用规定的处方笺书写,还包括以 下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量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调配药品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保存”; (6)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7)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8)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3.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说明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以上时要特别说明;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尽量做好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药品的摆放1.根据药品性质所要求的条件,对不同性质的药品应按规定放置冷藏、干燥处,常温以及避 光、冰冻等分别保存; 2.根据药品管理法要求,分别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分别专柜加锁保存; 3.从药品价格出发,对贵重药品单独保存; 4.对一些误用可引起严重反应的一般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等宜单独放置; 5.对于名称相近、包装外形相似、同种药品不同规格等常引起混淆的药品应分开摆放并要有明显标记。 来源:考试大-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 对差错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原则 差错处理应遵守以下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 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 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5.认真总结经验,对引起差错的环节进行改进,订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责编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医师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处方调剂资格。 2.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调剂资格安排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标准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分述如下。 一、审方: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合格的 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 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 查验公费证与号码。 2、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 尤需注意。 3、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 等配伍禁忌药存在。 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 2-3味药物合 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 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 5、处方中药物是否有缺位等。 二、计价: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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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配: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张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整齐清洁等。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四、复核、包装与发药: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符合资质的主管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按取药牌发药,发药时要与患者核对姓名剂数,无误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必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证患者用药有效。

药品调剂与药品管理

小单元(三)处方调配 (三)处方调配处方调配的内容(1)能按照处方的记载正确准备药品 (2)通过通用名、商品名、别名、品牌名来确定药物(3)识别合适的包装和贮存要求 (4)单剂量调配 (5)用法用量签及特别提示的准备和粘贴 (6)核查与发药 [讲义编号NODE702063000206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积水潭医院发药坐“滑梯”8秒钟完成配药 [讲义编号NODE702063000206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 (2)通过通用名、商品名、别名、品牌名来确定药物; ↓ (3)识别合适的包装和贮存要求; ↓ (4)单剂量调配; ↓ (5)用法用量及特别提示标签的准备和粘贴; ↓ (6)核查与发药。 [讲义编号NODE702063000206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处方调配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保存”。

6.有条件的单位,尽量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7.调配或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8.注意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 [讲义编号NODE702063000206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住院医嘱调配—— 1.医嘱的调配 (1)一般采取每天调配的方式发放长期医嘱药品,临时医嘱需要急配急发。 (2)住院患者口服药按每次用药包装,包装上应注明患者姓名和服药时间。 (3)需提示特殊用法和注意事项的药品,应由药师加注提示标签或向护士特别说明。 [讲义编号NODE702063000206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2.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 (1)审核出院带药处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药名、剂量、用法用量、疗程、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等。 (2)加注服药指导标签。逐步开展出院患者用药教育,提供书面或面对面的用药指导。 (3)在药品外包装袋上应提示患者:当疗效不佳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告知医院及药房电话号码。[讲义编号NODE702063000206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院相关规定软制定本制度。在医院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到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即具有独立处方权。《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交有关科室(医务部门、药房、划价收费处)存档备查。 2.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3.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才能有处方权。 4.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考核、批准。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房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开具的处方必须具有处方医师的签名及签章,二者缺一不可。药剂人员凭备案签名及专用签章接受配发药品。任何人不得模仿或代替医师签字。 7.处方的有效期: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三日有效。急诊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和原因,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8.处方应按普通处方、急诊处方、麻醉药处方分类使用。 二、处方书写规定 1.处方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需清晰,书写要完整,不得涂改。必须用同一墨色,同一笔体书写。如有修改,必须由处方医师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以示负责。 2.处方内容及要求 2.1处方前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费别、门诊号/住院号、开方科室、处方日期、临床诊断。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晰明了。 2.2处方正文 2.2.1处方正文内容一律横排,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药品名称依据本院制订的《药品目录》名称为准。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代号。若患者要求外购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药品,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必须在用法用量处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 2.2.2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克(g)、毫克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_处方调配管理制度规定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_处方调配管理制度规定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规定 加强处方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篇 目的 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 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责任 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 含药师和中药师 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 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国家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按处方销售。 国家规定要进行销售登记的品种要进行如实登记。 国家规定零售药店不得出售的品种不得购进及销售。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篇

一、药剂人员调剂处方一定要遵循《处方管理办法》。 二、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有错误或建议其他药物代替时,须经医师同意更改并从新签字后配发。 三、凡不按规定书写,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或错写等不符合标准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剂。 四、对有差错的处方进行登记。 五、处方调配权获得、管理 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各调剂岗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六、处方保存年限 普通处方 年,精神药品处方 年,麻醉药品处方 年。 七、处方必须有投药人、复核人签字。 八、将普通处方、公费处方、农村合作医疗的处方分别装订、保管。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调剂、登记并单独装订、单独保管。 十、调剂处方如出现差错,及时处理,马上报告,并做差错登记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篇 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审核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超剂量等情况,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特殊管理药品的调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程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

药品调剂及处方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二.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药品。 三.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四.药师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核处方,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五.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如发现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六.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不合理用药的问题,并按有关程序报告。 七.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八.处方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单后,交复核、发药人。 九.中药配方应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进行调剂,称量准确。毒性药材(设专用称)要逐剂称量,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药材均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配完处方后,必须经过核对药味无误后,再行包装,并将病人姓名、

医院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 规程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基本操作规程为:收方——审方——调配处方——核对处方——标注用法用量——复核——发药。 1、收方:双手轻取患者处方。 2、审方:指调剂员收到患者提交的处方后,在配方过程中和发药前对处方进行的核对。处方审核是调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差错、事故,保证调剂质量的关键。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处方书写;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处方审核的工作应由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1) 审查处方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案号、就诊科别/病房床号、开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是否合格。 (2) 门诊处方应三日内调剂。超过有效期的处方,应由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更新处方日期并签字后,方可调剂。 (3) 每张处方限开五种药品。品种数超过规定的,应经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在原处方上注明原因并签字,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调剂。

(4)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应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5) 严格执行药品的剂量规定。对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 ①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不超过三天用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一周用药量;癫痫、结核、肝炎、糖尿病、咼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②对于特殊管理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对于特殊患者、特殊情况用药需经处方医师特别注明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配。 (6) 处方用药应与临床诊断的相符合,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应合理。 (7) 不得有重复给药现象,处方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 (8) 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法用量超过常规的需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 (9) 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由医师写明、重新签字,核实无误,方可调剂。 (10) 调剂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自行修改处方。 (11) 确认已交费处方的收费盖章有效。 2、调配:指处方经审核合格后,依照处方要求取、配药品的过程。调配药品时必须按照调配顺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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