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7家采石企业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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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7家采石企业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42万元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马鞍山市博望区安监局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不超过3家资产评估中介结构作为协助备选单位,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中介机构仅取得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的资格,招标人、采购中心不保证入库中介机构在服务期内承接业务的具体数量。

2、成交供应商主要任务是对马鞍山市博望区7家采石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服务,内容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或提供相关服务。

3、对成交供应商及选派人员的服务要求是:

(1)提供足够的、业务能力强的、能胜任评估相关工作任务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并保证随时满足项目需要,确定选派人员参加相关工作;

(2)保证选派人员的相对稳定,非经项目单位许可,不得中途更换选派人员;

(3)选派人员要服从项目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保守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按照行业自律规定,保证客观、公正,严禁私自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5)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馈赠。

(6)建立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4、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组成员要求:

4.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5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至少4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助理人员组成备选库,供招标人优先使用。

4.2项目组成员的人事代理关系须在供应商单位。

(二)商务要求

一、付费方式:中标单位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由中标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结算。在中标单位选派人员完成工作后30日内,由资产评估委托方付清费用。

二、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 月 日。

四、收费标准:实行计件收费,中标人提供服务后,按照下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计算出的值再乘以中标人所报综合折扣率,即为中标人所得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由评估委托方支付。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备注 1

100以下(含100) 9 可上下浮动20%,一项评估业务起点为2000元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5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

6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7 100000以上

0.1 注: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无帐面原值按评估价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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