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发加工的定义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是国内经营企业因受自身生产工序复习课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名词解释
一、“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注:“属地海关”系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注册所在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口岸海关”系指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
适用企业范围: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以上或诚信守法的B类生产型、且一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进出口企业。
适用货物范围:对因海关规定或国家进出口许可证件(不包括“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管理,须在属地或口岸进行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二、区域通关一体化
在区域内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企业可打破海关行政区划的限制,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目前,海关总署正在京、津、冀海关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对三地海关监管和服务实施优势集成、资源整合、专业分工,打破管理区域界限,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打造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简称“一中心、四平台”),通过一中
心、四平台的建设,三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纳税和货物查验的地点,实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的一体化作业,三地海关实现高效执法、无缝对接的服务。
三、“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
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一种高级方式,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直接到口岸海关监管场所(或卡口)提取/装运货物的一种通关方式。
适用企业范围: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以上且报关企业为B类(含B类)以上的进出口企业。
适用货物范围:对需查验的进出口货物、因海关规定或国家许可证件(不包括“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管理,须在口岸海关(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的进出口货物、口岸海关未实现出口运抵报告和进口理货报告电子数据传输的进出口货物,不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
四、通关作业无纸化
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征税、验放的通关作业方式。目前,长春海关正在进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业务现场:长春关区内全部通关业务现场。
改革试点企业:海关管理类别B类以上的进出口企业和报关企业。
改革试点业务范围:涉及许可证件但未实现许可证件电子
数据联网核查的进出口货物、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报关单(不包括“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涉及税费但未选择电子支付的报关单、保金保函报关单暂不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作业模式。
五、关检合作“三个一”
是“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简称。“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是指企业只需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发送;“一次查验”即“一次开箱,关检疫依法查验/检验检疫”,是指关检双方需要对同一批货物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即“关检联网核放”,是指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关检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六、内贸货物跨境运输
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运输方式。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9号公告及2014年第42号公告规定,吉林省内贸货物可以自珲春圈河口岸出境,经朝鲜元汀里-罗津港换装作业,至上海、宁波、黄埔、泉州、汕头和洋浦口岸进行双向运输。其中,南下线路可运输除涉及出口许可证件管制类商品和涉及征收出口关税商品外的货物,以及涉及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煤炭、粮食、木材、铜等货物;北上线路可运输除涉及出口许可证件管制类商品和涉及征收出口关税商品外的货物。
七、出境加工
指境内生产企业将境内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我方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工厂或国外工厂,按我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加工费的业务。
八、跨境电子商务
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指跨境贸易进出境货物、物品实现交易、支付、配送并经海关认可且与海关联网的平台。
九、吉林企业回家报关
长春海关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吉林企业在大连等外省口岸通关的进出口货物在长春海关报关、属地纳税。采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或口岸转关系统。
十、集中汇总纳税
汇总征税是海关税收征管作业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尝试,与现行逐票征税模式不同,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海关可以对其一段时期内多次进出口产生的税款集中进行汇总计征。此举在保障税收安全的前提下,可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十一、外发加工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是国内经营企业因受自身生产工序及生产能力(需求、订单、工人因素等)等限制,经直属海关批准,在提供足额担保情况下,委托承揽企业对加工贸易货物的
某道工序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运回本企业,并最终复出口的行为,是加工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衍生出的生产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