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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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文件
厦门银〔2012〕17号
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助推厦门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
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1年底,国务院批复通过《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厦门市在推进科学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方面将实现跨越式新突破。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开展,支持厦漳泉一体化同城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对辖区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支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我中心支行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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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性
,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性,
和谐发展
和谐发展
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坚强基石,健康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随着《方案》的实施,两岸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将深度对接,形成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将加快发展。各金融机构要深入领会经济金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和通过金融产品进行单纯套利,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要始终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坚持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上下功夫,更好地支持辖区实体经济创新、转型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中心支行将采取定期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要
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要 保持辖区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保持辖区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2012年,人民银行总行将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综合运用利率、汇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等多种政策工具,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推动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辖区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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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加大对辖区实体经济的资金倾斜力度,法人金融机构在满足信贷总量调控要求的情况下,要用好用足信贷资源,确保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促进实体经济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加
三、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快转型发展
快转型发展
当前,辖区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我中心支行将加大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继续按年度出台《厦门辖区信贷投向指引》,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同时将深入推进货币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科学评估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探索评估信息面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渠道、形式和范围,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各金融机构要紧紧依托《方案》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等主要任务,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要抓住科学发展的这一主线,以信贷结构调整促进辖区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要加强与科技管理部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的合作,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优先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金融需求。要围绕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这一主题,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挖掘更多的有效信贷需求。要加大对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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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都市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综合运用信贷资金和市场资源破解小创新多元化金融服务,
四、创新多元化金融服务
微金融发展难题
微金融发展难题
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是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2年在全国各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从市场准入、财税、产业、工商、融资、经营环境等多方面加强改革创新,全面加大对中小尤其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和资源配置力度,最大限度满足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确保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要运用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放财政贴息贷款,减轻企业融资负担。要充分利用金融市场资源,在继续做好条件较好企业通过短融券、中期票据融资的基础上,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大对金融市场创新产品和工具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创新产品的市场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规范,特别是要积极推动采用区域集优模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取得突破,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创新推广各种融资产品服务外向
五、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型实体经济
型实体经济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支持力度,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地方企业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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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中的比重,在发展海外代付、保理、福费廷等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要大力推进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本币贷款的需求,方便企业境外投资、承揽工程。要推动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发展,帮助企业积极利用好境内与境外人民币市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要结合厦门构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实施“ECFA”的情况,扩大人民币在两岸经贸往来结算的比重,继续推动两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民币跨境结算方面的合作,深入开展机构互设、账户开立、海外代付、境外融资等方面的合作,使人民币跨境结算成为服务地方外经贸和投资便利化的有力工具。
,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加强风险防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六、加强风险防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良好金融基础
良好金融基础
各金融机构要坚持把防范和化解风险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及时报送各类重大事项与重要信息。敏锐观察和跟踪分析实体经济发展态势,强化用途监管,切实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民间借贷和股市等领域。我中心支行将继续做好银行机构的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从宏观视角把握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并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作为现场评估的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在产品开发与销售过程中应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强化信息披露与风险揭示义务。要公平合理地对待金融消费者,不得以提高门槛或制定歧视性标准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公平获取金融服务设置障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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