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试论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试论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试论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政府补助类型不同涉及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涉税处理也不同,会计与税收的差异需要相应调增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数额都比较大,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标签: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涉税处理

政府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进行产品更新换代,通常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作为支持,那么企业对于取得的政府补助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涉税问题怎样进行处理是企业面临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其最大特点是企业从政府部门直接取得资产,并且不需要偿还,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那么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款时,应不应该交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交什么时候缴纳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处理又有何不同等问题,很多企业对此理解的不是很透彻,在实际发生政府补助业务时税务处理不正确,造成延迟纳税或者不纳税的严重后果,尤其政府补助涉及的数额都比较大,因此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1 政府补助的分类与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从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角度分类,将其划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大多情况下,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居多,即使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都将转化为与收益相关,只是时间的长短而已。递延收益科目只是一个中间会计科目而已,起到过渡作用。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区分为补偿已发生的费用和将要发生的费用两种情况,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不需要递延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补偿将要发生的费用则先要计入递延收益,之后再分期转入损益。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是指用于购建可以形成长期资产,因此,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时不可以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而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再在日后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在资产报废时,再一次性将递延收益余额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中。

2 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分为不征税收入和征税收入,征税收入的税务处理往往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需作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作为不征税收入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总额中扣除,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方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三个条件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考情分析 2016年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章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在以前年度的考试中经常 出现,一般是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综合题中也经常涉及政府补助的业务,一般涉及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及其摊销。 知识点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历年考题涉及本知识点情况】 本知识点一般可以出客观题,考点是政府补助的范围。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 投入的资本。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1.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2.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 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 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例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 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对出口环节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征的进 项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是抵扣项目,体现为企业垫付资 金的性质,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例·单选题】(2013年考题)企业享受的下列税收优惠中,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 助的是()。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B.免征的企业所得税 C.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D.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账务实例

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账务实例

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的账务实例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四、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单位(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交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二是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决定了其应当最终计入损益而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资产)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提示】 (1)如果企业先收资金再购建,则应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开始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2)如果企业先购建再收到资金,则应在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净额法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doc 20)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一节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应交税金"科目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在本科目核算,增值税在本科目下设三个二级科目,其他各税种各设一个二级科目。 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掌握) (1)―(5)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6)―(9)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1)"进项税额"专栏 注意:退货时只能在借方用红字冲账。 (2)"已交税金"专栏 核算在一个月内分次预缴本月增值税。 注意:在作账务处理时,应该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专栏 例: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税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销售粮食2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600 贷:补贴收入260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 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的税额。 生产企业以自产的货物出口,内外销业务共同使用的原材料难以凭票退税,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条件下,出口货物的销项税免征,进项税先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抵扣,不足抵扣的再申报办理退税。因此出口货物所享受的实质上的退税款是由抵减的进项税和收到的退税款两部分组成。 所以核算抵减税的数额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 例: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为3400元,借方的进项税为1700元,贷方余额通过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结平,并将形成的应纳税款转入"未交增值?quot;二级科目。 (6)"销项税额"专栏 注意:退回的已销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只能在贷方用红字冲。 (7)"出口退税"专栏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注意: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的区别。

太化股份政府补助案例分析

太化股份政府补助案例分析 摘要:政府补助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仔细翻阅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在营业外收入这一块,政府补助往往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府补助俨然对企业发展,市场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五大类。现如今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显著,但政府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偏袒造成了证券市场的不公平现象频生,也造成了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浪费。 本文以太化股份作为案例代表,以政府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过度补助为背景,研究我国政府补助发放的各种不规范问题,并且提出自己对政府规范上市公司补助发放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政府补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The Case Study On TaiHua Corporation’s Government Subsidy Abstract: Government grant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of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in the economy. Carefully browse at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in operating income, government subsidies tend to occupy a pivotal position. Government grants had a major impact on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market economy. The government grants mainly include financial allocation, financial discount, tax rebates, free transfer of non-monetary assets and other five categories. Now the impact of government subsidies on the operating performance of listed companie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significant, but the government favoring state-owned holding listed companies resulted in inequities of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also caused a waste of market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his paper uses TaiHua corporation’s government subsidy as a representative case ,and uses excessive subsidies of government to the state-owned holding listed companies as the background ,study our country government grants a variety of non-standard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oneself to the government to regulate the listed company grants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Government grants State-controlled listed company Case analysis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有时会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补助性资金,本文通过案例形式对相关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有限公司2012年获得当地市政府财政补助120万元,用于购买新设备改造工艺。假若2012年1月利用该项补助资金购买了120万元的新设备,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相关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下同): 收到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 贷:递延收益120。 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120 贷:银行存款120。 按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1 贷:累计折旧1 借:递延收益1 贷:营业外收入1。 会计上,全年该项资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12万元。 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 财政性补助资金从税收角度看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需征税的财政性资金,一种是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 1.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常见难处理的会计科目案例

常见难处理的经典会计科目 备注:根据个人的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些在会计工作中常遇到的会计科目难题,有误之处敬请各位同行的朋友指点,觉得对你有所帮助的话, 请豉掌,呵呵,开个玩笑.,别介意!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损益表中无 “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帐务处理问题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 贷:应付帐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借:应付帐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会计继续教育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会计继续教育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 分析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最新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一、单选题 1、下列涉税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B、纳税人当月多预缴了增值税,应当根据多缴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C、企业按规定应缴的印花税金,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正确答案:???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A、将自产的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D、将购买的货物奖励给内部员工 正确答案:??????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3、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错误的是()。 A、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应税服务用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B、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用于生产商品,采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前,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稽核比对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正确答案:?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4、下列业务的会计分录,不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处置已使用过的2009年3月份购置的生产设备: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完整版)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

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在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打开产品销路,经常会拿出一些自己的产品作为样品给客户检测、试用,或是提供给代理商用作展示和市场推广,有的甚或还会给工商部门用于产品打假等。由于样品业务一般金额不大且大多免费提供,客观上造成一些财务人员在日常处理时较为随便,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就留下了一些财税漏洞或隐患,但进一步究其原委,我国现行的财税法制不尽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漏洞或隐患的产生。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如果有偿向客户提供样品,通过合同、发票、收款等一系列完整的销售流程,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可相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和计算损益,对于这种正常的销售行为,企业的会计处理一般不会出问题。然而在样品免费提供时,由于企业没有收到款项,没有现实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往往会因各种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特别是在计提内销销项、销售纳税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上,会因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之间的“时间差”而被税务、审计机关重点关注,轻则查补税款,重则还会因涉嫌偷税漏税而招致重处。如何未雨绸缪地规避这些“小问题”导致的大风险呢?现从样品提供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入手,就其改进方法展开一些务实性的探讨。 一、现行财税制度对样品提供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要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但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根据上面几个规定和现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在申报纳税之时作相应调整,而不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据此在处理“视同销售”差异时要求,企业发生视同销售业务后,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上则计算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两者差异通过期末调表不调账、以表代账的形式来达到统一。具体到实务中,一般就是在样品业务发生之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 —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 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递延收益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100 0000 贷:无形资产100 0000 2. 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2016-07-26 09:07:06编辑:浏览:75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会计问题研究 【摘要】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确定的付费方式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本文以项目公司作为会计主体,以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的PPP运作方式为例,对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PPP;收入;成本;确认;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一般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以及改建-运营- 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方式、项目收益水平、风险分担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方式等因素决定。本文主要以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为例,研究了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移交三个主要业务环节的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一、PPP模式付费方式 付费方式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 PPP 项目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回报,是 PPP 项目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根据PPP 项目所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PPP合同中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方式。常见的付费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不同的付费方式对于项目而言意味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项目公司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原则、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一) 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是指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这种付费方式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政府付费是公用性设施和公共性服务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方式。 (二) 使用者付费。 使用者付费是指由消费者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项目一般可以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三) 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仅供工作参考)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假设不考虑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政府补助新准则采用净额法的处理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不同情况计入相应期间的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可见,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政府补助新准则的核算既可以采用总额法,也可以采用净额法。 案例:A公司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2017年12月初购置一批设备。当月底,A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100万元,作为购置设备的补助。该批设备不含税价500万元,会计与税法上预计净残值均为50万元,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以净额法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 企业购置设备时:(单位:万元,下同) 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585 2.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100 贷:固定资产100 3. 收到政府补助后固定资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根据相关税法,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符合规定的3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政府补助作为不征税收入时的所得税会计处理。2017年末,A公司购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由于不征税收入所形成资产计算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其计税基础也是4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2)政府补助作为应税收入时所得税会计处理。A公司应在取得当年将其全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

【中级实务】第十二章政府补助

本章历年考情概况 本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也可与其他章节内容结合出现在主观题中,客观题每年分值为6分左右,2018年本章出现过计算分析题。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本章的主要考点包括:政府补助的判断、政府补助的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题型2019年 (卷一) 2019年 (卷二) 2018年 (卷一) 2018年 (卷二) 2017年 (卷一) 2017年 (卷二) 考点 单选题1题1.5 分 1题1.5 分 ——— 1题1.5 分 即征即退方式返还的增值税 款、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判定 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各项关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表述正误的选择 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判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计算分析题1题12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合计1题4.5 分 1题1.5 分 1题12分2题3分1题1分 2题2.5 分 — 2020年考试内容主要变化 本章考试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 【知识点】政府补助的概念(★)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1.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1)其主要形式 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2)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例·单选题】企业享受的下列税收优惠中,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政府补助的是()。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B.免征的企业所得税 C.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D.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BC,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建筑工程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在纳税实践中,总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交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总包方代扣税金,另一种是分包方(建造承包商)自行申报交纳。 一、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 (一)总包方在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向征税机关申请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先填写“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总包方缴交相应税费的“税收电子转账完税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4、所属期营业税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5、分包方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分包方凭总包方提供的“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向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分包方申请开具发票应填写“**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和“**地方税收清缴发票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分包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定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项目电子编码;同市不同税务管理区域需提供跨区经营管理证明; 5、付款单位出具证明书或工程预付款通知书; 6、项目报验登记表。 二、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会计核算 1、按总包方确认的收入全额计提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银行存款 3、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提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4.付分包工程款时(分包合同为含税价款),代扣税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税金 同时,将代扣税费冲减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借方负数)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税金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制度: 1、财务管理原则: ①合法原则,即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依照法规要求开展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以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②平衡原则,即力求资金存量与流量的综合协调平衡.资金的存量平衡,指资金的合理配置,也就是通过资金活动的组织和调节使各项物资资源间形成适当的构成比例,以保证各种形态资金的适度占用和资金活动的继起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资金的流量平衡,指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积极筹措,达到收支总量和收支时点的平衡,以保证资金周转不致中断. ③利润风险均衡原则,即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全面分析财务活动的收益性和完全性,在利润与风险的矛盾均衡中求得最大收益 2、财务管理任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状况.因此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财务上就体现为是否获得利润,经济效益的一般含义,是要以较少的投入(或较少的支(或耗费),才可能形成利润.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依法合理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促使企业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方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并处理好因财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当本企业发展到比较成熟时,将会聘请更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比如运用一系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如: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方法)组建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 二.财务处理办法(财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 1、资金的取得: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所得和企业经营收入所得. 2、资金的使用:本企业所得资金将用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的拓展、员工工资福利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 转

会计中心>>企业会计实务>>正文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2014-1-16 16:26:39来源:财会月刊作者:朱尚华【大中小】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不同情况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1. 税务处理上,政府补助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但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虽然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实际不属于该处所指的不征税收入。关于政府补助收入的具体规定为在2011年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2. 政府补助收入不征税的条件。根据财税[2011]70号文,明确了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 税务筹划的前提。政府补助如果是当期收益性补助,或列入递延收益但短期内就结转营业外收入的,就没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财税[2011]70号文: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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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01讲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 一、考情分析 1.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 单独命题的单选、多选小题年年有,分值不高,更多的是综合题或简答题。 2.历年分值:8分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本章重点 1.“应交税费”的核算范围 (1)注意哪些税种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 哪些非税项目或非本单位缴纳的税收在本科目核算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 (2)最重要的:增值税的核算,包括差额纳税的核算、出口退税的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10个专栏;“未交增值税”;“增 值税检查调整”;“增值税留抵税额”。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3)其他与收入相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与管理费用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5)计入资产成本核算的税金 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关税 (6)其他明细科目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旧房及建筑物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等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2.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范围 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注意: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3.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关系 4.何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如何调账 5.只有减免、返还的增值税才记入“营业外收入” 6.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三、习题——单选题 【单选题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0天,2014年1月15日缴纳本月1日至10日的应纳增值税额98000元,则正确的 会计处理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98000 贷:银行存款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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