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部系统往来账务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系统往来
帐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内部往来帐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各项费用控制,落实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内部系统往来报单是根据公司集中管理体制,用来作为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之间内部往来记帐的凭证。该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白色)作为存根,第二联(红色)作为付款方记帐依据,第三联(绿色)作为收款方记帐依据。
第二条系统往来报单各项目须填写完整,付款单位填写应负担费用的一方,金额大写、小写填写齐全,摘要、经办人填写清晰,然后加盖财务章。
第三条系统之间划拨款项
(一)总公司下拨款给分公司,分公司向总公司上划保费、保证金等款项,一律不再开具系统往来报单,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以银行回单入系统往来帐,会计分录如下:
总公司给分公司下拨款:
总公司:
借:系统往来-下拨款
-业务费(管理费、其他)-XX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
借:银行存款
-业务费(管理费、其他)-总公司分公司向总公司上划款:
总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系统往来-上划款
-上划保费(其他)-XX分公司分公司:
借:系统往来-上划款
-上划保费(其他)-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二)总公司直接下拨款给中心支公司,中心支公司向总公司上划保费、保证金等款项,一律不再开具系统往来报单,分公司不作任何往来帐务处理,总公司与中心支公司分别以银行回单入系统往来帐,会计分录如下:
总公司给中心支公司下拨款:
总公司:
借:系统往来-下拨款
-业务费(管理费、其他)-XX支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支公司:
借:银行存款
-业务费(管理费、其他)-总公司支公司向总公司上划款:
总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系统往来-上划款
-上划保费(其他)-XX支公司支公司:
借:系统往来-上划款
-上划保费(其他)-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三)禁止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之间相互上、下划拨资金,如果有特殊紧急情况,分公司需书面请示总公司计财部,批准后方可办理,此种特殊情况属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中心支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帐务,会计分录参照第三条第(一)项
第四条系统内部之间垫付款项记帐规则
(一)总公司为分公司垫付资金、费用,由总公司开系统往来报单给分公司,总公司以第三联(绿色)记帐,分公司以第二联(红色)记帐。记帐分录如下:
总公司:
借:系统往来-其他-其他-XX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
借:相应科目
贷:系统往来-其他-总公司
(二)总公司为中心支公司垫付资金、费用,由总公司开系统往来报单给分公司,总公司以第三联(绿色)记帐,分公司以第二联(红色)记帐;然后分公司转帐给中心支公司。记帐分录如下:
总公司:
借:系统往来-其他-其他-XX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
借:系统往来-支公司
贷:系统往来-其他-总公司
支公司:
借:相应科目
贷:系统往来-其他-分公司
(三)分公司之间应尽量减少内部往来帐务,相互之间不得垫付差旅费,如果确需存在代购、领用物品等情况的内部系统往来帐务,必须通过总公司转帐,由垫付资金、费用方开具系统往来报单给总公司,付款单位填写应负担费用方的名称,摘要一定要清楚,并附上明细单据。
第五条关于分(支)公司为总公司垫付费用的规定
(一)总公司(含管委会成员)人员出差到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垫付费用,特殊情况需书面上报总公司计财部会计核算处,同意方可代垫费用,否则费用由分(支)公司自己承担。
(二)如果总公司在分公司处举办会议等活动,所需费用超过万元的,鉴于大额资金携带不便,由总公司计财部开据委托付款书,分公司凭此垫付,但是划转费用时,需附有费用消费清单和委托付款书复印件,委托付款书格式见附件(一),并经总公司相应部门负责人或预算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与系统往来报单一起划到总公司计财部,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分公司:
借:系统往来-其他-总公司
贷:现金(银行存款)
总公司:
借:相关科目
贷:系统往来-其他-XX分公司
(三)如有经总公司批准发生的垫付费用,划转费用时一定要填写清楚费用所属项目、具体人员,会计分录参考本条(二);支公司垫付费用通过分公司转给总公司,具体会计分录参考本条(二)、第四条第(二)项。
第六条总公司物控中心为分(支)公司统一采购资产,由物控中心将固定资产、家具、印刷品等验收单分别编号,要求各
分公司财务部与负责验收部门的人员沟通协商,验收人员收到资产、印刷品等以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将原件交到财务部,自己留存复印件,财务部负责把验收单传真至总公司物控中心,然后按编号顺序留存验收单原件,以后总公司在系统往来报单上注明验收单编号,不再随同往来报单邮寄验收明细单,避免重复工作,各分公司财务部根据编号入帐,如果验收单有缺号、不一致等现象,请及时与负责验收的部门和总公司物控中心联系。
第七条分公司之间有保单迁移、垫付赔款、给付等往来帐务,在分公司之间沟通好以后通过总公司划转帐务,并且填写清楚所属险种、支付类别,避免划转错误,会计分录参照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二)项
第八条总公司垫付的分保费用,由总公司开具系统往来报单,随同分保明细帐单一起邮寄到分公司,总公司以第三联(绿色)记帐,分公司以第二联(红色)记帐,会计分录如下:总公司:
借:系统往来-其他-XX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
借:相关科目
贷:系统往来-其他-总公司
第九条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之间有关人力成本的内部系统往来帐务,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垫付款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