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固废基免烧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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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固废基免烧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2月19日,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固废基免烧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潞城区店上镇北村,北纬36°25'59",东经113°2'19",为新建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水泥仓、粉煤灰仓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9月21日,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备案[2018]170号文件进行了备案。

2019年2月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固废基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3月12日由潞城区环境保护局以潞城环函[2019]30号文对其作出批复。

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完工。

公司委托山西科利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展竣工验收监测,出具《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固废基免烧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科利华检字[2019]第J094号)。

项目自立项至今无环保处罚、群众举报、中央省督察等环保违法问题。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大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和环评一致。

二、项目建设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按照环评进行了建设,无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应建环保设施及现场检查建设情况见表2及表3。

表2 环评对本工程的环保要求及完成情况表

表4 环评审批要求及执行情况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监测结果

1、大气污染物调查和监测结果

原料、成品运输:限制汽车超载超速、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原料堆场:全封闭厂房结构,洒水抑尘,地面硬化;

皮带输送:全封闭皮带走廊;

破碎工序:在破碎机的顶部设集尘罩1个,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套)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筒仓:仓顶设置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共4套;

落料口:投料、配混料计量落料口上部设1个集尘罩(共4个),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套)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根据监测报告,该项目破碎废气处理后颗粒物监测浓度均值为

7.1mg/m3,混料废气处理后颗粒物监测浓度均值为7.8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49mg/m3,排放浓度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的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物调查结果

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洗漱废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清运,用于沤制农肥。

3、固体废物处理调查结果

(1)除尘灰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无外排。

(2)生活垃圾

在厂区设置生活垃圾箱,将垃圾分类收集,按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处理调查结果

项目通过使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昼间

55.9-58.6dB(A),夜间45.3-4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5、总量控制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的颗粒物排放量为0.494t/a,潞城区环境保护潞城环函[2019]17号文件批复的总量指标为

0.556t/a,实际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指标为颗粒物,经采取全封闭的原料库和原料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山西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固废基免烧砖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潞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现场核查项目无重大变更;监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确定岗位责任人,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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