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搜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需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办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需执行公司市场办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办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搜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办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普通工业废物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所有回收使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模板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利用;实行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车间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第五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的部门、车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产废部门、车间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第八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固体废物的委托处置,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合法、安全、有效的处置。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技术研发与创新体系,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十二条固体废物产生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部门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
通过优化工艺、改进生产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固体废物产生。
2.源头减量。
鼓励和促进工业企业实施减量化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体废物生成。
3.综合利用。
鼓励工业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有效利用,实现资源的再利用与循环利用。
4.合理处置。
对于无法减少或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要采取合理的处理方式,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与环保。
二、分类管理1.分类标准。
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有害废物、可回收物、其他废物三类。
2.分类收集。
要求工业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确保不同类型的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3.分类运输。
对于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要求进行专门的运输,避免交叉污染和事故风险。
4.分类处置。
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要按照相应的处置要求进行处理,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置。
三、处置要求1.环境安全。
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要保障环境安全,防止废物对土壤、水体和大气等环境造成污染。
2.资源回收。
对可回收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回收利用,如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等。
3.无害化处理。
有害废物要通过无害化处理,如化学物质的中和、热解等方式,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
4.安全处置。
对于无法处理和利用的固体废物,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如填埋、焚烧等。
四、监督和执法1.建立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加强执法力度。
对于违法生产、排放固体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依法进行处罚,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
3.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进行监督和参与,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综上所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合理处置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固体废物的生成和污染,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第三条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及办公域内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的防治。
第1页共7页第二章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第五条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第六条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第七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电瓶、废电缆头、废油、废显示器、废油桶、废油漆容器、废硒鼓、废墨盒、废油棉纱。
第八条生活垃圾:果皮、果核,矿泉水瓶、饮料瓶、易拉罐,食品袋、快餐盒、食品包装袋、包装盒等。
第九条办公垃圾: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报纸、书籍、期刊,废包装纸、费打印纸、废纸箱、纸皮,废塑料袋等。
第三章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十条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2页共7页第十一条禁止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溪流、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会产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包括含油污泥)、hw09废乳化液、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三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减少或消除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2. 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固体废物的总量和有害物质的排放。
3. 废物收集和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管理机制,确保废物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污染和泄漏等问题。
4. 废物处理和处置管理:推广使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监管,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 废物排放监测和评估:建立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环境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需要社会各个单位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一、责任主体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2.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厂、固废处理中心、回收站等。
3. 政府机构:包括环保部门、城管部门等。
二、责任内容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1)减量源头控制:采取节约用品、合理使用资源的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2)分类投放: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将其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回收、处理单位或区域。
(3)合法处置:确保固体废物的处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倾倒、乱丢乱扔等行为。
(4)协助监管:主动配合政府机构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实施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如垃圾分类回收等。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和处置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危害,促进废物的可持续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2.废物分类与减量:推广废物分类和减量减废的理念,鼓励公众和企事业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3.废物收集和运输:建立废物收集和运输体系,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收集、运输和转运。
4.废物处理和处置:建设和管理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填埋、物理处理等技术,确保废物处置过程的环保和安全。
5.废物转化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废物资源化利用,例如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废弃物回收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或再生资源。
6.监测和监管:建立监测和监管体系,对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和处置进行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废物生产者和处理者的监管和执法。
7.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对固体废物管理的参与,推动公众意识的提升,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处理措施,能够有效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危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持续改善。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建立一套责任分工、协作配合、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各个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实现固体废物污染的有效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政府责任:政府是主导力量,负责制定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国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监督和执法,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2. 企业责任:企业是固体废物的产生主体,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优化生产工艺,实施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利用等措施,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无害化。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工作;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九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废漆渣、HW49油漆空桶、HW49油手套、油棉纱、HW49废活性炭、HW49废吸附棉。
第十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四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生产安全科批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加强对企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削减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订立该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产生的全部固体废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弃物、办公废纸、餐厨废弃物等。
第三条定义1.固体废物:指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其他固体状的废弃物。
2.废弃物:指废弃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或物质,包括生活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固体废物分类1.全部固体废物必需进行分类,依照不同的污染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
2.依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和处理要求,将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第五条固体废物收集与运输1.应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输。
2.应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标识,确保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精准性。
3.应定期进行收集车辆和收集流程的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第六条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1.应建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制度,确保废物的合理、安全处理。
2.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和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化利用、再生利用、焚烧等。
3.应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运作。
第七条责任与义务1.企业法务人员应负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起草、宣扬与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
2.其他相关部门和员工应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固体废物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考核指标1.固体废物的分类合格率:固体废物依照分类要求进行分类的比例。
2.废物收集车辆和流程的合规率:收集车辆和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的合规率: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企业法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适时履行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
第九条考核周期和频次1.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天丰钢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治理制度1.目的削减公司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回收、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固体废物的把握治理。
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实施状况的监视。
3.2生产技术部负责引进推广有利于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材料、工艺、方法、设备/设施,并适时提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建议和方案。
3.3物流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包括公司全部危急废物〕回收、贮存与处置。
3.4供销部负责高炉水渣的销售。
3.5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到指定储存场所。
4.术语4.1固体废物:是指在公司在生产活动、过程、产品、效劳、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液态的物品、物质。
4.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4.3危急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急废物名录或者依据国家规定的危急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急特性的固体废物。
5.把握要求5.1固体废物处置与把握原则5.1.1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5.1.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必需实行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5.1.3危急废物收集、储存必需依据危急废物特性分类进展。
运输、处置危急废物的单位必需取得相应的资质。
5.1.4各生产单位在油品的贮存、分装和运输过程中,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油品的滴落和渗漏,避开对环境造成污染。
5.1.5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急废物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需经过消退污染的处理前方可使用。
5.2固体废物的分类a.可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转炉渣、高炉干渣、水渣、废皮带、废轮胎、包装材料等;b.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c.危急废物:废电瓶、化学品废液、废旧电器元件、废油、含油废物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减少废弃物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对公司所排放、废弃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控制, 从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产废单位。
三、名词注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列入《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四、三同时管理1、公司建设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项目,安环部应组织协同生产部、项目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生产部应组织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3、公司建设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安环部应组织协同生产部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允许私自贮存、处置、利用一般固体废物。
五、一般固废污染防治管理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鼓励、支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先进技术的使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
2、公司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公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向江河、渠道、水库点倾倒、堆放、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员工举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司任何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5、安环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6、安环部应当组织依法及时公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安环部应当组织对受委托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8、安环部应当协助公司总经理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加强监督;(三)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四)源头控制,减少污染;(五)公众参与,加强宣传;(六)科学评价,信息公开。
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当体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利益的平衡,确保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当注重科技创新,发展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节能技术,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权限。
第二章责任义务第八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九条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职责。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和运输的登记和管理制度,做到废物来源可追溯。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信息管理和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经济激励和约束措施,推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组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防治机制。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防治措施。
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利用和处置等信息。
第八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
第九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许可。
第十条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第十一条禁止非法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利用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综合利用。
第十三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优先考虑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综合利用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利用。
第四章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第十七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地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目标、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制度目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护环境、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固体废物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的污染,降低废弃物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此外,该制度还旨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主要内容1.审批制度: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审批制度,对企业的废物产生和处理进行审核和监管。
企业必须获得相关审批文件才能进行废物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测和报告。
2.分类和收集制度:强制要求居民将垃圾按类型分类投放,并提供相应的收集设施和服务。
通过分类和收集,可以实现废物的有效回收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3.运输和处置制度:明确固体废物的运输和处置方式,要求严格遵守运输规定和处置标准。
禁止将有害废物随意倾倒,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4.废物处理和利用制度: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推动废物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同时,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管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5.监测和督查制度:建立废物产生和处理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同时对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存在问题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制度法规的不完善:制度法规不够完善、细化,导致一些操作环节存在空白和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2.缺乏监管力度:一些地方对废物处理和处置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违规行为频发。
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
3.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一些地方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先进的废物处理技术。
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转让,提升地方的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其物理状态为固态,包括废弃物、废渣、废水处理渣、废旧设备、废旧物品等。
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1. 目标: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
2. 原则:(1)依法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管理义务。
(2)减量化: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降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利用:推动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
(4)环境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5)科学管理:建立科学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完善监测和评估机制。
三、管理责任与权限1. 管理责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确保固体废物的有效治理。
2. 权限划分: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权限,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四、废物分类与处置1. 废物分类: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2. 废物处置:(1)可回收物:鼓励开展废物回收利用活动,建立回收网络和机制。
(2)有害物质:加强有害废物的收集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健康的危害。
(3)可焚烧垃圾: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资源化利用。
(4)其他废物: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监测与评估1. 监测指标:建立固体废物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2. 监测方法:采用科学有效的监测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3. 评估要求: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六、法律责任与处罚1.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2. 处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方式进行惩戒。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概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和利用等环节,提高固体废物的管理水平,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制度内容固体废物分类根据固体废物的来源、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废物、易腐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四类。
对于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固体废物产生与收集固体废物的产生应该尽量减少,尤其是对于可回收物应该鼓励其回收利用。
对于不同类别的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相应的收集方式,并且收集容器也要因材施教,以最大程度的防止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
固体废物储存储存期限应当尽可能短,且要求在储存过程中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和封存。
对于有害固体废物应当使用封闭罐进行储存,并且定期对其进行检测,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固体废物运输固体废物运输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合法的运输方式,并且根据固体废物的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装运方式,以确保固体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固体废物处置和利用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严格按照有害、无害、可利用、尽量回收的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可回收物应优先采取回收利用的方式,对于有害固体废物应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出现二次污染。
监管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对固体废物的处理进行监管,并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对废物的产生、处置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的安全与有效。
结论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可以更好地管制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和利用等全部环节,保障人们的健康,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2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1. 介绍固体废物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并保护环境,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制定一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范本。
该制度将包括废物分类、收集与运输、储存与处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旨在促进固体废物的合理利用和减少。
2. 废物分类为了有效管理固体废物污染,必须对废物进行分类。
分类的主要目的是将有害废物与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分开处理,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将废物分为有害废物、可回收利用废物和其他废物。
2.1 有害废物分类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损害的废物,包括化学废物、危险废物和特定废物等。
有害废物应当根据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和危害性质进行分类和标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2 可回收利用废物分类可回收利用废物是指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
可回收利用废物应当在废物产生环节进行分类,以便稍后进行回收和再利用。
2.3 其他废物分类其他废物是指除了有害废物和可回收利用废物之外的废物。
这些废物需要妥善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于那些无法分类的废物,应当按照专门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废物收集与运输废物收集与运输是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
3.1 废物收集废物收集应当按照分类进行,确保有害废物与可回收利用废物分开收集。
收集容器应当具备防漏、耐腐蚀等特点,以避免废物泄漏或对收集容器造成损害。
3.2 废物运输废物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并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
废物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防范废物泄露和污染风险。
4. 废物储存与处理废物储存与处理是固体废物管理的核心环节。
合理的储存与处理措施可以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4.1 废物储存废物储存应当采取封闭式储存方式,避免废物直接接触到环境中。
10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友发集团钢铁制造管理公司(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天丰钢铁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 目的减少公司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回收、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固体废物的控制管理。
3.职责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实施情况的监督。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引进推广有利于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设施,并适时提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建议和方案。
3.3 物流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包括公司所有危险废物)回收、贮存与处置。
3.4 供销部负责高炉水渣的销售。
3.5 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到指定储存场所。
4. 术语4.1 固体废物:是指在公司在生产活动、过程、产品、服务、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液态的物品、物质。
4.2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4.3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5. 控制要求5.1 固体废物处置与控制原则5.1.1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
5.1.2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溢洒固体废物。
5.1.3 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
5.1.4 各生产单位在油品的贮存、分装和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品的滴落和渗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1.5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设施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后方可使用。
《固体污染防治制度》
《固体污染防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广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增加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多渠道投资,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化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固体废物的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管理,并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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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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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3648-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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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
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工作;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九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废漆渣、HW49油漆空桶、HW49油手套、油棉纱、HW49废活性炭、HW49废吸附棉。
第十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四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生产安全科批准。
第十五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
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十八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科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一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危险废物外,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管,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三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二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
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三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二十四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