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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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xxxxx分公司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天津公司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电装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决策;
(二)科学、民主、集体决策;
(三)党管干部;
(四)厂务公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党委、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和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三重一大”制度的内容
第四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

(一)重大决策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2、涉及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4、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内部机构设臵、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5、企业改制、改革、注销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6、企业用工制度、分配方案、经营者年薪以及职工年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

7、其他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要人事任免包括:
1、分公司党政联席会聘解中层领导干部;
2、分公司党委会任免党群中层干部;
3、分公司后备干部的确定;
4、分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因违反党纪、政纪需要给予撤职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核准;
5、获得分公司级别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评选或推荐;
6、其他干部管理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以下项目的审批、核准:
1、年度投资计划;
2、应当向天津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事项;
3、重要物资、设备购臵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4、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内容包括:
1、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事项;
2、预算外资金运作;
3、大额资产损失核销的认定;
4、投资、融资、抵押、担保及对外捐赠;
5、其他未涉及到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三重一大”的决策机构、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第五条决策机构和决策形式:
(一)集体决策机构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二)集体决策形式为:上述决策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准备议题,召开会议,会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经表决通过,批准实施。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三)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天津公司审批的事项,经相关会议审议,形成会议决议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天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研究决定企业改制、重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做出决定后依法办理。

第六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可行性研究。

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
作做出决策前,应由有关部门对所涉及的事项立项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形成立项报告;对投资项目根据必要性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在上会前,提交立项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二)事前沟通。

党政主要领导在决策前应就决策议题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取得一致意见。

(三)集体研究决策。

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
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会议形式实行集体决策。

集体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在会前,将决策事项告知参会人员,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

会议上,决策人员要对决策事项表明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

除有特殊规定外,出席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负责人和部门。

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持异议或否定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记录人员要如实记录。

出席会议的人员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决策过程文件必须完整归档。

决策有关文字记录、立项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职代会决议等应归档并由专人负责保存。

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确定人选。

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建议任职人选;
(二)组织考察。

公司党群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对建议任职人选进行考核;
(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考核结果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前,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四)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推荐或决定人员的聘解或
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成员出席,对拟聘解或任免人员要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五)任职公示。

公司党群工作部对拟任职的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发文聘解或任免。

第四章监督与督查
第八条分公司党委、行政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分公司纪委是“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也要依照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以形成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合力。

当发现企业在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或在执行决策事项的过程中,有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规定的问题,或者发现决策事项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时,应当在一个月之内提出意见,向分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第九条分公司通过组织督查,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一)督查“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重点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方式是否合规,
篇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调研评估课题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

现将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领导班子依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单位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和精神。

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事项,把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党务政务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

强化责任即要强化领导班子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组织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完善制度即要细化、量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之既成为制约不良党风政风的紧箍咒,又成为指导党务政务的指南针;民主集中即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要广泛征求
意见,要经过会议集体研究,最后形成决策;公开透明即要坚决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不仅实现结果公开,更注重重要过程环节的公开。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在学习掌握***卫生局党组《关于印发***卫生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研究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及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举措、重要审计项目;***领导班子建设、机构设置、人员奖惩、人才引进和调入、工作人员招聘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及聘任的有关事项;上报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等;年度预算方案、“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除,重要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由***决定或向上级部门推荐的评优、评先、候选人及奖惩等事项;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干部任免:副科级干部的选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管理。

3、重要项目安排: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资、工程设备采购、集中招标采购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基金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内资金(非国债)基建投资项目、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大额资金指***除年初预算确定以外,凡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资金。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主要以支委会(扩大会)、中层领导会议等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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