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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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冀财会〔2013〕52)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总体水平,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更好的发挥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大力推进会计人才战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和布局,创新培养使用模式,形成育才、选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
以打造高层次会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会计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中、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富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端会计人才队伍,为秦皇岛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全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分两个周期进行,每个周期为3年,共计划培养各类高端会计人才60名,每期计划培养30名,第一期培养时间从2014年开始。
三、培养对象选拔
(一)选拔范围
中央、省驻秦及市属企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秦皇岛市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大中专院校。
(二)选拔对象
各有关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或骨干注册会计师、市内高校从事财务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
5、在从事会计工作期间未发生过违反《会计法》执行情况等违纪行为;
6、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8、对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方式
采取由个人自荐申请、单位推荐和考评结合的方式,申请者或单位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报表》(附件),并交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连同申报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评,确定培养人选。
(五)报名时间
第一周期第一年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报名工作从2014年4月1日开始,2014年4月30日结束。
四、培养实施
(一)培养基地。
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基地主要负责课程设计、聘请教授、集中培养、项目开发、跟踪培养等。
(二)培养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职业道德素养、专业会计理论知识、会计综合能力框架构建、会计信息化建设研究、国内外典型会计案例、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税收环境与税务筹划、资本市场运作、会计改革发展前沿问题、会计的国际化趋同探讨等。
(三)培养周期。
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年集中培养一次,每次10天。
2014年集中培养时间暂定为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
式。
集中学习培养通过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集中学习结束后,实施跟踪培养,由培养基地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帮助学员巩固培训效果,拓宽知识面,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五、培养过程管理
(一)建立跟踪评价体系。
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基地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训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
培训周期内,每年年终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计划和目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二)实行淘汰机制。
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退出机制,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
(三)人才评价使用。
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结业,并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培养基地颁发“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取得培养证书的会计人员,优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纳入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库管理;择优推荐纳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范围;择优推荐纳入国家和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范围;
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作专家;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并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四)培养经费。
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多元化培养经费保障机制。
市财政局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等其他费用。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等有关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3918031,3918032),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乔虹担任。
办公室负责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履行制定阶段性培养计划、商定培养教材和师资、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落实领导小组决议等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二)县区及各部门密切配合。
各县区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各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优秀会计人才推荐上报工作,营造重视会计人才培养的社会氛围。
附件:1、《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报表》
2、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报表
(2014年)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
专业技术资格:
主管部门:
填写说明
1. 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 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 “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 “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 “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
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如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的,应填写“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
8. “学历学位”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9. 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10. 上交照片4张,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附件2:
秦皇岛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柳春青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程浩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会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宋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乔虹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王春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科长
史向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科长
周雪娇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