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支付清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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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清算银行
BIS的主要业务 BIS的主要业务 (1)自行或向各国中央银行购买或出售金币 或金块。 (2)在各国中央银行保有自己的专项黄金。 (3)接受各国中央银行的黄金托管。 (4)凭黄金、汇票或其他属于优等流动资产 的短期债券或经认可的证券,向各国中 央银行贷款或借款。
(5)贴现、再贴现、购买或背书或不背书地转让汇 票、支票或其他属于优等流动资产的债券,包 括国库券和其他可即时出售的政府短期债券。 (6)自行或为各国中央银行购买或出售外汇及除股 票以外的可转让证券。 (7)为各国中央银行取自本身营业的票据贴现,凭 取自本身营业的票据向各国中央银行再贴现。 (8)在各国中央银行开立并保有往来或存款账户。 (9)接受有关存款。 (10)担保国际清算的受托人或代理人。
3.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 CHIPS)是一个由纽约清算协会拥有并 运行的一个私营支付系统。 它是作为替代纸票据清算的一个电子系统。与 FEDWIRE类似,清算所支付系统是一个贷记转账系统。 然而与FEDWIRE不同的是,清算所支付系统要累计多 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并且在日终进行净额结算。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可以是商业银行、国际 条例公司和纽约州银行法所定义的投资公司或者在纽 约设有办事处的商业金融机构的附属机构。 一个非参与者要想通过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进行资金 转账必须雇用一个清算所支付系统参与者作为他的代 理者。
第十四章 国际支付清算 体系
第一节 国际支付清算体 系概述
一、支付清算体系的含义
支付清算体系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 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递及货币资金清算的专业 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 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
二、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基本要素
付款人 付款人的开户行 票据交换所 收款人的开户行 收款人
2. 电子ຫໍສະໝຸດ Baidu付系统的发展
第一阶段:银行内部电子管理系统与其他金融机构 的电子系统连接起来,如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之间的 货币汇划、结算等业务; 第二阶段:银行计算机与其他机构的计算机之间资 金的汇划,如代发工资等; 第三阶段:通过网络终端向客户提供各项自助银行 服务,如ATM系统; 第四阶段:利用网络技术为普通大众在商户消费时 提供自动的扣款服务,如POS系统 第五阶段:网上支付方式的发展,电子货币可随时 随地通过Internet直接转账、结算,形成电子商务环境。
5. 香港的支付清算系统
香港的自动清算系统叫做CHATS(Clearing House Antomated Transfer System),凡是该系 统的成员银行均可以利用该系统调拨港币,快 捷又方便。中银集团13家银行均成为其会员。
第四节国际性清算 组织
1.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SWIFT) 是一个国际银行间的非营利合作组织。SWIFT的筹建 是伴随着欧洲经济与政治一体化而进行的。 SWIFT有如下优点。 直接、准确、快速、安全 标准统一,制度严格 严密的、合理的机构设置,采用现代化电脑设备与 网络 多样化、大众化的服务
2. FEDWIRE资金电划系统
FEDWIRE是美国境内美元收付系统,它属于美国联邦 储备委员会所有。 FEDWIRE资金转账系统是一个实时的、全额的、贷记 的资金转账系统。它还包括一个独立的电子簿记式的 政府证券转账系统。 FEDWIRE资金转账主要用于银行间隔夜拆借、银行间 结算业务、公司之间付款以及证券交易结算等。 FEDWIRE支付信息通过连接12个联邦储备银行跨区的 通信网络和联邦储备银行辖区内连接联储银行和其他 金融机构的当地通讯网络来传递。来自金融机构的支 付信息被传送到当地联储银行的主机系统上进行处理。 FEDWIRE资金转账系统70%以上的用户(占业务量的 99%)以电子方式与联储相连接。
3.日本银行金融网络系统
日本银行提供的大多数支付业务都可由日银网络处理。 该系统可以用于处理下列业务: 1、金融机构间涉及行间资金市场和证券的资金转账。 2、同一金融机构内的资金转账(内部资金转账)。 3、由私营清算系统产生的头寸结算。 4、金融机构和日本银行之间的资金转账(包括国库资 金转账)。
3.日本银行金融网络系统
日本银行金融网络系统(BOJ-NET)于1988年10月开始 运行,它是一个用于包括日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 间的、电子资金转账的联机系统。该系统由日本银行 负责管理。 金融机构要想成为日银网络资金转账服务的直接使用 者,就必须在日本银行开设账户。系统的参与者包括 银行、证券公司和代办短期贷款的经济人,以及在日 本的外国银行和证券公司。 日银网络处理的资金转账一般是贷记转账,但如果是 内部资金转账,也可以执行借记业务。一个发送银行 可以传递一条附有发送行或者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的支 付指令。为第三方进行转账的最低金额定为3亿日元。
2. 英镑清算系统
CHAPS订有四条基本规定: 1、该系统不设中央管理机构,各交换银行之间只 在必要时才进行合作(指最低限度的合作)。 2、付款电传一旦发出并经通道认收后,即使马 上被证实这一付款指令是错误的,发报行也要在当 天向对方交换银行付款。 3、各交换银行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通道 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其他通道发来的电传。 4、各交换银行必须按一致通过的协议办事。
2. 英镑清算系统
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CHAPS)。 英国的11家清算银行加上英格兰银行共12家 交换银行集中进行票据交换,其他商业银行 则通过其往来的交换银行交换票据。非交换 银行须在交换银行开立账户,以便划拨差额, 而交换银行之间交换的最后差额则通过它们 在英格兰银行的账户划拨。
第三节 美国的支付清 算系统
1.美国支付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纸交换”发展得较晚,“电交换”出现得较
早 (二)有众多的提供支付、清算、结算服务的金融 中介 (三)有各种各样的支付工具和结算机制 (四)美国制约支付活动的法律框架以及监控提供 支付服务的金融机构的法规非常复杂 (五)技术革新和竞争促进了美国支付体系的现代 (六)美国金融市场规模巨大
第四节 主要发达国家 的支付体系
1.瑞士跨行清算系统
瑞士跨行清算系统(SIC)的职能是对存放在瑞士国民银 行的资金每日24小时执行最终的、不可取消的、以瑞 士法郎为单位的跨行支付。 瑞士跨行清算系统是瑞士惟一的、以电子方式执行银 行间支付的系统。它是一个全额系统,即所有的支付 都逐笔在参与者的账户上进行结算(借记支付指令发起 行的账户,贷记接收行的账户)。 瑞士跨行清算系统既是大额支付系统也是小额零售支 付系统,它没有金额的限制。 瑞士跨行清算系统是由TelekursAG联合瑞士的各个银 行和瑞士国民银行在1981年至1986年开发的,并于 1987年6月10日开始运行。启动阶段从1987年6月持续 到1989年1月。
2. 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BIS) 于1930年在瑞士的巴塞尔注册成立,是世界上最古老 的国际金融机构。 BIS的额定股本是15亿金法郎,每单位金法郎含纯金 0.29克,与1936年贬值前的瑞士法郎的含金量相同。 参加BIS全体大会的代表机构共29个,其中24个是欧洲 国家的中央银行,另外5个是其他洲成员,包括美国、 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和南非。到目前为止,在BIS 有存款的中央银行有80余家,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 民银行)于1984年与BIS建立了业务联系,在该行存有外 汇和黄金。
4. 欧元实施后的欧洲支付系统
欧洲跨国大批量自动实时快速清算系统(Trans European Automated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TARGET) 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 该系统联接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大批量实时清算系统, 按法兰克福时间每日运行11个小时(早7时至晚6时)。
3.电子支付系统的种类与功能
电子支付系统主要包括三个子系统: 第一个子系统是银行传输系统,包括分支行联网系统 (On-Line Branch System, OBS); 第二个子系统是客户直接传输系统,它包括自动出纳机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ATM)、银行居家系统 (Bank-at-home System)、零售点系统(Point-of-sale System)、企业电子转账服务(Corporate EFT Services, CEFTS); 第三个子系统属于银行间传输系统,包括自动清算所 (Automated Clearing House, ACS)和金融服务网络 (Financial Service Network, FSN)。
4. 欧元实施后的欧洲支付系统
1999年欧元实施后,除了TARGET系统以外,欧元区 内各商业银行将至少有五个清算渠道与区内及全球各 往来银行进行资金清算划拨。 1、通过各自的中央银行清算中心与国内银行清算或在 欧洲跨国大批量自动实时快速清算系统上与其他成员 国银行清算。 2、通过欧洲银行协会的结算网络系统清算。这个系 统目前共有18个国家的91个银行成员。 3、通过环球银行电信协会(SWIFT)进行清算 4、通过对清算账户的直接借记和贷记清算。 5、通过国际银行组织电子银行协会(Electronic Banking Association)清算。
第二节 电子化支付 清算系统
1.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通过计算机和电子通 信设备进行金融交易的系统,它无须任何实物形式的 标记,以纯粹电子形式的货币,一般以许多二进制数 字的方式保存在计算机中。 目前最主要的电子支付创新是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即 EFT系统的应用。EFT系统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银 行同客户进行数据通信的一种电子系统,它是银行之 间利用自有的网络来做电子资金转换,用于传输同金 融交易有关的电子资金和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为客户 提供支付服务。
三、货币跨国支付总原则
(1)任何外币票据不能进入本币票据交换所 (2)跨国流动票据,其出票人和收款人可以是 全球任何地方的个人或企业,但是票据的付款 人或担当付款的人必须是所附货币清算中心的 银行 (3)将外币存款账户开设在该种外币的发行和 清算中心,以便顺利地完成跨国的货币收付 (4) ①付进口国货币 ②付出口国货币 ③付第三国货币
四、支付清算体系的种类
(一)按经营者身份的不同划分 1. 中央银行拥有并经营 2. 私营清算机构拥有并经营 3. 各银行拥有并运行的行内支付系统
四、支付清算体系的种类
(二)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付金 额划分 1. 大额支付系统 2. 小额支付系统
四、支付清算体系的种类
(三)按支付系统服务的地区范围划分 1. 境内支付系统 2. 国际性支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