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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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为科学推进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校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民〔2010〕6号)和《自治校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双语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1.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下简称汉语)。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增强各民族学生的祖国意识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在我校推进双语教育,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兼通少数民族人才的战略举措;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校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把推进双语教育摆在特殊重要的地位。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
识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增强做好双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2004年,自治校党委、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提出发展双语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校双语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双语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双语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双语教育体系初步建立。2009年,全校接受学前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29.01万人,其中民考汉幼儿2.62万人;学前双语教育岗位教师0.9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0.66万人。中小学(含职业高中,下同)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46万人,占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的22.2%;中小学民考汉学生24.09万人,占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的11.6%;中小学双语教育岗位教师2.7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2.17万人。我校双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为普及双语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在新形势下,我校双语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总体上看,还不能适应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双语教育的要求和期盼。双语教师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双语教育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双语教育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双语教育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双语教育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4.我校双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
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校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抓住全国对口支援新疆的历史机遇,着眼于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同时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工作,培养德才兼备、民汉兼通的人才;着眼于新疆长治久安,加强“四个认同”的教育,提高各民族群众的交流沟通能力,增进民族团结;着眼于适应自治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满足广大群众期盼接受民汉兼通教育的需要,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5.我校推进双语教育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坚持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的原则。既要积极进取,不等不拖,又要实事求是,不急于求成,把握好节奏,安排好衔接。第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既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又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既要立足于推动当前工作,又要着眼于实现长远目标,循序渐进。第三,坚持尊重教育规律的原则。以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指导双语教育工作,把普及双语教育与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科学推进,可持续发展。第四,坚持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行的原则。在努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同时,切实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要科学设计教学模式,合理设置课程方案,保证民汉兼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第五,坚持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的原则。从双语教育推进的实际出发,集中双语教育资源,从学前和低段抓起,逐步推进。建设一支数量和质量
满足双语教育要求的双语教师队伍。
6.我校双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占同年龄段少数民族幼儿的85%以上;到2015年,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75%左右,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80%左右;到2020年,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90%以上,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95%左右。积极探索,不断推进,构建起各学段相互衔接、各学科相互渗透的具有新疆特色的双语教育体系,使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基本熟练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语言文字,有条件的还要掌握一门外语。
7.加快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双语教师即双语教育岗位教师,指在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分别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到2012年,学前双语教师达到1.53万人;到2015年,学前双语教师达到2.19万人,中小学双语教师达到10.51万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教师6.99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9.39万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教师6万人);到2020年,学前双语教师达到2.33万人,中小学双语教师达到14.22万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教师10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达到11.33万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教师7.72万人)。
三、主要措施
8.科学设置双语教育模式。我校双语教育是指在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语言文字开展相关课程教学的一种教学形式。有两种模式:模式1,小学汉语、数学、科学、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其它课程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模式2,全部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开设民族语文课程;不具备师资条件的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课程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
从2010年起,对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起始年级,城市和县城学校一般采用模式2实施双语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采用模式1实施双语教育;农村学校可根据双语教师及学生的实际,采用模式1或模式2。
积极推行民汉合校和民汉学生混合编班,鼓励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进入汉语授课班级学习。
9.相应保留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的教学班。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积极推进双语教育的同时,按需保留以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进行教学的教学班,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把汉语课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课程,调整课程设置方案,增加汉语课程课时,使普通高中毕业生达到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
10.切实加强民族语文课程教学工作。研究制订符合模式2双语教育要求的民族语文课程标准,开发供接受模式2双语教育学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