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计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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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规则
起息日到计提日当日之间的期间称为“计提期间”。计算“计提期间”应采用“算头又算尾”规则,如1月1日到1月5日,计提期间的长度计为5天。
计提金额指贷款中参与计提的本金(含正常本金和逾期本金)或逾期利息。既逾期前计提金额为未还贷款本金,逾期后的计提金额=未还本金+未还利息。(一)按日计息贷款的计提规则
1、无利率变更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计息金额*计提期间天数*计提利率(日)
计提利率可以为贷款的执行利率(日)或罚息利率(日)
计提利率(日)=年利率/年基准天数(360天)。
计提利息X=P*(R1/360)*(D4-D1+1)
例如一笔贷款30万,期限为50天,年利率为15%,起息日为1月1日,结息日为2月19日,计提日为1月31日,则计提利息=300000*(15%/360)*(31-1+1)
如果存在提前还款(假设提前还款日为D5,D1 提前还款前计提利息X1=P*(R1/360)*(D5-D1) 提前还款后计提利息X2=P1*(R1/360)*(D4-D5+1) 计提利息=X1+X2 注:本章节各图中:P-计息金额;D1-起息日;D2-结息日;D3-利率变更生效日;D4-计提日;D5-提前还款日;D-D1的对日;R1-利率变更前的年利率;R2-利率变更后的年利率;N-年基准天数;X-本期应收利息总额。 2、如果在计息期间遇执行利率调整,则需分段计算应计利息,如存在提前还款需再次分段。 D3 利率变更生效日 D4计提日 D1起息日 2009年3月30日 结息日 D2 变更前计提利息X1= P*(R1/N )*(D3-D1) 变更后计提利息X2= P*(R2/N )*(D4-D3+1) 计提利息X=X1+X2 D3 利率变更生效日 D4计提日 D1起息日 D5提前还款日 2009年2月10日 - 2009年2月25日2009年3月30日 结息日 D2 如果存在提前还款(假设提前还款日为D5,D1 提前还款后利率变更前计提利息X2=P1*(R1/360)*(D3-D5) 利率变更后计提利息X3= P1*(R2/360)*(D4-D3+1) 计提利息X=X1+X2+X3 (二)按月计息贷款的计提规则 1、如果D1至D2恰为一个整月(即D2=D ),D4 D4计提日 D1起息日 2009年3月30日结息日 D2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P*(R1/12)*(D4-D1+1)/(D2-D1) 如果计息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D2-D1为30天,即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P*(R1/12)*(D4-D1+1)/30 如果计息方式为按月等本等息,P 为贷款金额不变,即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贷款金额*(R1/12)*(D4-D1+1)/30 示例1:“整月”(利率不变) 起息日为2015-1-10,贷款剩余本金100万,年利率7.2%,年基准天数360天,本次结息日为2015-2-10,则期供总天数为31天。 本期应收利息总额计算如下: 按日计息时:本期应收利息总额=1000000*31*7.2%/360=6200元。 按月计息时,本期应收利息总额=1000000*7.2%/12=6000元。 如果计提日为2015-1-20,则从2015-1-10至2015-1-20,计提期间天数为11天(算头算尾),则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1000000*(7.2%/12)*(11/31)=2129.03元。 (2)如果D1至D2期间存在利率变更或者提前还款,则需再分段计算 D3 利率变更生效日 D4计提日 D1 起息日D5 提前还款日2009年3月30日 结息日 D2 提前还款前计提利息X1= P*(R1/12)*(D5-D1)/(D2-D1) 提前还款后利率变更前计提利息X2=P1*(R1/12)*(D3-D5)/(D2-D1)利率变更后计提利息X3= P1*(R2/12)*(D4-D3+1)/(D2-D1) 计提利息X=X1+X2+X3 2、如果D1至D2小于一个整月(即D2 ①零头天按日利率计提: 2009年2月10日 - 2009年2月28日 D4 计提日 2009年2月28日 - 2009年3月30日 D1 起息日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P*(R1/N)*(D4-D1+1)2009年3月30日D1的对日 D ②零头天按比例分摊计提: 2009年2月10日 - 2009年2月28日 D4 计提日 2009年2月28日 - 2009年3月30日 D1 起息日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P*(R1/12)*(D4-D1+1)/(D-D1)2009年3月30日D1的对日 D 示例2:“不满月”(利率不变) 起息日为2015-1-10,贷款剩余本金100万,年利率7.2%,年基准天数360天,本次结息日为2015-2-1,则期供总天数为22天。 本期应收利息总额计算如下: 按日计息时:本期应收利息总额=1000000*22*7.2%/360=4400元。 按月计息时: 零头天按日利率计算:本期应收利息总额=1000000*22*7.2%/360=4400元。 零头天按比例分摊计算:本期应收利息总额=1000000*7.2%/12*(22/31)=4258.0645元。 如果计提日为2015-1-20,则从2015-1-10至2015-1-20,计提期间天数为11天(算头算尾),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按日计息时,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1000000*11*7.2%/360=2200元; 按月计息时,存在两种计算方式: 零头天按日利率计提: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1000000*11*7.2%/360=2200元。 零头天按比例分摊计提: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1000000*11*7.2%/(12*31)=2129.03元。(2)如果在计息期间遇执行利率调整或提前还款,则需对照上面两种计提方式分段计算应计利息。 ①零头天按日利率计提: 2009年2月10日 - 2009年2月28日 D3 利率变更生效日 D4 计提日2009年2月28日 - 2009年3月30日 D1 起息日 计提金额Y1=P*(R1/N)*(D3-D1)计提金额Y2=P*(R2/N)*(D4-D3+1) 到计提日的应计利息=Y1+Y22009年3月30日 结息日 D2 ②零头天按分摊比例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