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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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利弊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网路已走进千家万户,“人肉搜索”也因为网络而诞生。不管是哪方面的信息,只要你把想问的问题打出来,“人肉搜索”便会给你很多这方面的信息,而且真实度也很高。在“人肉搜索”中,无论你是平民百姓,还是高官富豪,“人肉搜索”都能搜出你的一切资料,大到你的行踪,小到你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等。本文要探讨的是“人肉搜索”的好处与坏处,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推动着它,促使全国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网民都来提供一个与自己不相关的问题的答案。

关键词:“人肉搜索”的发展;好处;坏处;舆论监督

“人肉搜索”从2007年开始逐渐在网络上走红,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它可以使社会上一些不鲜为人知的事浮出水面,有时也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对事件提供有利的资料线索,很多人都会认为“人肉搜索”是对社会有利的。可是我认为“人肉搜索”有利也有弊,因为它常常会触犯到法律的边缘。一、人肉搜索的发展“人肉搜索”这一次来源于2007年6月出于中国华讯互联旗下网趣,后来中国有一个叫猫扑论坛,人气很旺。人肉搜索引擎的概念就由此产生了。先不谈“人肉搜索”中期发展的多么好,我们先看看,初期阶段它是怎么发展的。在猫扑论坛里,人肉搜索引擎只是论坛的一种应用而已,任何需要人肉搜索引擎服务的人必须是论坛的用户,这大大降低了用户普及度。只要是用户,你就能进行搜索,何乐而不为呢?这种做法变相看,是在积累人气,象商品一样进行推广。新的商品推出市场,便只能是vip的会员才能购买,或很高的价钱,试问:此产品的销售量会有多少?反之,降低产品价格,吸引受众,提高知名度,这次会增加产品的销售量。猫扑网正是利用这方式来吸引网民。二、“人肉搜索”的好处(一)速度快,消息准确。把你想知道了解的事在“人肉搜索引擎”上搜索,网友们便会对你想知道的事做出回答,这里有些人会疑惑,怎么能确定网友给出答案会是真实的呢?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所谓:没有付出,哪有收获。“人肉搜索”也是一样。要想得到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还是要靠MP。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竞争,寻找资料速度的竞争、资料准确性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一个速度又快、资料又准确、全面的赏金猎人,会有越来越多的Mp,这会给他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同时他也会更加的喜欢于赏金猎人的工

作。(二)进一步完善社会道德,体现正义在“人肉搜索”上曝光和被搜索的往往都是一些受到人们唾骂的人做出的一些泯灭良心的事,这好比“人在做,天在看”,在还没有“人肉搜索”时,人们总是抱着不会被发现的心理而做坏事。虽然,人在做,天在看,可是天又不会讲话,爱看不爱。就算是做了有伤社会风气的事,但只要不触犯法律,谁都无可奈何。这样就增加了犯罪心理的安全感。但有了“人肉搜索”,人在做,就算天不能讲话,但只要人在看,就能把你的行为公布于世,让全社会都知道你的“英雄事迹”从而引来四面八方的社会舆论。甚至得到法律的制裁。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自诞生之日起,一直游走在法律和道德之间,网民在进行道德谴责的同时难免会侵犯事件当事人合法权利,也许大部分的“人肉搜索”出自善良的初衷,然而“网络通缉令”一旦发出,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难以控制,没有相应的约束,很容易成为“多数人的暴政”。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国传统上民众表达不够充分,如今有了可以自由表达的网络平台,反而出现了'过犹不及'的局面。网民缺乏网络素养和网络礼仪,不知道在网络上如何表达,对某个事件或话题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判断”。且在人肉搜索的参与者中,追求精神刺激者、恶意中伤者也不乏其人。反对者认为“人肉曝光隐私,肆意辱骂,侮辱人格,妄加诽谤,甚至到当事人的现实住所进行滋扰,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正义的底线,人肉搜索者正在演化为'网络暴民'”。生活在一个隐私随时被公开的社会里,人们将面临一种“不安全感”,不做亏心事,也会担心“鬼敲门”。规范人肉搜索可以采取的措施:

1、网络实名制思考。针对网民放任网络行为,“网络暴力”盛行,公民名誉权、隐私权屡遭侵犯的情况,韩国22个政府部门于2003年率先实现网络实名制,后韩国主要门户网站陆续引进布告栏实名制,雅虎则在吸收会员时实施实名制。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规定在日平均点击量超过10万的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的留言栏上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先以本人真实姓名加入会员,如果网站违反确认实名的做法,将会收到信息通信部长的改正命令。如果不遵守命令,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发布恶性帖子的人最高可以判7年拘役,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韩国最初决定推广网络实名制时,反对者较多(门户网

站“DAUM”于2003进行的一次民调结果显示,反对实行实名制的比率为33.4%,大于32.3%的赞成比率)。之后发生的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使网络实名制的赞成者渐渐超过反对者,政府立法也更加严格。如“狗屎女事件”:2005年6月,一女孩牵的宠物狗在首尔地铁车厢内排泄,狗主人掏出精美的手帕为爱犬擦拭,却将狗屎留在座位上。该场面被人用手机拍下后上传到网上,媒体很快造出新词“狗屎女”,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将该女孩就读的学校、身份信息公布于网上,在巨大压力面前,女孩不得不公开道歉,她也因此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韩国做法有借鉴之处,实名制有利于规范“人肉搜索”行为;减少网络上垃圾信息;增加信息的可信度和网民之间的信任度;“营造出更加和谐的网络文化”。鉴于实名制涉及公民自由言论的问题,可能引起网民的反感,可以考虑先在一些规模大、影响广、人气旺网站推行网络实名制,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2、加强对论坛的管理和信息审核。“人肉搜索”的载体是互联网论坛,网民针对热点事件人肉搜索出公民的资料信息,对当事人进行谩骂、攻击,侵犯公民人格权利,网站本身难脱其究,在网络侵权案中网站往往作为共同被告受起诉。因此,要规范人肉搜索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网站本身必须负起对网络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审核。对已经发表的信息(包括人肉搜索的内容),如发现违法内容或者经权利人主张侵权,网站应及时删除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供查处。同时,网站应当根据互联网安全管理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和措施,设置关键词(并根据时势变化及时更新),对涉及《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九不准”等相关信息进行过滤,实现对“有害信息”的删除和封堵。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教育网民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网络秩序;加强对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培训活动,提高网站管理员、论坛版主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水平,避免或减少泄漏个人隐私、恶意攻击谩骂等网上不良信息传播。

3、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中国自古重视“集体利益”,忽视个人权利。直到现在,我国民法也没有明确“隐私权”的概念,司法实践中往往参照相关“名誉权”的保护规定。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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