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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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有限公司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1、目的
人力资源共享,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与平台,鼓励和支持员工异地工作。
规范员工外派工作纪律、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
2、定义
外派人员是指**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向各异地公司派驻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的长期行为。外派应有总公司外派审批。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有限公司外派期间的员工。
招聘时明确说明代异地公司招聘的员工不属于外派。
员工因父母或家庭在异地等原因需公司照顾去到异地工作的,也不在本办法的人员范围。
4、职责
4.1人力资源管理部:
制订和完善公司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负责制定外派人员方案,办理外派员工的进出手续、审查外派人员的在职状态;
负责审核外派人员的工作考勤;
负责外派人员的考核管理;
负责外派人员各项薪酬福利待遇的审定与发放审核。
4.2 财务部:
按照《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帮助外派员工审核并报销相关费用。
4.3项目公司:
负责外派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
4.4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鼓励与支持本部门员工和干部外派工作。
4.5公司总经理
对所有的人员的外派进行审批。
4.6员工
接受公司的外派安排;
主动申请或竞聘各异地公司的空缺岗位。
5、外派管理
5.1外派审批:项目公司外派人员方案,主要包括定岗定薪、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等,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沟通相关部门拟定意见,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中:
5.1.1公司员工被安排到主城区之外的*城市下属区、市(县)工作的,不属于异地外派,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的津贴。
5.1.2城市公司员工因城市公司跨城市发展而外派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5.2作息时间:员工外派期间作息时间参照派驻地公司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由派驻地公司考勤。
5.3外派工资与津贴:
5.3.1员工外派期间,根据职级核发外派工资;另外按外派员工职级标准发放各类外派津贴和一次性安居费。
5.3.2外派期间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各项福利按总公司执行。各项福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
5.3.3员工在不同城市公司外派兼职的,外派工资、生活津贴按就高原则核准,不重复发放;交通津贴按就高原则再加50%标准核准;住宿津贴、一次性安居费原则上按一个实际租赁地区标准核准,如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在一个以上城市租房的,须另报公司批准。
5.3.3员工享受住宿津贴和一次性安居费的,需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审核、提交租房合同复印件备案;租赁合同到期的须另行提供。
5.4考核与任用:
5.4.1员工外派期间接受总公司与异地公司的双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晋级、加薪和发放年度功勋奖。
5.4.2对于在外派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总公司将给予加薪或晋级,并在外派结束后,总公司在人员任用上给予优先安排。
5.5外派时间的计算:
5.5.1根据《员工外派审批表》明确的时间开始享受外派待遇,外派结束相应取消。
5.5.2 员工外派后应珍惜外派工作机会,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在派驻地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月度应出勤时间的80%,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月考核,如低于80%,则当月外派工资和相关津贴减半发放;如连续2(含)个月低于80%或一年有4(含)个月低于80%,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5.5.3享受外派政策员工如同时仍在本地兼工作的,则在派驻地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月度应出勤时间的30%且每周派驻地工作不少于1天,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月考核,如两条中任一条未达到的,则当月外派工资和相关津贴减半发放;如连续2(含)个月或一年有4(含)个月未达到的,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5.6外派纪律:
5.6.1必须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理念,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6.2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忠于职守、和谐团结;
5.6.3严格执行总公司和异地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7、附件:
附件1:《外派工资与津贴标准》
附件2:《各城市公司20**年度外派津贴执行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