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实务课程标准(同名4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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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实务课程标准(同名47031)
一、课程名称
社会保障实务
二、课程开发背景
农村社区管理专业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及管理服务人员,培养能够在农村社区的社会福利、社保服务、民事调解、社区管理、社区党建等相应专业岗位解决实际问题的实用型技能人才。社会保障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具体实务是本专业必须掌握的知识点,因而《社会保障实务》作为本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开设。
三、课程性质、对象、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
《社会保障实务》课程是农村社区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对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的基础知识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补充保障的基本内容、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具体操作程序,主要任务是使学生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能够熟练管理和操作相关社会保障,为系统学习农村社区管理专业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参考学时
96学时
(三)课程学分
6学分
(四)课程目标
本课程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首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掌握社会保障基础知识、具有社会保障管理与操作能力的新型社区工作者。
本课程教学目标具体如下:
1.知识目标:
理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掌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补充保障的基本内容、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
2.技能目标:
能够将我国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用于实践,能够熟练管理与操作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3.情感目标:
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主动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四、教学内容与要求
五、课程内容与要求
第一单元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一)教学内容与要求
学生通过本单元的学习,能够了解社会保障的功能和意义;了解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解社会保障的内涵;掌握我国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相关规定。
●社会保障的内涵
●社会保障的功能和意义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我国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相关规定
教学重点:社会保障的内涵、我国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相关规定
教学难点:对社会保障内涵的理解和把握
(二)教学组织建议
1.教学设计
建议教师在认真分析课程标准、学生学习背景和学习能力的基础上,明确本单元在全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本单元的教学重难点及关键点,设计本单元的教学方案。本单元的教学重点是社会保障的内涵、我国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相关规定,教学的难点是对对社会保障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教学中通过案例导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创设情境,区分我国各类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提高学生在未来职业活动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讨论法与讲授法对社会保障的内涵这一重点概念及其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进行分析探讨和总结归纳,引导学生分析和认识问题。
2.教学方法
(1)讲授法:教师通过图片、图表、文献等形式对社会保障的内涵及其功能、意义进行分析讲解,引导学生分析和认识问题。建议教师较好控制教学进程,能够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系统的科学知识。
(2)案例分析法:在教学中,运用“新世纪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这一数据翔实的案例作为教学资源,使学生通过对案例情境的梳理与感悟,激发学习兴趣的同时建立对社会保障的感性认识;运用
几个典型案例区分我国各类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创设教学情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3)讨论法:教学中,引导学生围绕社会保障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展开讨论,分析、归纳、总结出各类社会保障的受众群体、适用条件,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归纳总结的能力。
3.考核标准
(1)能够理解社会保障的内涵;
(2)能够掌握我国社会保障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的相关规定。
4.评价方法
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与教师的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单元测试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性评价。总成绩中,过程性评价与单元测试终结性评价比例为6:4。
具体如下:
(1)过程性评价中要注意考核学生的课前知识预习情况;课堂学习参与情况,包括课堂听课情况、回答问题情况、讨论参与情况等指标;课后完成作业情况等方面。具体比例可由授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过程性评价中以主讲教师为主导调动学生参与的机制进行。
(3)单元测试终结性评价以单元测验为主要形式(纸质版考试),个别单元也可以考虑实操模拟考核的形式。
(4)总体考核中实行量化考核形式,过程性评价及单元总结性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并以6:4的比例计入单元总成绩。
5. 教学设备与学习场景
在教室进行教学,充分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三)学习指导和建议
1.建议学生课前预习,进行系统问题的知识收集。
2.学生课后一定要做好课后作业,加深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理解。
(四)教学课时建议
4学时(其中理论课时4课时,实践课时0课时)
第二单元社会保险
(一)教学内容与要求
学生通过本单元的学习,能够了解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了解社会保险的内涵、特点、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掌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和基本程序;能够熟练管理和操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内涵、特点、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和基本程序
●医疗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和基本程序
●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和基本程序
●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和基本程序
教学重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基本程序及管理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