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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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成全民阅读“点灯人”

烟台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成全民阅读“点灯人”

烟台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成全民阅读“点灯人”
一直以来,阅读一直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但随着当代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快
餐式的阅读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

烟台市民实施全民阅读推进计划,意味着烟台市要促进
阅读,鼓励市民在阅读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如何将这项计划贯彻到位,实现最终目标,就需要有一支强大的阅读志愿者队伍的支持。

烟台市组建阅读志愿者队伍,首要任务就是为全民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阅读服务。

阅读志愿者在社区、学校、图书馆等各个区域为市民提供免费的阅读服务,同时针对
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开展各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推广精品书目,激发市民对阅读的热情。

阅读志愿者也会为一些特殊人群,如盲人和残疾人提供志愿阅读,达到让每个人都参
与到全民阅读计划中的目的。

阅读志愿者们也成为了城市形象的代表。

他们穿着整齐,宣传标语鲜明,旗帜高扬,
展现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阅读志愿者们持之以恒的行动,使更多的市民能够意识到阅
读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推广全民阅读计划,扩大影响力。

充满激情的阅读志愿者队伍,为全民阅读贡献了力量,成为了烟台市民中的“点灯人”。

随着全民阅读计划的不断推进,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志愿者加入进来,共同推广阅读,为全民群众指明一条健康向上的阅读之路。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附件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民阅读,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促进全民阅读,应当遵循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阅读能力,提升公民阅读质量,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阅读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阅读工作所需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

第四条国家重点扶持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全民阅读工作,重点保障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加大对城市社区、农村地区等基层出版物发行网点、阅读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投入,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第五条国家建立全国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协调合作,共同促进全民阅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阅读工作,制定全民阅读规划及实施方案。

国务院教育、文化、发展改革、财政、税务、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阅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规划和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阅读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残联、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及其他相关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全民阅读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阅读理论研究,促进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的开发与应用。

推动全民阅读 建设书香社会——烟台市芝罘区全民阅读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推动全民阅读 建设书香社会——烟台市芝罘区全民阅读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人文天下2017年11月刊|总第108期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烟台市芝罘区全民阅读活动的实践与思考郝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进步的阶梯。

在经 济社会高速发展,文明程度日益加深的现代社会,推动全民阅读对于实现个人发展、社会和谐和国 家富强都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4年国务院政府工 作报告首次提出倡导全民阅读到全民阅读上升为 国家发展战略,在党和国家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国上下广泛开展,掀起热潮,已经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并日渐深人人心。

在此背景下,烟台市芝罘区为积极响应全民 阅读号召,深人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充分发动、集聚资源,着力打造了“书香烟台•悦读芝罘”芝 罘区阅读节,自2015年来已连续举办三届,发展 成为芝罘区最具影响力的城市文化品牌之一,在 全区形成了全民参与、崇尚读书的良好氛围。

一、集聚全区各路资源,共同搭建全民阅读平台全民阅读活动,阅读是活动目标,全民是活 动主体,参与阅读的人群越多,参与度越高,活苗动的效果就越好。

为保证全民阅读活动普及到各 社会层面、各年龄阶段、各不同需求群体的众多 民,在 书香 读 阅读案制定之初,就确定了 “集各方力量,聚各路资 源,共同搭建全民阅读平台”的工作思路,广泛 和 社会 ,动 积极 ,阅读活动 到全 个 。

1.文化系统联动,发挥中心阵地作用以芝罘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核心,通过朗诵 演讲比赛、流动书箱走基层、好书分享、邀请文 化名人开展读书讲座等方式推进全民阅读;同时,以“全民阅读•绿色书签”“看电影品名著”“1861自在行”创业者读书汇等活动为载体,区文化市场大队、电影公司、烟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到全民阅读活动 ,全 动 参与,共同推进全民阅读的良好局面。

2. 联合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形成良好辐射各街道围绕开展阅读节,结合工作实际,打造本辖区全民阅读主题活动,并充分利用和发挥[作者简介]郝苗,烟台市芝罘区图书馆助理馆员I文化民生I街道(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以及其他阅读平 台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营造 良好的社会氛围。

烟台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成全民阅读“点灯人”

烟台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成全民阅读“点灯人”

烟台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成全民阅读“点灯人”
为了促进全民阅读,烟台市政府于近日启动了一项名为“点灯人”的阅读推广活动。

据悉,该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目前已经有3000余名阅读志愿者参与其中。

“点灯人”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全民阅读意识,通过阅读来提高人们的素质和知识水平。

参与者可以选择阅读自己喜爱的书籍或是由活动组织方提供的书目,以此增强自己的阅读能力和阅读兴趣。

据了解,烟台市在此次活动中采用了一种创新的模式——“众筹式”阅读。

即参与者需要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起阅读活动,邀请朋友和亲人一同参加,共同推动全民阅读的发展。

同时,活动组织方还为参与者提供了一些有关读书的小贴士,如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书籍,如何有效地阅读等。

这些小贴士不仅有助于参与者更好地阅读,也能激发他们的阅读热情。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数千场阅读活动在烟台市各地展开。

“点灯人”活动也成为了烟台市民间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吸引了大量文学爱好者和书迷的加入。

同时,活动组织方也表示,将会在未来的时间里推出更多类似的阅读推广活动,为全民阅读发展贡献力量。

烟台龙口市中小学语文单元拓展整合阅读工程规划方案(2019—2022)

烟台龙口市中小学语文单元拓展整合阅读工程规划方案(2019—2022)

龙口市中小学语文单元拓展整合阅读工程规划方案(2019—2022)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汲取人类智慧的重要途径。

一个人读书叫文化,一群人读书叫文明。

一个人读书可以丰富内心世界,一群人读书可以创造人类文明。

2017年,国务院发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将全民阅读升级为国家发展战略,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阅读,将儿童阅读作为全民阅读工作的重点,国民的读书能力,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阅读,已经上升到一项国家战略,成为民族振兴、国家繁荣的助推器。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阅读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凸显出来,日益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重视。

但2018年第十六次全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成年人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67本,人均电子书阅读量为3.32本;0—17周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80.4%,低于2017年的84.8%。

阅读能力,是一个人不可或缺的生命要素;阅读素养,是一个人终生发展的核心素养。

一个民族的阅读水平,决定着整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和思想高度。

重视阅读,提倡阅读,卓有成效地开展阅读,快速迅猛地将阅读活动转化成全校师生的阅读能力已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最佳切入点。

无论是素质教育、教学改革,还是学校特色建设、学生全面发展,都要回归到学生和教师整体阅读能力提升这个原点上,龙口将严格落实烟台教育局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点分析语文教材编排和教师教学设计有一定的矛盾性。

无论是老教材还是新教材,都是以单元为单位,每个单元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围绕单元主题,组织设计了一系列的教学内容和语文实践活动,正在交接替换中的部编教材更是特别注重资料链接和拓展阅读,而且也更是非常注重单元的整体性和序列化。

然而,不少教师的教学思路却还没有改变,仍然按照“知识体系单元”的形式一课一课地教,领着学生一课一课地学,这其实和课本编者的意图以及学生的发展需求是矛盾的、是脱节的。

单元整合教学的新形势下,尤其需要教师的思考力和行动力。

烟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烟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民阅读,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保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升文化综合素养,建设文明城市,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三条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益于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氛围。

第四条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和普惠大众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拟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意见;(二)规划、协调本辖区全民阅读重大活动;(三)发布全民阅读评价指标体系和全民阅读指数;— 1 —(四)组织推荐全民阅读基础书目和分类书目;(五)开展其他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组织拟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推动阅读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三)组织和指导全民阅读活动;(四)总结、评估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五)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其他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民政、公安、司法、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全民阅读工作。

市、县(市、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残联等组织应当指导相关各级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工作。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

徇私 舞弊行 为 的 。
第四 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公共 ,
阅 读设施管 理单位 有下列 情形之一 的 由 ,
其主管部 门 责令 限 期改正 造成严重后果 ;
的 对直接 负责 的 主管人员 和 其他直接责 ,
任人员 依法 给予处分 :



未按照 规定对公众开放 的 ;

二 )



和 文化强 市 建设 , 根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公 共文化服务保 障法 》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公共
图 书 馆法 》 等法 律 、
法规 ,
结合本市实 际 ,
烟 台 市第十七届 人 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
十 六次会议 审议 通过 了 《 烟 台 市全 民 阅 读 促进条例 》 。 根据立法 法和 《 山 东省 地方立法
第 五十 条
本 条 例 年 自 20 19
月 4
1 起施行 日Fra bibliotek。 烟 台 市 人 民 代表 大会常 务委 员 会关于报请批准 《 烟台市全 民 阅读促进条例 》 的 报告
山 东省 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 :
为 了 保 障全 民 阅读 权 利 培 养全 民 阅读 习 惯 提 高全 民 阅读 能力 推 动文 明 城市
山 东省 人民 代表 大会常务 委员 会公报
20


? 1
擅 拆 二


除 自

侵占 、
挪用公共 阅
读设施 ,
或 者改 变其功 能 、
用途 ,
或 者 妨
碍其正常运行 的 ;
三 (

未依 照 本条例规定重建公共 阅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入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入新时代

022走向世界 仙境烟台 SPECIAL 特别策划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入新时代Reading by All People in Yantai Steps Into a New Era by Law-making in Reading文/王遥驰2018年12月20日,《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2月12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布。

作为全国率先推出阅读立法的地级城市,出台《条例》对建设书香烟台、提升城市品位具有十分重意义。

阅读是人类最基本、最持久的文化需求,大众阅读能力,关系到国家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创新。

阅读可以滋养人的心灵,涵养城市的精神气质,奠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根基和文化潜力。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全民阅读,“开展全民阅读”连续5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国家“十三五”规划八项文化重大工程之一,提升到国家文化建设战略的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热爱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读书,率先垂范、倡导读书,为开展全民阅读提供了强大精神引领。

自2017年烟台市全民阅读工作启动以来,认真按照“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的要求,全市上下积极响应,广泛动员,大力推进,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倾力打造的“读书朗诵大赛”“工地书屋”“尼山书院”“讲烟台故事、建文明城市”等一批全民阅读特色工作品牌脱颖而出,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形成“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市民文明素质大幅提升,“书香烟台”孕育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闪亮的城市名片。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烟台市还存在着阅读推广活动不够丰富、图书供给不足、供给与需求脱节、公共图书馆发展不平衡、市民阅读数量和质量偏低等问题,导致全市阅读水平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节奏和位次。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2.13•【字号】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018年12月20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阅读设施建设第三章阅读推广第四章促进措施和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民阅读权利,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高全民阅读能力,推动文明城市和文化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重点、资源共享和普惠大众的原则,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全民阅读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制定年度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全民阅读促进相关工作。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全民阅读工作,在文化产业发展与人民群众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全民阅读已成为一种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

作为山东省的重要文化城市,烟台市也始终将全民阅读作为促进文化繁荣、增强人民素质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打造阅读新时代。

烟台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全民阅读工作,将其纳入“文化烟台”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事业的发展,烟台市将全民阅读列为促进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制定了相关的全民阅读立法。

全民阅读立法旨在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推动阅读事业的深入发展。

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加强全民阅读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建立全民阅读的长效机制和体系。

政府要大力推进基层图书馆、社区图书馆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图书借阅网络,提供丰富多样的图书资源,满足不同人群的阅读需求。

立法还明确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阅读教育,创建良好的阅读氛围,鼓励学生多读书多阅读,提高阅读能力。

家庭应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培养阅读兴趣和习惯。

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宣传,推广优秀的图书,增加人民的阅读意识和能力。

烟台市还通过立法规范了图书出版、发行市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促进图书产业的健康发展。

立法还重点鼓励和支持优秀作家和图书出版机构,以推动图书出版质量的提高。

全民阅读立法不仅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阅读是人类进步的灵魂,只有注重文化教育,加强全民阅读,才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的文化素质,推动社会进步。

烟台市将通过全民阅读立法,鼓励全市人民积极参与阅读活动,提高阅读量和质量。

也鼓励出版机构出版更多优秀图书,提高图书质量和读者的满意度。

通过立法引导全民阅读,烟台市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广泛、更深入的阅读空间,让全民阅读真正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全民阅读也将与互联网、数字化相结合,打造更加丰富多元的阅读方式。

烟台市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图书馆、电子阅读平台的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阅读方式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阅读需求。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阅读是一种修养,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享受。

而阅读立法的实施,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阅读带来的益处。

烟台的阅读立法包括了多种形式,不仅仅是在实体图书馆,也包括了数字阅读和社区阅读。

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活动,烟台正在努力打造一个多样化、便利化的阅读环境,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阅读中来。

烟台市加大了对图书馆的投入,提升了图书馆的服务水平。

不仅仅是购买了更多的书籍,还优化了馆内的环境,提供更多的借阅和阅读设备,力求给读者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

图书馆不再是一个古板的地方,而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意的文化空间,吸引了更多的读者前来参观、借阅、阅读。

烟台也在加强数字阅读的推广,让更多的人能够通过网络、移动设备等方式进行阅读。

不仅仅是购买了更多的数字阅读资源,还推行了“数字图书馆”,通过线上借阅、线下配送的方式,让更多的读者能够方便地获取到图书馆的资源。

这一系列的举措,不仅提高了阅读的覆盖面,也让更多的读者能够享受到数字阅读的便利。

烟台也在加强社区阅读的建设,通过在社区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地方推广阅读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到阅读中来。

在这些社区阅读活动中,不仅有丰富多彩的文化节目,还有专门的阅读活动和培训,让更多的人能够发掘阅读的乐趣,培养阅读的兴趣。

阅读立法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国民的阅读水平,更是为了传承和创新中国的优秀文化。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阅读不再是一种消极的接受方式,而是一种主动的获取方式。

通过阅读,可以了解到更广阔的世界,获得更多的知识,也可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而阅读立法,就是在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阅读立法的实施,使得烟台的全民阅读迈入了新的时代。

通过各种形式的阅读环境,以及多样化的阅读活动,烟台正在努力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阅读的乐趣,提高国民的阅读水平。

在这个全民阅读的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这样一个机会,去尽情地阅读,去享受阅读带来的快乐。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近年来,随着数字阅读和电子书的普及,阅读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属爱好,它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此,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全民阅读的进程,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阅读带来的快乐与智慧。

烟台市也在倡导全民阅读,为此开始制定相关的阅读立法,以营造公平、开放、自由的阅读环境。

这项立法的重点在于动员社会力量,让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参与到全民阅读的行动中来,并为此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烟台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0个公共阅读场所,为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的阅读服务。

同时,该市还将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阅读推广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和城乡居民参与到阅读中来,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文学鉴赏能力。

除此之外,烟能台市还计划加强阅读宣传和推广,对全市范围内的文化活动进行全面覆盖,提高居民的文艺欣赏能力。

同时,为了确保立法的实施效果,该市还将建立全市统一的阅读监督体系,对公共阅读场所的服务质量和资源配置进行监管和督促。

通过这些举措,烟台市将全力推进全民阅读,让更多的居民能够感受到阅读的魅力,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阅读能力。

同时,也为该市的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期待在不久的将来,烟台市将迎来阅读和文化的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一、烟台全民阅读的现状烟台市是山东半岛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沿海经济重镇,也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城市。

众多的书店、图书馆和文化活动中心为烟台市的文化氛围提供了生动的图景。

市民对阅读的热爱和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阅读已成为烟台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烟台市政府也重视全民阅读工作,积极推进相关政策和项目,提高市民的阅读意识和素养。

尽管如此,烟台全民阅读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

由于市民时间和精力有限,很多人仅以生活必需为目的进行阅读,而缺乏主动、深入地阅读的习惯。

一些地区和群体的阅读资源相对匮乏,尤其是乡村和偏远地区的文化设施相对不足。

网络阅读的普及也使得纸质阅读逐渐受到冲击,很多年轻人更倾向于在手机、平板上进行阅读,而使得传统纸质阅读的推广和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二、阅读立法对烟台全民阅读的意义在全民阅读全面展开的过程中,阅读立法的意义不言而喻。

一方面,阅读立法能够为全民阅读提供制度保障,明确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责任。

这样一来,政府、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会更加清晰,有利于推进全民阅读的各项工作。

阅读立法还能够为阅读资源和设施的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通过法律手段促进阅读场所的建设和阅读资源的共享,消除地区和群体之间的阅读资源不平衡问题。

阅读立法还能够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在文化产业和教育领域,政府需要向阅读相关的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这样才能够真正保障全民阅读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而阅读立法的建立能够使得这些政策和资金得到更加严格的执行,为全民阅读的蓬勃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目前来看,烟台市对于全民阅读的立法工作还比较薄弱。

虽然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文件和政策出台,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的阅读立法,没有形成对全民阅读的全面、深入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这就使得全民阅读的发展依然处于一种状态,并难以在细节方面得到真正的保障和支持。

在烟台市的阅读立法方面,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摘要】烟台全民阅读迎来新时代,阅读立法成为必然选择。

推动阅读立法,提升全民阅读意识,打造阅读文化氛围,加强阅读活动,促进社会共建共享。

建立阅读法规,规范阅读行为,建设数字阅读平台,丰富阅读资源。

阅读立法助力全民阅读,推动社会发展,共同努力,让阅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烟台全民阅读迈向新时代,阅读立法将为阅读事业注入新动能,激发全民阅读热情,助力城市文化建设与社会进步。

【关键词】烟台全民阅读、阅读立法、意识、文化氛围、素养、活动、社会共建、法规、数字阅读平台、资源丰富、新时代、社会发展、共同努力、生活部分。

1. 引言1.1 烟台全民阅读的背景烟台全民阅读始于2008年,是一项旨在推动全民阅读、提升国民阅读素养的重要举措。

烟台市作为山东省的一个重要文化城市,一直致力于打造书香城市,促进全民阅读的开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们对书籍阅读的需求逐渐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阅读习惯不良、阅读氛围淡薄等现象。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民阅读,烟台市政府通过开展各种阅读活动、建设图书馆、推广数字阅读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全民阅读的引导和推广。

烟台市也不断强调阅读的重要性,倡导人们多读书、读好书,提升自身的素养和品质。

随着阅读立法的推动,烟台全民阅读迈向新时代,将更好地规范阅读行为,提高全民的阅读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

1.2 阅读立法的重要性阅读立法不仅可以规范阅读行为,保护知识产权,还可以推动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阅读资源的共享和传播。

通过立法,可以建立起完善的阅读管理机制,规范阅读市场秩序,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的阅读素养和质量。

通过推动阅读立法,可以加强对全民阅读的引导和培养,提升社会公众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和谐发展。

阅读立法也可以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和政策支持,丰富阅读生活,拓展阅读空间,使阅读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阅读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是获取知识、扩展视野、提升素养的重要途径。

烟台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也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的城市。

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提升市民的文化素养,烟台市近日颁布了一项新的法律,即《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向新时代》,这项立法旨在推动全民阅读,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让阅读成为每个市民生活的一部分,让阅读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动力。

这项新的法律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学校、社区、图书馆等机构都要加大对阅读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高质量的阅读资源和服务。

还要着力推动全民阅读的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各类阅读活动,如书展、读书分享会、阅读推广活动等。

通过这些措施,让全民阅读真正成为一种时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成为城市发展的一部分。

烟台市的《阅读立法,全民阅读迈向新时代》明确了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等各方在推动全民阅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要加大对阅读事业的投入,推动建设更多文化设施,扩大阅读空间,提高阅读环境的品质。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和引导,培养学生的良好阅读习惯和阅读能力。

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各类阅读活动,推广阅读理念,引导市民参与到阅读活动中来。

全民阅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阅读可以帮助人们获取知识,提升素养,开拓视野,增强思维能力。

特别是在信息社会,信息爆炸的今天,阅读更是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

通过阅读,人们可以了解到各种各样的知识,掌握专业技能,提高竞争力。

阅读还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自我修养,提高社会责任感,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全民阅读不仅是每个人的需求,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需要。

在烟台市推动全民阅读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人们的阅读兴趣,让阅读成为一种乐趣,一种享受。

这就需要提供更多适合市民的阅读资源,如丰富的图书馆藏书、多样化的阅读场所、便捷的借阅方式等。

还要推动相关的创新发展,如数字阅读、手机阅读等,让市民可以通过更多渠道获取阅读资源。

要加强对阅读推广工作的组织和引导,让市民了解到阅读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阅读活动中来。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发布_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发布_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发布_物业管理条例2018全文》摘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众推荐优秀物发布全民指导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应当全民推广人、志愿组织和人提供免费全民培训,条例所称市、县(市、区)公共图馆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图馆烟台市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公告《烟台市全民促进条例》已08年月0日烟台市十七届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并09年月日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烟台市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09年月3日烟台市全民促进条例(08年月0日烟台市十七届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十六次会议通09年月日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会常委员会十次会议批准)目录总则二设施建设三推广四促进措施和保障五法律责任六附则总则条了保障全民权利培养全民习惯提高全民能力推动明城市和化强市建设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化保障法》《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条例二条市行政区域全民促进工作适用条例三条全民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重、共享和普惠众原则按照公益性、基性、等性、便利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传承和弘扬华优秀传统化传播有益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明进步科学化知识营造爱、、善浓厚氛围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促进工作纳入国民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全民保障体系促进全民衡协调发展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促进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全民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全民促进工作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责行政区域全民促进工作制定年全民促进工作实施见报级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职责围做全民促进相关工作市、县(市、区)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学艺术界合会、残疾人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身特开展全民促进工作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促进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全民宣传和引导协助开展全民促进活动八条对全民促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二设施建设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基公共化指导标准和省基公共化实施标准结合行政区域人口规模、分布和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公共图馆、农屋、社区屋、职工屋、城市房等公共设施并将行政区域公共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十条公共图馆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合国公共图馆建设标准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达到国规定相应图馆等级标准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市级公共图馆心馆县级公共图馆总馆乡镇、街道综合化和城市房分馆村、社区综合性化心总分馆体系完善数化、络化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馆向基层延伸十二条乡镇、街道综合化应当设置图室或者览室村、社区综合性化心应当设置农屋或者社区屋配备图、报刊和杂志等十三条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和乡镇、街道综合化以及有条件村、社区综合性化心应当设置公共电子览室并提供免费上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城市房数量、规模和分布规基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房基础设施建设十五条市、县(市、区)工会应当加强对职工屋建设指导与扶持力逐步形成条件基完备、覆盖广泛职工设施络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区配套建设公共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场所居民提供十七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出版物发行和营性设施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结合身条件和实际要通设置图馆、览室、报刊架、电子报栏(屏)等开展多种形式全民活动十九条鼓励和支持车、机场、城市广场、公、商场、宾馆、酒店等场所营单位设置报刊栏、报刊架、助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三推广二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对全民促进工作推广力通实施全民品牌创建、主题活动引领、优质容推介等活动引导公民树立终身理念营造全民良社会氛围二十条每年月至6月举办“香烟台”全民季活动世界日(月3日)、孔子诞辰日(9月8日)和其他重要化节庆日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形式多样全民推广活动倡导公民积极参与全民二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众推荐优秀物发布全民指导目全民指导目应当包含反映烟台地域化特色优秀作品二十三条公共图馆、农屋、社区屋、职工屋应当定期补充、更新丰富图、报刊种类增加藏量提供图借常性开展推广活动二十四条城市房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免费提供图助借还、通借通还等全民并定期举办全民推广活动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民推广人队伍制定全民推广人管理办法完善全民推广人选拔和培训机制组织开展适合各类者群体专业辅导和推广鼓励和支持志愿组织和人参与全民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全民志愿组织作用开展全民志愿活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应当全民推广人、志愿组织和人提供免费全民培训二十六条化团体、教育机构、协会、俱乐部等单位和组织可以通举办指导、图展览、讲座等参与全民活动二十七条鼓励和支持专院校图馆、科研单位图馆及其他类型专业图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实体店延长营业扩展空提供公益性二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对烟台地域化发掘整理创作反映烟台地域特色作品讲烟台故事全民提供优质容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少年儿童作全民促进工作重高重视培养少年儿童兴趣、习惯和能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幼儿、学开展与少年儿童年龄和心理状况相适应活动少年儿童提供科学指导力倡导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少年儿童做示和表率通陪伴、亲子等方式营造良庭氛围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三十条市级公共图馆应当建设功能齐全少年儿童图馆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单独设置少年儿童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特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庭困难少年儿童提供必要鼓励学校、全民设施管理单位和全民推广人对其进行指导和其方面特殊困难三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应当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关爱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要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三十三条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刑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四促进措施和保障三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促进工作费纳入级财政预算加对全民基础设施建设、全民活动宣传推广以及对农村地区开展全民工作扶持力并根据发展要逐步增加费投入三十五条鼓励社会投入全民拓宽全民金渠道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民调制定期开展全民调调结向社会公布三十七条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发挥全民主阵地作用通提供献信息询、借和公共设施开放等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推动全民广泛开展三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公众提供良环境和便捷高效免费向公众开放馆藏除用收藏珍贵籍、重要和献外公共图馆图应当实行开架借并定期流、补充和更新三十九条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加强数建设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献信息共享平台利用数化、络化技术提供便捷、优质推动传统和数相融合鼓励和支持运营机构设置公共平台四十条市、县(市、区)公共图馆应当加强与专院校图馆、科研单位图馆以及其他类型专业图馆交流与合作全民提供信息共享和询四十条公共图馆、农屋、社区屋、职工屋、城市房等公共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和规公告项目和开放明确标准四十二条公共图馆提供献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向成年人提供容不适宜献信息四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报纸、期刊、图、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监管坚依法打击和处非法出版物净化全民环境四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出版物用全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职责主管部门和接受捐赠组织机构应当加强对捐赠出版物鉴别、应用和管理四十五条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等媒体应当通设置专栏、推介优秀物、普及知识等方式提供全民信息宣传报道全民活动通信运营商、广告运营商发送和刊播公益广告应当包含全民信息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人不得擅改变公共设施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擅拆除公共设施因城乡建设确拆除公共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建、改建不得降低公共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五法律责任四十七条违反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下列行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对直接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侵占、挪用全民工作金;(二)擅拆除、侵占、挪用公共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三)依照条例规定重建公共设施;(四)存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四十八条违反条例规定公共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对直接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按照规定对公众开放;(二)公示项目和开放;(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四)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六附则四十九条条例所称市、县(市、区)公共图馆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图馆五十条条例09年月日起施行。

[每年4月-6月为“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烟台书香学府幼儿园

[每年4月-6月为“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烟台书香学府幼儿园

[每年4月-6月为“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烟台书香学府幼儿园本报3月26日讯(记者秦雪丽实习生王景明) 3月2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将于20__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每年4月至6月为“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广泛深入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推广活动,以更好地整合全社会阅读资源,提升烟台市的阅读服务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和文化强市建设。

近年来,烟台全市上下积极响应,广泛动员,大力推进,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市民文明素质大幅提升。

但目前烟台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阅读推广活动不够丰富、图书供给不足、市民阅读数量和质量偏低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深化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烟台,迫切需要制定《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更好地整合全社会阅读资源,提升烟台市的阅读服务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和文化强市建设。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是全省首部围绕全民阅读方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烟台市自20__年8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8部地方性法规,即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主要内容来看,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实施标准,结合烟台市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阅读设施,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阅读需求。

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置图书室、阅览室、报刊架(栏)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阅读资源,营造浓厚阅读环境。

明确每年4月至6月为“书香烟台”全民阅读季,广泛深入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推广活动。

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和城市书房的全民阅读主阵地作用,充分调动各类民间读书协会、读者俱乐部参与全民阅读的积极性。

建立全民阅读推广人读物,开展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活动。

重点保障少年儿童的阅读权利,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的阅读关爱,在全社会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

阅读立法,烟台全民阅读迈人新时代近日,为推动阅读事业进一步发展,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全民阅读城市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烟台全民阅读迈入了新的时代。

根据实施意见,烟台市将从加强阅读推广、提高阅读质量、优化阅读环境、落实阅读服务等多个方面,实现全民阅读城市的建设目标。

其中,重点推动“烟台家庭阅读计划”,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和阅读意识,持续提升市民阅读素养和自主学习能力。

同时,推广“无障碍阅读”,为视障人士和弱视人士提供更多的阅读机会。

此外,烟台市还将加强阅读推广活动,通过“阅读进校园、阅读进社区、阅读进企业、阅读进机构”等形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丰富的阅读资源和服务。

同时,支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采购新书、展览、演出等文化活动,打造全民共享的文化场所。

为提高阅读质量,烟台市将加强图书采购,增加优秀图书种类和数量,以满足市民的不同阅读需求。

同时,将鼓励和支持阅读推广志愿者和阅读推广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优质阅读推广和服务。

在优化阅读环境方面,烟台市将加强公共图书馆和文化设施建设,提高阅读空间的质量和舒适度。

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阅读角,让读书成为员工的生活习惯,并引导家庭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最后,烟台市还将加强阅读服务,以提升市民阅读体验。

例如,拓宽异地借阅、图书馆预约取书等便民服务,同时开发阅读APP、互联网图书馆等数字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加多样化和灵活的阅读服务方式。

全民阅读是一个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一个家庭的美好生活的必要元素。

烟台市通过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民阅读城市的实施意见》,展示了加强全民阅读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烟台全民阅读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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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民阅读,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保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升文化综合素养,建设文明城市,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三条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有益于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氛围。

第四条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和普惠大众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全民阅读均衡协调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拟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意见;(二)规划、协调本辖区全民阅读重大活动;(三)发布全民阅读评价指标体系和全民阅读指数;— 1 —(四)组织推荐全民阅读基础书目和分类书目;(五)开展其他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组织拟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实施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推动阅读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三)组织和指导全民阅读活动;(四)总结、评估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五)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其他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文化、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民政、公安、司法、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全民阅读工作。

市、县(市、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残联等组织应当指导相关各级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工作。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公共阅读场所应当按照相关要— 2 —求,发挥全民阅读阵地作用。

第三章阅读设施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及山东省实施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公共阅读设施,并将其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

公共阅读设施的选址,应当遵循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达到国家一级图书馆标准,市级应当建设功能齐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县级应当单独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应当设置图书室、阅览室。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农家书屋或图书室。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文体)广场应当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有条件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公共电子阅览室,并提供免费互联网上网服务。

第十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城市书房— 3 —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行统一配送、通借通还、数字资源共享,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基层延伸。

烟台图书馆应当加强对实施总分馆制的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中应当设置公共阅读服务场所。

第十五条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在基层设置自助服务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应当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设置图书馆、阅览室、图书报刊架或其他阅读设施,并鼓励向社会开放。

城市广场、车站、码头、机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因地制宜设置阅读设施,提供公共阅读服务。

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医院、宾馆、银行、公园、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经营单位设置阅读设施,提供公共阅读服务。

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设置扩展阅读服务场所,开展公益性阅读服务。

第十八条政府设立的公共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告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明确服务标准。

第十九条公共阅读设施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共阅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其正常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阅读设施的性质,不得侵— 4 —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公共阅读设施。

根据城乡建设规划,确需拆除公共阅读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先建后拆、服务不中断的原则,并按照不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重新规划和建设。

第四章阅读推广第二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儿童优先”、“保障重点群体”、“推荐优质内容”、“推动广泛参与”的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开展阅读推广交流活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阅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为儿童阅读做好示范和指导,在保障儿童阅读基本权利方面发挥重要和积极作用。

第二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全民阅读推广人制度,对阅读推广组织的有关人员和阅读推广人免费提供全民阅读培训服务,组织开展适合各类读者群体的专业阅读辅导和推广服务。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支持成立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组织网点建设,开展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成立读书协会、读书俱乐部等群众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团体、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阅— 5 —读推广机构,提供公益阅读服务。

第二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阅读活动,传授阅读技能,培养阅读兴趣,提高阅读能力;开展学生阅读水平测试,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小学生阅读水平情况报告。

第二十四条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学龄前儿童阅读工作,积极开展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营造良好的家庭阅读氛围。

幼儿园应当开展与学龄前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状况相适应的阅读活动,培养阅读兴趣。

公共图书馆等阅读服务机构应当为开展亲子阅读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阅读关爱服务。

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第二十六条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福利院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鼓励学校、公共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及阅读推广人对其进行定期阅读指导和服务,提供必要的阅读资源,解决其阅读方面的特殊困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居子女纳入本地全民阅读服务保障范围。

第二十七条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社区应当为服刑— 6 —人员、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知识读本,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阅读活动。

第二十八条每年4月-6月应当集中开展“书香烟台”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每年4月23日为“烟台儿童阅读日”,每年9月28日为“烟台全民阅读日”。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全民阅读调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民阅读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全民阅读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全民阅读服务,拓宽全民阅读服务资金来源渠道。

第三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起成立公益性全民阅读基金。

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或者捐赠全民阅读基金。

全民阅读基金用于下列活动:(一)扶持公益性阅读组织;(二)培训阅读推广人;(三)实施专项阅读、儿童阅读及特殊群体阅读服务计划;— 7 —(四)组织阅读能力测评、阅读调查及阅读研究;(五)其他全民阅读促进活动。

第三十二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鼓励和支持互联网运营机构设置公共阅读服务平台。

第三十三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出版物用于全民阅读服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全民阅读服务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重视收藏和推广本市籍贯作者或反映本地内容的出版物,重视收藏和推广反映胶东革命史及相关内容的出版物。

第三十四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出版物发行网点和经营性阅读设施。

扶持实体书店的发展,支持发展网上书店。

第三十五条鼓励和支持对辖区地域文化的发掘整理,创作出版反映地域特色的作品,讲好烟台故事。

公共图书馆应当定期推荐适合不同读者群体的优秀出版物,并将其纳入购书目录。

第三十六条公共阅读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

鼓励和支持高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及其他类型的专业— 8 —图书馆向社会开放。

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延长营业时间,扩展阅读服务。

第三十七条重视全民阅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全民阅读社会氛围。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宣传工作。

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应当通过设置专栏、推介优秀读物、普及阅读知识、刊播全民阅读公益广告等方式提供全民阅读信息服务,积极宣传报道全民阅读活动。

第三十八条公共阅读设施主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其正常运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负责全民阅读工作;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城市书房可由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或其他适合的人员担任管理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履行全民阅读促进工作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9 —处分。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侵占、挪用全民阅读工作资金的;(二)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阅读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的;(三)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阅读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履行推动和引导全民阅读工作职责的;(二)未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的;(三)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四)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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