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及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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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及表单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考勤主要考查员工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加班或出差等情况。

第三条作息时间:

1、标准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 08:30—12:00

中午午餐及休息时间: 12:00—12:30

下午上班时间: 12:30—17:00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公司所有内勤人员每天上下班必须刷卡考勤(总部需刷门禁考勤卡,其他校区的必须打考勤纸卡)。

2、忘记考勤打卡的,应填写《未考勤证明单》,由证明人证明及经部门签字确认后交人事部备案,每月只

允许一次这样的情况,第一次后将按20元/次扣罚,但仍然应填写《未考勤证明单》。

3、因考勤机故障导致不能进行考勤的,应由部门主管或校区主管第一时间与行政部联系维修,并由部门

负责人或校区主管填写考勤机故障说明,写明日期、时间、未考勤人员名单和考勤出现异常情况的名单并签名,由行政部经理签字确认,交到人事部备案。

4、如因工作原因需外出或出差导致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须填写《员工出差/外出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

字后交到人事部备案。

5、无考勤记录也无考勤证明的,一律以旷工处理。

6、考勤日期:每月1日至月底止。

第五条迟到/早退管理

1、定义:晚于8:30上班,记为迟到;早于下午5:30下班,记为早退。

2、当月迟到一次的,不记迟到;达到一次以上的,迟到15-30分钟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0分钟以

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事后提交特殊情况说明或补签《员工请假单》。

4、迟到、早退月度累计次数超过3次或年度累计超过10次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当年年终奖

励。

第六条旷工管理

1、旷工定义:员工无故缺勤或无考勤记录,一律记为旷工。

2、旷工期间按照所旷天数双倍扣发工资。月旷工累计超过1天(含)或年旷工累计超3天(含),公司有

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当月奖金及当年年终奖励。

第七条事假管理

1、定义: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薪资按(当月全部薪资-养老保险)/实际出勤扣除。

第八条病假管理

1、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时,凭医院病历及发票申请病假,需病休的必须出具医保指定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员工因病假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不出据医院有效病休证明的,不予病休处理,以事假计。

2、每月1天以内,不扣发工资,超过1天以上的,扣发出勤工资的50 %,病假或治疗期薪资核算按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50%计。

3、医疗期规定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日出勤工资。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除扣发日出勤工资外,扣除当月工资的10%;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伤假管理

1、工伤假:员工因工(公)受伤所需假期,参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办理工伤假时,必需提供详细的书面报告及医院诊断书。

3、员工如系社保参保人员,公司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支付,具体按杭州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婚假管理

1、婚假: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含节假日),晚婚另加4天,最长可享受7天带薪婚假(含节假日)。

2、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后六个月内申请,不可保留或用其它方式代替。

3、申请婚假须于一个月前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并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第十一条产假、护理假、孕检假、哺乳假管理

1、产假:单胎顺产,享有90天(含节假日)的产假;难产(剖腹产)105天(含节假日);妊娠四个月(含)

以上流产、引产40天(含节假日);妊娠四个月以下流产7天(含节假日)。以上假期需在假后提供婴儿出生证明或医院证明。产假期间按杭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发放生育津贴。

2、哺乳假:休完产假员工上班后如孩子未满1周岁,可每天享受1小时的带薪哺乳时间,最长可享受6

个月。

第十二条丧假管理

1、正式员工之下列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公司给予3天带薪

(除周六工资外)假(含节假日)。

2、丧假必须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替。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经相关人员核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

件或疾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请示主管领导,待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回公司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权限: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

审核后,报公司人事部经理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人事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部门负责人的事假无论时间多少,需提交给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3、除法定假日外,所有假期均按以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一律以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调休管理

1、员工调休需要填写《调休审批单》,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审批权限按照员工请假程序执行。

2、调休时间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天(含2天),当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含3天)。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管理

1、为顾及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不得不加班。加班员工需填写

《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交人事部备案方可实行,如情况特殊,可加班后补交《加班申请单》,同时根据员工打卡记录方可生效。

2、员工晚上加班超过8:00视为加班,当月累计3个晚上可以调休一天(市场部人员出于本职工作需要不

计作加班,超过8:00后可享受用餐补贴)。

3、加班后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适时调休,当月调休时间不得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累计调休时间不得超

过3个工作日,尽量避免跨月调休。调休假累积期不超过一年(即现有的调休券不能跨年度调休)。

4、确因工作实际情况不能使用完调休的,在年度最后一个月将调休券与申请加班费的报告交至部门领导,

经部门领导核实后提交给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的申请方可计算年度加班费,加班费按统一标准80元/天计费。

5、调休审批程序与其他休假程序一致。

第十六条考勤统计及公布

1、每月6日之前,人事部将根据电脑报表记录、调休审批单、员工加班单、出差申请单等表单进行员工

考勤统计(相关表单必须是严格按审批制度有相关领导审批的才可统计);发现空白记录,如无相关记录或说明,一律作旷工处理,并告知其所属部门负责人。

2、每月8日之前员工可至人事部核对上月考勤,员工对考勤有疑义可直接进行查询校正;过期则视为无

疑义,并不得进行校正。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补充。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杭州*********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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