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申请表(同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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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模板(3篇)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领导: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向贵单位申请进行人防易地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申请背景1. 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我单位原有人防工程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设施老化,已无法满足现代战时防空需求。

2. 城市规划需要。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人防工程所在区域已不再适宜建设人防工程,且周边环境、交通等因素制约了原人防工程的扩建。

3. 经济效益考虑。

原人防工程地理位置偏僻,利用率较低,且维修、保养成本较高。

为提高人防工程的经济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有必要进行人防易地建设。

二、建设方案1. 易地建设地点:经充分调研,我单位拟在(具体地址)新建人防工程,该地点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符合人防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

2. 工程规模:新建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防空地下室面积为(平方米),其他辅助设施面积为(平方米)。

3. 工程设计:新建人防工程将按照国家现行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实用。

4. 工程投资:新建人防工程总投资约为(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万元)。

5. 工程建设周期:新建人防工程计划于(开工日期)开工建设,预计于(竣工日期)完工。

三、资金筹措1. 自筹资金:我单位将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内部资金调剂、融资等方式,确保工程所需资金。

2. 政府补助: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我单位将积极争取政府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

3. 银行贷款:我单位将积极与银行沟通,争取贷款支持,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组织保障1.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由我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2. 成立项目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3. 加强人员培训。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地面总建筑面积
栋号
底层面积
地下室
面积
2
10层以下且基础埋深小于3米底层面积
地下室
面积
3
10层以下且基础埋深小于3米非居民住宅建筑
地面总建筑面积
栋号
地下室
面积
4
单建地下空间面积
栋号
申请建设防空地下室情况
1
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及栋号
6级(含以上)面积、位置及平时用途
6B级面积、位置及平时用途
2
地下空间设防面积及栋号
6级(含以上)面积、位置及平时用途
6B级面积、位置及平时用途
变更原因
要件材料:1、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2、建设单位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市规划局规划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总平面图(标明居住类建筑设计计算户数、人数,以及非居住类建筑各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单栋的首层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剖面图及CAD电子文件8、人防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图中标明规划配建的人防工程位置、面积、防护等级、平时及战时用途、人员掩蔽工程的战时掩蔽人数及战时主要出入口位置等)及CAD电子文件
江苏省南京市人防办
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编号:宁防许结字[ ]第号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地面总建
筑面积
地下室
总面积
建筑物容积率
小区总户数
申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原准予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民用建筑主要参数
1
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超3米(含)以上民用建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1.21•【字号】皖政〔1994〕77号•【施行日期】1994.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4年11月21日皖政〔1994〕77号)现将《安徽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发展利用地下空间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平时发展经济、抗御自然灾害,战时防空抗毁、保存战争潜力的双重功能,可以从整体上增强城市综合发展能力和防护能力。

为了加强我省防空地下室的修建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人民防空条例》和国家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在我省人防重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等民用建筑,应按人防工程建设的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防空地下室的修建,应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防工程建设计划,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兼顾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省、市人防办公室是主管人防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修建的管理工作,制定防空地下室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防空地下室建设方案,参与地下室的竣工验收。

省、市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计划、标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一)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达3米以上(含3米)的建筑,原则上按底层面积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二)城市规划确定的新建居住区、旧城小区改造、统建住宅(含商品房),按地面新建面积(不含第一项规定的楼房面积)的2%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三)中央和地方各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和国家机关兴建9层以下,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项目,其总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以上的(不含教师住宅及中小学教学用房,下同),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以下、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结建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
说明:1.建筑性质填写住宅、商业、办公、教学楼、宿舍、保障房等;
2.10层以上建筑填写总面积和首层面积(如有裙房,填写主楼标准层面积,备注裙房总面积);
3.10层以下分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10层以下住宅建筑填写总面积和首层面积,10层以下非住宅建筑只需填写总面积;
4.统计10层以下非住宅地上建筑总面积时需将裙房总面积一同计入。

5.地下室平时功能填写车库、设备房、商业、储藏、厨房、餐厅、办公等,分别注明面积;
6.本表应提交打印电子稿,并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印章;
7.本表可续页。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防〔2020〕62号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防〔2020〕62号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防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工作,特制定《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人防办反馈。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安徽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工作,依据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8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三)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四)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五)按照结建比例测算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

第四条建设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条件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无需提供技术说明材料;依据第(一)(二)(三)(四)项条件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应提交以下技术说明材料: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应提交通过审查的基础平法施工图和相应的情况说明,地下室空间净高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3.2.1条确定;流砂、暗河、基岩埋深较浅等受地质条件限制的,应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原始地形图、有效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相应的情况说明;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的,应提交有效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有权单位出具的周边建筑物或者地下管网图及相应的情况说明;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提交自然资源、交通、水利、文物等部门的相应依据材料。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27•【字号】皖人防〔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市、县人防办,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制定了《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人防办工程处反馈。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8月27日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范围(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省应建必建的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相应代码06-46界定为工业生产企业。

对于工业生产类项目,其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做配建要求,非生产性用房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三)垃圾处理、储备粮库、轨道交通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其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做配建要求,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等非生产性用房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四)仓储物流、快递、汽车4S店等建设项目,其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不做配建要求,办公综合楼、食堂、宿舍等用房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一)一、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7%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一) 项目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4、《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二) 办理程序1、受理2、发出防空地下室规划设计要求3、审核4、出具建设项目方案意见书(三) 申报材料1、发改委立项批文2、规划方案图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含地下空间)5、其它有关资料(四)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内发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收到规划规划方案图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意见书。

二、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核发(图纸审查阶段)(一) 项目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4《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二) 办理程序1、受理申报材料2、核发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三) 申报材料1、填报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申请表2、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四) 承诺时限(可同时进行)符合设计规范、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三、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单(一) 项目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4《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二) 办理程序1、受理2、现场检查、资料审核3、下发整改意见书4、整改后核发人防工程竣工表(三) 申报材料1、填报防空地下室竣工核定表2、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签署的意见书(四) 承诺时限1、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5个工作日2、有待整改的项目3日内提出整改意见。

市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市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XX市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单位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座机)
电话号码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立项批复文号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号
总建筑面积
m2
地上建筑面积
m2
地下建筑面积
m2
申报事项
“[ ]”内请打钩选择
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
[ ]易地建设费许可(含减免)
[ ]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核确认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
承诺保证
本人(本单位)承诺以上提交的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皖人防〔2020〕60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防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工作,明确减免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地下空间人防综合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经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除国家确定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项目以外,各级地方政府及部门不得批准“减免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有下列情形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易地建设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一)经有权部门认定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及老旧住宅区整治建设项目,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经有权部门认定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安工程”,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新建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教学楼(包含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公共教学用房、教师办公场所以教学活动为主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项目),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经有权部门批准(备案)的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非营利性的全额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营利性的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四)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五)临时民用建筑、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建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以及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2.16•【字号】皖人防〔2019〕94号•【施行日期】201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人防办、财政局: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

人防工程体系是人民防空依托和载体。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是建立完善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人防工程总量快速增长,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工程体系布局和配套建设不够完善,部分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沉淀较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86号),切实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平战结合、融合发展的原则。

坚持人防工程同步建设和易地建设并重,在严格执行结合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人防工程连通、重点区域掩蔽疏散、老旧城区人防建设配套等补短板工程。

认真组织实施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逐步建成指挥、掩蔽、疏散、救援、物资保障等功能配套、互连互通、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

二、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进易地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一)人防工程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法定依据,人防工程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易地建设科学有序开展的必要条件。

省政府令第286号规定,市、县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完成后,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人防主管部门,将人防工程控制性要求纳入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将人防工程纳入控规的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地上地下的一体化规划。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日期: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经办人
电话
手机:
固定: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固定: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建筑面积
9层以下住宅首层建筑面积
高层首层建筑面积
19层以下
20层以上
9层以下公建建筑首层面积
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米)
9层以下公建建筑总面积
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人 Nhomakorabea工程平时用途
说明:基础开挖深度大于3米(含3米)的公建建筑填写“公建建筑首层面积”;
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的公建建筑填写“公建建筑总面积”

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表

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表
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表
编号:年月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地址
批准文件
地面建筑
总建筑面积
m2
公共建筑
总建筑面积
m2
高层建筑
首层建筑面积
m2
多层建筑
总建筑面积
m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申请防空地下室建设有关资料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1
2
3
4
5
6
7
8
战时用途
平时用途
施工图审查文号
质量监督文号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核准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详情:
人防窗口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人防办审批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市人防办、审批大厅各一份。
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详情:
人防办审批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审批大厅、质监部门、审图机构各一份。
建审表-2
防空地下室建设批准书
编号:年月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地址
批准文件
地面建筑
总建筑面积
m2
应建防空地下室
建筑面积
m2
工程类型
m2
出入口数量
防护等级
防化等级
9
10
11
12
13
14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
备注:在符合易地建设条件前的□打“√”。
申请情况说明
我单位新建的项目,符合上述第款规定,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规规定,特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按相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现委托同志前来办理我单位该项目人防审批相关事宜,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予批准。
法定代表人签字:
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
普通地下室建筑面(㎡)
申请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方式
现场/网上申请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五)不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
□(六)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含)平方米;
□(七)应建防空地下室距离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小于50米,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储罐小于100米的;
□(八)民用建筑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九)因场地限制或地势高差大,不能满足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
申请事实和理由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和《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防办发[2018]10号)第二点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因下列条件限制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该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按省定收费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目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该项目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报告(原件)

消防及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消防及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消防及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1、凡在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审核的工程项目,应领取《建筑防火设计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盖章。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报审分为:方案、扩初、施工图三个阶段报审。

各阶段报审的全套(结构图一般不报审)图纸必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和防火设计自审小组专用章方有效。

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1)市计划局的立项批文;(2)市规划国土局的用地红线图;(3)市规划国土局的规划设计要点。

3、室内装修工程报消防审核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1)所在大楼的名称、高度、使用性质及各消防系统的情况说明;(2)所在楼层的整层建筑平面图及装修工程在楼层平面的所在位置;(3)装修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和其他有关各专业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装修材料;(4)大厦管理部门的签署意见;(5)市规划国土局、市建设局的相关批文。

4、甲、乙、丙类化学危险物品的厂、仓、库、站工程的消防报审应提供如下资料:(1)市计划局立项批文;(2)市规划国土局的用地红线;(3)市规划国土局的规范设计要点;(4)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面图及工艺流程图;(5)防火防爆及消防灭火系统设计图纸(全套)。

5、上述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件、资料齐全后,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消防报审手续。

6、对报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一) 项目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4、《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二) 办理程序1、受理2、发出防空地下室规划设计要求3、审核4、出具建设项目方案意见书(三) 申报材料1、批准立项文件、2、规划方案图(一套)(四)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内发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收到规划规划方案图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意见书。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审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审批

流程图
承办机构: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效劳:4125186 监督:3013062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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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科效劳:4125186 监督:3013062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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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市政务效劳中心地震局审批窗口
办理地址:市政务效劳中心二楼地震局窗口
法按期限:3个工作日
许诺期限:1个工作日
效劳:监督:
人防工程平常利用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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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投诉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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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审批表.

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审批表.
收费依据
应收金额
(万元)
实收金额
(万元)
易地建设费
减免情况
备注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批准时间
平时用途




备注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批准时间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报批手续备案表
(乙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
民用建筑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底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数
基础埋深
(米)
总投资
(万元)
用途
报建时间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易地建设原因及依据
易地建设费收取情况
收费标准
情况详
细说明
结建费减免情况说明
申请要求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审核情况
工程总建设面积平方米,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根据人防法规要求,建设单位自建级人防工程平方米,折合可减去平方米的人防规费。公式:自建防空工程面积×层高=应减去规费的面积。其余平方米应按每平方米元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共元。
年月日
审批情况
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编号:
申请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基建负责人
职务
电话
经办人
职务
电话






工程名称
批准文号
工程地址
总投资额
结构形式
基础埋深
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
建筑
面积
栋合计平方米
底层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

安徽:新建筑需建防空地下室

安徽:新建筑需建防空地下室

安徽:新建筑需建防空地下室

【期刊名称】《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年(卷),期】2006(000)017
【摘要】正在审议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对防空地下室建设提出强制性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

根据该《修正案草案》,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个人应该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编制和项目报建的联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该建筑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规划、建设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总页数】1页(P4)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9.275.7
【相关文献】
1.提升资源建设成本效益比的良性循环:以需定建、依用促建、据需推介 [J], 刘菊霞
2.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防〔2020〕2号) [J],
3.论我国结建防空地下室的权利归属 [J], 张鹏
4.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房产测绘与设计建筑面积数据差异问题分析 [J], 马延斌
5.安徽将出台强制规定——规划区新建筑须建防空地下室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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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编号: 说明:1、建设单位请不要修改此表格模板,如填写不下,可复印或另填写一张。 2、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申请表(同步建设)
申请单位 XXXXXXX 申请单位 XXXXXXX 地 址 项目名称 XXXXXXX 工程建设 XXXXXXX 地 点 建(构)筑物名称 XXXXXXX 单 体 面 积 参 数 统 计 层数 X 工程 性质 XXXX 法 人 代 表 承办人 地面建筑总 面积(㎡) 工程现状 首层 标准层 非住宅 面积 面积 面积 (㎡) (㎡) (㎡) XX XXXX XX 总面积 (㎡) XXX XXXX XXXX XX 电 话 电 话 总投资 (万元) XX
基础埋 深是否3 米以上
XXXXXXX XXXXXXX XXXX
情况说明 XX
X
总计
建设单位 意见 法定代表人 :XXX 批准同步建设 防空地下室 人防建筑面积㎡ 平 时 用 途
(建设单位印章) XXXX 年 X 防护等级 战时用途 月 X 日
行政审批 服务科审 理意见来自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
(印 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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