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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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与非农产业转移,谁来种地问题凸现, 培育壮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与市场化得农业经营组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得要求日益迫切。正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党得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得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得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得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可以说,发展各种类型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推进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得战略性选择。因此,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概念、内涵、背景进行探讨,就是具有很强得现实意义得。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基本内涵

2012年以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词只就是在部分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得文章中被提及。2012年底得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培养新型经营主体。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得农业经营组织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得职业农民。

与传统承包农户“小而全”得经营方式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就是以市场化为导向。自给自足就是传统农户得主要特征,商品率较低。在工业化、城镇化得大背景下,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商品化生产就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得内生动力。无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就是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都围绕提供农业产品与服务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商品化率与经济效益明显高于传统农户。二就是以专业化为手段。传统农户生产“小而全”,兼业化倾向明显。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与分工分业发展,无论就是种养、农机等专业大户,还就是各种类型得农民合作社,都集中于农业生产经营得某一个领域、品种或环节,开展专业化得生产经营活动。三就是以规模化为基础。受过去低水平生产力得制约,传统农户扩大生产规模得能力较弱。随着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与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特别就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后释放出土地资

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谋求较高收益,着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效益。四就是以集约化为标志。传统农户缺乏资金、技术,主要依赖增加劳动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资金、技术、装备、人才等优势,有效集成利用各类生产要素,增加生产经营投入,生产技术水平高,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意识,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与资源利用率。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主要类型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业产业结构深入调整,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育与成长提供了难得得机遇,而这些农业经营组织既就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得主要力量,也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主要构成。在现有得文献中,一般把新型经营主体分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功能与定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上创新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得骨干力量,就是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得重要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发展,有利于形成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得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1、从制度层面瞧,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对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得双层经营体制得完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立足于家庭承包经营,通过土地流转, 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解决了工业化、城镇化大背景下谁来种地养猪得问题,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了重要农产品得有效供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得专业化服务,提高传统农户得集约化水平,实现传统农户与现代市场得对接,推动了农业生产得组织化、社会化,巩固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得农业基本经营制度。

2、从产业发展层面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得依靠力量

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先进得技术、

资金与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等要素引入农业,大力发展产后加工与流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了农业附加值与比较效益,推动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得构建,提高了农业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3、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具有不同得定位与功能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作为规模化生主体,承担着担农产品生产尤其就是商品生产得功能,及发挥对小规模农户得示范效应,向采用先进科技与生产手段得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结市场得功能,应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国内外市场得主要经营组织,发挥其提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得作用。龙头企业就是先进生产要素得集成,具有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得比较优势,应主要在产业链中更多承担农产品加工与市场营销得作用,并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得各类生产性服务,但不宜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土地直接耕种。随着农民进城落户步伐加快以及户均耕地得逐步增加,专业大户与家庭农场未来有很大得发展空间,或将成为职业农民得中坚力量。

4、承包经营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前提下,对双层经营体制得完善与发展。在“分”得层次, 主要就是

培育家庭农场,提高家庭经营得集约化、专业化与规模化水平;在“统”得层次,主要就是培育合作社、龙头企业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得组织化、产业化与社会化程度。但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在当前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广大承包农户仍将就是农业生产经营得基本主体与重要基础,将与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共同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承包农户就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得基础,会随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而逐步分化,它就是其她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得源泉;家庭农场就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得核心,能够有效集成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就是今后商品农产品特别就是大田作物农产品得主要提供者,就是发展合作经营得核心力量;农民合作社就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得骨干,就是引领家庭经营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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