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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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影响
摘要:中国全面实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政策,
完成了20年来规模最大、最漫长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
革与政治和经济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经国务院批准,首先在上海开始实施“营改增”的试点工作。“营改增”不仅仅是
制度上的改变,主要是对建筑业会计核算方面有着诸多影响。主要表现在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企业税负、财务报表等影响。因此,企业要主动适应税制改革的变化和影响,针对变化企业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加强员工的培训及工作素养,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实现未雨绸缪更好的让企业享受“营改增”的“红利”。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财务会计;措施及建议
在新常态的经济背景下,我国经济遇到了巨大的挑战,虽然2016年国家第一季度GDP实现6.7的增长,第三产业
占比加大,显示出我国调结构已初显成效。但建筑业由于国内经济向稳增长发展,建筑施工面积及GDP的贡献率呈下滑趋势,使得建筑业面临巨大的压力。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营改增”的实施与完善将决定我国十三五规
划目标完成。这也意味着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营改
增”政策自2011年在上海实施流转税制改革以来,试点行业及地区在不断的扩大。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已全面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建筑业定为11%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建筑业涉及的环境、各方利益相对复杂,进项税额的抵扣很难完全抵扣,使得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收益很可能低于预期。因此,为了深化“营改增”税制,避免建筑业“营改增”产生诸多不利因素,我们重点研究“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1984年增值税首次在我国施行,由于增值税有着很好的避免重复征税的效果,有利于企业分工和能够减少漏税行为发生,为我国税收提供了保障。因此我国加速“营改增”的步伐。由于建筑业处于第二产业,重复征税情况很严重。首先,“营改增”前建筑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不能进行抵扣,而原材料占建筑成本约三分之一,因此材料在流动过程中发生了多次征税情况导致增值税链条断裂,从而使建筑业成为增值税链条上最终“消费者”。其次,目前建筑业普遍存在分包挂靠现象,由母子中标后交由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分包环节多。但是在“营改增”后,这种在营业税下可进行分包挂靠的现象将会受到增值税不能抵扣的现象发生,企业将自行承担增值税的最后消费者,很可能难以将分包份额从总份额中准确剔除。
二、“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方面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由于在营业税的背景下,会存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营改增”后包含营业税的科目将会消失,所以“营改增”对会计核算的影响首先是会计科目影响上。但是科目涉及的不多,会计科目“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内设九个专栏进项税额。而且由于增值税税率有六种基本税率0%、3%、6%、11%、13%及17%,因此对于会计核算要求加大大增加,要根据商品的不同的增值税率来进行计算。而且“营改增”也会对会计核算的金额产生影响,由含税金的入账额变为不含税的入账金额。由此可见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会计科目大大增加,核算方式也更加复杂,这都会对会计核算的处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
由于建筑业本身存在着诸多特点,范围广、周期长、环境复杂等等,因此“营改增”的实施是否能减轻建筑业的税负关键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上。因为“营改增”前建筑业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变为11%,虽然在增值税背景下可以进项税额的抵扣,但是进项税额是否能完全抵扣将直接关系着企业自身的利润。如果在进项税额能够完全抵扣的条件下,企业税负将会减轻,但是进项税额只能部分进行抵扣则将加大企业税负。因此,企业要提前做好应对措
施,避免企业税负的增加,促使了我国经济建设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由于建筑企业在“营改增”
前缴纳的是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含税价格,所以企业购买的原材料及固定设备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数值是含税值。而增值税是价外税,是不含税值,所以资产的账面价值将由含税值变为不含税值,账面价值将减少。
我国大企业资产基本都含有大型的设备,特别是高速、路桥施工的企业,价值达十多亿。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原值中扣除之后,固定资产的净值就下降,又由于负债总额不变,所以根据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资产的结构就发生变化,进而资产负债率提高使得对企业的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又因为材料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能抵扣进
项税,造成企业的负债增加,最终使得资产负债率增加,影响企业的运行发展和信誉。由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的一项资产,营改增后其会对资产负债表的“应缴税费”、“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等科目产生影响。不含税的价格使计税基础减少,同样折旧较税改前有所减少。“应交税费”中不再含有“应交营业税”,相应的,所以它
的期末余额必然会减少。
2、对利润表的影响。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
属于价内税。“营改增”以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科目将会由含税收入扣除税费,是收入金额降低,企业的主要的业务收入是减少了不少,同时在销售收入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净利润也没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营业利润率将会变大,这是因为“营改增”后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了,而且利润表中将剔除增值税。“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将处在完全竞争的
市场中,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由于竞争增加,利润将会被瓜分,因此这将会利于市场优胜劣汰,企业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立于优势地位。虽然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及设备在合同价格差异不大,而实际上,并不是所有成本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所以无法抵扣的成本,会使毛利比原来减少,这也会给企业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
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经营及投资活动上。因为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工程尾款支付比例不高,施工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就会不按时全部交工程款,会扣留质量保证金、垫资款等,这些暂扣款通常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付款,但增值税当期就要缴纳,这就会造成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从而使企业现金流减少。
三、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与建议
(一)认真做好思想和组织机构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