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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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07年8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塞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二、事故处理结果

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12月7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经济等其他方面的严厉处罚。对于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三、原因分析

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了整体倒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桥史上第一次。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权威专家也凤凰桥倒塌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综合专家的意见观念,我们认为沱江大桥突然坍塌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拱架拆卸过早。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沱江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券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50年州庆,所以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6月20日主拱券的砌筑完成,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券承载能力减弱。

(二)桥下地质复杂桥墩严重裂缝。施工中,就已经发现桥墩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还发现0号桥墩下面有严重裂隙。施工中虽然对此处进行了一些处理,但现在看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桥垮塌的方向从0号桥墩开始,像积木一样顺一个方向垮塌。

(三)所用沙石含土量过高.主拱券砌筑质量有问题,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够相互咬合.但事故后发现,塌下来的主拱券中还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浆混凝土不饱和,未填实,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较高.沙石应该用水洗过的沙,一含土就影响混凝土的凝结力。

(四)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施工中施工单位有变更,却没有及时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而且中层分包单位多,层层分包.

(五)混凝土灌注太少。根据媒体报道,沱江大桥一号拱圈在今年5月曾下沉10厘米。如果媒体报道准确,说明桥墩没有打牢,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关,也有可能和当地的地质有关。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对沱江大桥造成的影响都是致命的。因为石拱桥的特点是不怕压力最怕变位,石头属刚性,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弯曲和挠曲。桥墩位移会导致拱圈弯曲,对拱圈产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桥各个部位之间的受力均衡,从而导致大桥垮塌。

(六)修建拱圈石料规格不一。修建石拱桥对石材的质量要求较高,这样形成的拱圈才能确保足够紧密,如果拱圈不紧密,就会像媒体报道的那样,出现漏水的情形.另有媒体报道,修建拱圈所用的石料规格不统一可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除了比较整齐的石块,大桥还使用了许多碎石。石料不规整,灌注的混凝土又不够饱满,就很容易出现经常掉石头的情况。

另外还有专家认为是结构设计标准的低要求造成的。“我国结构设计在安全设置水准上的低要求,在世界上是非常突出的。"从

2003年起,就有14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两次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咨询报告。“公路桥梁的短寿首先源于设计规范对耐久性的低标准要求。”据中国工程院土木水利建筑学部陈肇元院士在咨询报告中写道。他在报告中说,我国规范规定的车辆荷载安全系数为1。40,低于美国的1.75和英国的1。73.另一方面,在估计桥梁构件本身的承载能力时,我国规范规定的材料设计强度又定得较高,因而对车辆荷载来说,我国桥梁的设计承载能力仅为美英的68%和60%。

通过此次典型案件教育,引起了全局工程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个个都认为工程质量是公路建设的生命,公路建设是“百年大计”的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公路技术标准规范来测量设计工程,一定要按照交通局出台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来管理公路工程建设,宁当恶人、不当罪人,牢记“修路修人生,养路养人品"至理

名言,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与处理结果

一、事故回放:

2007年8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塞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二、处理结果:

CCTV12月25日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12月25日播出了《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以下是节目内容: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12月7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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