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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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探究

【摘要】慈善事业发达的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较晚,虽说近几年发展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还是严重滞后,仍然存在立法滞后、行政色彩浓、慈善组织募款能力弱、管理不善等问题。发展慈善事业不但可以唤起人们的慈心善举,而且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对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十分有利。本文基于此,力图找寻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事业发展路径。

【关键词】慈善;问题;对策建议

【 abstract 】 developed philanthropy degree is a symbol of social civilization and progress. charity career in china started late, although 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develops fast, but the development or the serious lag, there are still backward legisl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color thicken, charity fundraising ability weak, poor management, etc. develop charity not only can call up people’s with compassion and good deeds and effective way to make up for a lack of government social security, to alleviate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construct a harmonious society very favorable. this paper based on this, trying to find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charity development path.

【 keywords 】 charity;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9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国际地位不断上升。与此同时,贫富悬殊、环境恶化、地区发展不均衡、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应运而生。为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中国的慈善事业成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内容。一、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机构建设、慈善服务、政府法律政策支持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日益增强,领域也不断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向文化艺术、环境保护和消除社会公害等延伸,一些捐赠项目和重大捐赠活动在国际国内都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但是,就目前而言,慈善事业的发展还不能与当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相匹配。据《2011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指出,在慈善捐赠方面,2010年,我国社会慈善捐赠总额达7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捐赠过亿的企业和个人超过40家,捐款额度达128亿元。彩票发行筹集的公益金达4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6%,两项相加,2010年捐赠款物与彩票公益金合计为1189亿元。但2010年中国gdp达397983亿元,慈善捐赠仅占gdp的比例仅为0.018%。人均

捐款约为54元。这些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虽然已经迈入稳步发展的轨道,但整体慈善水平还很低。

二、目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探究

(一)慈善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虽然中国慈善法规政策在不断完善,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现行的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9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1993年10月31日起施行)外,就是一些行政法规、主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法制层次较低,慈善事业很难在这样的法律环境和条件下得到发展。此外,我国的相关鼓励慈善的政策还不完善。如在美国,如果美国富人将大笔遗产捐赠给社会,就可获得国家免征、减征遗产税的优惠。中国就没有类似于西方国家的税收激励制度,缺乏配套制度促使富豪们把本来交给政府的钱拿来交给慈善机构和基金会。

(二)慈善主体不明确。慈善究竟是”姓官”还是“姓民”。目前,我国的慈善工作基本是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虽说政府主导的慈善工作在救灾和群众生活困难救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官方直接承担慈善募捐工作,会使慈善事业蒙上浓厚的行政强制色彩,从而导致慈善事业缺乏本该有的自愿性、独立性和自发性。政府和慈善组织应是相互分工合作的关系,而政府大包大揽,会使政府与慈善组织分工不明确,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专业化进程,使得慈善组织缺乏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三)慈善机构体制和管理落后。我国现有的许多慈善机构普遍体制陈旧,组织呈半官方化,内部项目管理和设计较弱,管理模式和资金运作缺乏专业化,慈善筹款机构和慈善执行机构职能不清,右手筹钱左手花,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导致效率低下。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善款使用随意性大,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而且慈善组织整个薪酬体系偏低,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投身慈善事业,这些都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四)捐助信息欠透明。目前,慈善组织尚未完全实行财务公开和透明管理。善款的来源、运用和去向等信息不透明,也没有形成定期向有关部门、捐助者和社会公开其经费收支情况的硬性制度规定。外部监督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没有形成包括政府监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和媒体、公众的监督与评估在内的三位一体的机制。同时,慈善组织之间也没有实现信息上的共享。这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信息查询系统的状况导致了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

力不足。

(五)慈善宣传不到位。尽管政府大力提倡,但大多数人对慈善事业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和传统的层面,甚至一些慈善组织及其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也只是将慈善事业看成是单纯的道德事业,没有将慈善事业当作一项社会事业来对待。慈善宣传苍白无力,导致公民对慈善事业志愿性、民间性和社会性的本质特征认识不足,缺乏参与慈善事业是公民的义务、捐献者与受助者是平等关系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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