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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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0年07月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青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志玲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11,704.02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384,061.82元。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青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志玲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江门市粉末冶金厂(以下简称“江粉厂”),成立于1975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94年,依据江门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混合经济创新企业制度的意见》【江发(1993)55号】以及江门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江门市粉末冶金厂“转机建制”试点办法的批复》【江改(1994)12号】等文件精神,江粉厂通过职工依据资产评估值集体出资赎买江粉厂产权的方式,改制为江门市粉末冶金厂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193957385W的营业执照。

2019年4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了2,545,936.00股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2,545,936.00股;

2019年7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发行24,364,400.00股限制性股票,增加股本24,364,400.00股;

2019年12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回购深圳市

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补偿的议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东方亮彩原股东业绩补偿股份20,000,00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减少股本20,000,000.00股;

2019年12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了6,212,240.00股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6,212,240.00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820,865,200.00股。

注册地址:江门市龙湾路8号,总部地址:江门市龙湾路8号,实际控制人为曾芳勤。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电子元件制造业。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合金粉末制品、微电机、机械设备和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按粤经贸进字[94]196号文经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塑胶、电子精密组件制造技术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塑胶电子制品、模具;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产品:精密功能及结构件、显示及触控模组、材料业务、充电器业务、5G业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等。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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