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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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系指用于公司日常办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办公设备及设施、文具、纸薄、办公耗材、办公室食堂等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卫生清洁用品等。
2.权责
1)办公用品由机关后勤服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2)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日常管理。
3)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负责对各类物资进行市场调查和价格咨询,负责各供应商能力评估和比对,确定各类物资优质供应商。并直接负责大宗办公用品的洽谈和采购。
4)财务主管负责对办公用品采购价格的审计,并定期审核办公用品台账。
3.申购
1)消耗性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在合理库存量减少情况下,及时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 (附表一);报服务中心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2)价值较高的办公设备、设施等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办公家具等,机关各部门按需要填报申购单,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局行政办公室汇总,由局行政办公室和财务处审核并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交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
4.采购
1)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由服务中心采购小组集体确定,采购专员执行,申购单由采购小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
2)采购小组要定期筛选、审核供方的价格、渠道、结算方式等,并动态确定合适的合格供方,采购专员应该在确定的渠道、供方的基础上按品牌、价格、数量办理采购的联络、结算、运输、入库交接工作。
3)入库应分别按消耗性办公用品、设备设施资产类、维修类等分别建库分类管理,认真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交付使用。
4)采购结算及费用报销程序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服务中心相关财务管理
制度办理。
5.领用
1)低值消耗性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或使用人按需领用,电脑耗材等非消耗性
办公用品实行以旧换新。
2)办公用品如为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自己负责管理,如计算机、计算器、U 盘、剪刀、美工刀等;如为处室共同使用的,由处室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如复印机等。
3)人人爱护公共设备,离开办公室,要检查关闭设备电源及容易发生危险的器具,保证安全。
4)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处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贵材贱用。
5)办公用品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换或回收。
6)离职或部门调整时,应依《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表二)所领办公用品办理退回(消耗品除外)或移交手续,离职人员需填写《办公用品移交表》(附表三),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6.管理
1)建立库存及出、入库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和登记管理,领用办公用品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表二)上登记签字。
2)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加强对办公旧物的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下的各类办公设备交由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保管,要及时回收,并登记造册,修旧利废,充分利用。
4)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帐物相符。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7.维修
1)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出现故障及需维护(加碳粉)时由使用部门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维修申请。
2)如无法维修,由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供应商或外部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维护记录单》(附表四)。
3)维修经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使用部门验收后在维修单上签字作
为报销凭证,相关费用由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报销。
4)如办公用品由于损坏或超出使用年限等情况,维修费用较高,需淘汰或新品替换,对该物品进行报废处理,要求填写《办公用品报废凭证》(附表五)说明情况,并说明是直接淘汰还是需要购置新设备,该表将提交局党政办公室,由局党政办公室决定是否需进行报废处理
8.附则
1)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局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2) 办法解释权在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