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行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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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社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旅游产品落后我国一些旅行社往往沿用原有的旅游线路,而缺乏开拓新的旅游目的地忽视了旅游产品的创新,这就阻碍了旅行社进一步的发展这是由于对于中小旅行社来说往往追随市场领先者,复制一些旅游产品这些都是简单的模仿,没有研发出旅行社特色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而这些落后的旅游产品在旅游市场上只会占有短暂的市场游客,并且各个旅行社之间不规范的经营,进行恶性竞争,压低旅游产品价格,导致旅游行业没有实力进行发展因此,旅行社应淘汰那些低端旅游线路,扩充旅游线路,使之多样化旅行社应重视旅游产品的开发,增加研发产品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深入研究游客的新需
要,开发出生命力长久的产品,获取长期利润
2.旅行社的经营规模小我国大部分旅行社经营规模比较小,还没有形成现代化旅游企业集团大部分旅行社数量比较多,管理水平较低,不能够适应现代旅行业的发展需要中小旅行社没有形成网络化经营管理,市场份额小,旅游业务受季节性影响比较大,只是进行区域性旅游线路,无力进行全国性旅游市场资源的整合而市场经济的旅游行业需要能够协调旅游资源,具备现代化旅游集团的旅行社,实行科学管理和多样化地灵活经营的大规模旅行社
3.旅行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由于一些旅行社没有实行科学的企业管理,对于旅行社内部经营管理没有约束力,也没有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旅行社的员工也没有进行科学规划,而只是注重短期目标,没有投入足够精力建设旅行社企业品牌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还不能形成良好的口碑旅行社由于受到规模的限制,在科学管理上还没有进行深入推广,企业的资源没有有效利用在旅行社人力资源方面,不能有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旅游专业人才旅行社的财务管理方面,由于中小旅行社基本都是家族式的企业,财务人员都是亲属,不具备财务专业技能和知识,因而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不够科学规范,财务监管薄弱旅行社的人力资源流动性比较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比较低,不能够为游客提供稳定的旅游服务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没有竞争意识,缺乏团队协作能力员工培训的机会比较少,专业知识的更新存在困难,导致了旅行社团队整体素质不高,发展潜力受到限制
4.旅行社市场营销能力薄弱旅行社在市场经济中,应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市场调研和市场营销而大部分中小旅行社由于资金的限制,不能够有效研发新的旅行产品,也不能够在市场推广上投入资源和人力,而在旅行网点的建设上也不完善,旅行景点建设与合作也不够理、想,不能形成一定影响力和游客的口碑在旅游线路的宣传上还不够力度,没有适当的宣传渠道,导致广告成本过高,中小旅行社难以负担而旅行社自身的接待能力也有待提高旅行社在旅行产品项目的营销力度的不足,不能够吸引到游客中小旅行社应用信息技术互联网程度低,还没有将旅行业的上游和下游企业进行系统联合而在旅行社的售后服务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游客还不能完全享受到心理和精神上的满足感,没有形成完善的旅游售后服务体系。

二: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旅行社经营者人才观念淡漠。

旅行社经营者对人才流失导致旅行社经营成本的增加及客源的流失等消极影响认识不清。

大多数旅行社缺少对人力资源的长远规划,在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方面急功近利,在人才的培养方面许多企业只有用人观念,没有育人观念,对人力资本投入明显不足。

如,很多旅行社根本没有自己的人才规划,觉得没有人用时就招人。

2、旅行社现行的薪酬制度的不合理。

按照我国的行业习惯,旅行社向游客收取的团费中包含导游服务费的,这部分费用记入旅行社的营业收入,并成为导游工资的主要来源,游客以这种形式对导游的服务给予报酬。

但在现实中,旅行社为了进行市场竞争不得不一再地压低团费,甚至恶性的价格竞争使团费低于采购成本,因此旅行社收不到导游的服务费。

3、缺乏有效的精神激励措施。

人的需要极为复杂,有高低层次之分,除了满足员工物质需求之外,还要考虑他们对名誉、地位、发展的需要。

目前,中小旅行社缺乏为员工提供富有刺激性的一系列精神激励方案,结果严重挫伤员工工作积极性。

如对旅行社员工进行定期在职培训是有效的精神激励措施之一,但是因员工流动性大,旅行社普遍不愿投入资本对员工进行培训,认为这是为别的旅行社培养人才,而且增加人工成本。

4、员工在旅行社的成长和发展空间小。

旅行社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其员工相对于一般服务行业的员工综合素质要高,员工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与应变能力,这样员工在追求职业成长和发展方面的期望就高。

而从现实来看,尽管如导游类员工有职业等级评定体系,但各级旅游行政部门都不太重视执行。

再者,就是有些导游人员等级上去了,但出团的收入却与级别无关联,职业等级是名存实亡。

因此,很少有员工将在旅行社工作视为终身职业的选择。

三; 旅行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旅行社经营理念不成熟
我国旅游业进入90 年代中期就已经完成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过渡。

尽管我国不少旅行社已重视“以客人满意”为宗旨的企业理念,开始逐步重视每个经营环节的服务质量标准,但力度不够。

可以说,真正能树立“以人为本”经营理念的旅行社不多。

2. 旅行社规模小,经济效益低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内旅行社所占比重过大,小规模旅行社占大多数,市场集中度低。

至2000年底,我国共有旅行社8,99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268家,国内旅行社7,725 家。

3. 旅行社内部管理松散,导游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旅行社内部管理松散,对导游人员缺乏足够的凝聚力,对导游服务程序、服务质量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约束。

四:旅行社市场营销上存在的问题
1营业收入低下旅行社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旅行社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都把降价作为争夺客源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如黑车、黑导、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了组团成本,加剧市场竞争,扰乱市场体系。

2.旅游产品单一,目前我国的旅游企业还处于单一经营旅行社、景区和饭店阶段,尚未实现上下旅游企业之间的合纵连横,企业的综合实力受到限制,抗风险能力弱。

3.管理水平低下发达国家的旅行社普遍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充分激励企业各级从业人员,经营管理水平高。

而我国旅行社管理水平本来就不高,加之近年来的。

以包代管”,人才流失等问题更加导致了管理水平下滑。

4.信息技术普及率低我国旅游业信息服务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大部分旅行社仍停留在办公自动化阶段,只有少部分的旅行社联入国际互联网,少量企业开始应用管理信息系统。

在外贸旅行社进入后,我国的旅行社不仅会出现人工成本较高的局面,而且在业务处理方面都会呈现严重的劣势。

5 。

“零团费…负团费”的恶性价格竞争形式使得旅行社行业市场秩序混乱旅游行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以及旅游产品的同质化造成了目前旅行社间异常激烈的竞争局面。

这种形势下,价格策略作为最有效、最快捷的手段得到了广泛应用,降价形式千变万化。

这一现象影响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使旅游收入得不到保证,旅游人才外流等负面影响。

6.整个行业缺乏文化的约束.行业的经营理念和手段缺乏前瞻性我国多数旅行使附属于国家的政府或企业部门,客源也是相关的行政人员或企业人员,旅游侧重于观光游览和考察学习,这使整个旅行社行业对政府部门的依附性较大,很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

.7旅行社行业资格考试制度程序简单。

竞争机制推行不力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在考试形式上过于简单,考试题目难度太低,与实践环节脱节,旅行社大多缺乏严格的准入机制,很多不合格的导游通过人情、关系进入旅行社,导致整个旅行社行业难以建立起严格的人才管理机制。

.8导游人力资源供过于求,人才资源供不应求。

我国旅行社在职职工比2000年末增长了52%,其中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导游数量的增加。

但从实际情况看,新时期的导游人员无论从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外语水平上都较20世纪五六十年代第一代导游人员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五:旅行社网络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1.网络基础差,网络营销意识落后。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网络的基础建设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基础建设查,线路少,网速慢,覆盖率还偏低,网线少,,况且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这就影响了旅游商品通过网络营销了解的程度。

2,网络营销的安全性却失: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处于初步阶段,电子认证CA。

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凭证,电子支付等交易工具的标准还不统一,因此却反了网络英航提供的安全的,方便的网上支付系统。

3,旅行社现有网站的利用率和效益率偏低。

目前,国内旅行社的网络营销只停留在宣传,介绍上,虽然经营者意识到网络发展的趋势,但是不放心拖入大量的人力,资金,时间来警醒市场培育。

4.缺乏旅游电子商务综合性人才。

我国现有的旅游电子商务综合性人才都技术见长,对于只掌握技术,又掌握经营管理,旅游产品设计,旅游产品营销等综合性人才严重缺乏。

5,网络营销的诚信度不高:犹豫市场竞争的加烈,有些旅行社迫于生存的压力,不惜放弃诚信,欺骗顾客,网络营销中一直存在这一些欺诈现象。

六.有关旅行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上存在的问题,
从旅游立法的角度来说,具体指的是旅游法律法规间的相互协调问题结构营造问题和语言表述问题条例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1.立法冲突
众所周知,实施细则是为了实施条例而制定的,后者的法律效力明显高于前者,是前者的依据和前提而实施细则中增加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的规定,在条例中是找不到任何依据的这就可能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有些旅行社满足了条例中规定的设立分社的一切条件,从业务角度看也确实有设置分社的必要,但由于未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不能满足法律效力较低的实施细则中额外规定的要求,结果最终不能设立分社.
2,授权不明
条例第15 条明确了设立分社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有关的管理规定,但一个鲜明的对比是:设立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以及外商投资旅行社均有受理机构的具体规定,设立分社应当向哪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特别是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审批等,条例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总之,由于立法缺失而影响到旅游业发展的这种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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