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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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维权手册之诊断与鉴定(初稿)
2014年12月25日
【前言】今天是圣诞节,一群疫苗受害者无法在这样的日子里感到温馨、平安,他们有的迄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诊断、鉴定结论,有的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生活费却索赔无门,有的甚至面临被污名化为刁民的双重压力,还有很多人面临如此突然变故手足无措,焦急的在寻找救济方法。为了让大家更熟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与鉴定流程,特根据有丰富经验的疫苗受害者家属及相关规定,列出一个简单的指引性清单,供大家参考。由于时间匆忙,也希望更多有经验人士补充、完善,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平安,为了我们现在的维权抱团,我们互相贡献经验和智慧,相信会在维权路上走的更有勇气也更有成效!
本手册撰写人杨铮,资料经验由朵妈、西安出血热禄、吴焱、余同安、杨莉(有可能名单漏缺,请见谅并补充)等前辈提供,更多资料可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规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当怀疑受种者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可申请诊断、鉴定等来固定证据,以免时间流逝,错失诊断、鉴定机会。
根据前辈维权者的经验,由于诊断可以多次做,还可以有鉴定等后背救济,并且免费,所以建议做诊断,实在无奈再考虑做收费的鉴定。
一、诊断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依据卫生部的规定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诊断只是从病理理论上进行甄别,判断。
一般是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申请诊断,若有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的是在设区的市级或者省级疾控部门申请诊断。
1、申请时带上住院期间的所有材料及接种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自己保存),
填写一份申请书(疾控中心有申请表)。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
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查诊
断结论。
3、诊断结果出来前不能被动观望等待,否则等来的可能是忽悠人的结论。尽快学习疫
苗伤害相关知识,要让他们忌讳你的专业知识,可参加诊断会陈述,最起码要和疾控
交流,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
4、一般一月内出诊断结果,但若当事人不催,可能几年出不来。
5、调查诊断专家组在作出调查诊断后10日内,将调查诊断结论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若诊断结论是“异常反应”或“不排除”就可进入伤残等级鉴定程序,进行补偿,
不用进一步做异常反应鉴定。若诊断结论不是异常反应,认为是偶发,就证据不利。
若对诊断不满意,或发现调查诊断中有违规行为,可要求重新做,再做也是免费。
只要理由充分,做到满意为止。若诊断结果满意,就以这个结论为准,无需再鉴定
了。
二、鉴定
鉴定是要从客观证据,理论证据,病理依据中综合鉴别。
医学鉴定的证明力大于医学诊断。司法鉴定的证明力大于医学鉴定
【鉴定费用】需要预缴鉴定费,经鉴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安排;由二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不属于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自己承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主要讲述医学鉴定的流程:
1、若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
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并提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所需的材料。(提醒:由于没有规定对诊断结论不满意可以多次申请诊断,只是很多经验的家长以自己的经历证明了可以多次诊断,所以当事人应根据自己当地情况和自己能力,若无法多次申请诊断,可考虑在60日申请鉴定,以免错过鉴定机会。)
2、申请表等鉴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可参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规定)向医学会索取,其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是必须提供的。
3、医学会应当自收到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出具预
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90日。
4、在鉴定中也不能被动等待,一定要申请向医学会专家组申请鉴定陈述,若能争取到参加鉴定会现场更好。(有的地方会被直接通知参加现场鉴定会,现场鉴定会由卫生局组织,有受种方,疾控专家,企业代表参加,属疑难病历卫生局会邀请临床专家参加。)
5、医学会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10日内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送达申请人,并报送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