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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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

授课教师:王申宇【培训要求】

本讲主要内容是介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目标;通过学习了解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采取的具体措施。重点掌握的基本要点:1、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2、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3、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定义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就是要求公安执法者的一切执法行为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职权和义务依法办事。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轨迹通过执法程序的设计实现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严格、公正、文明、理性、高效的执法目标。因此,“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应该定义为:公安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的执法目标,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公安执法活动进行程序化与标准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公安部《关于人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目标内涵被明确界定为:“全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因此,我认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应

标准或目标应界定为: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的目标;建立以提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为总目标,以执法思想(理念)、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为子目标的政策目标体系。

(二)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成效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建设目标,检验建设成效,公安部2010年4月15日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明确要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下列目标,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工作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一)各执法岗位的职责任务明确;

(二)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具体、明确;

(三)执法执勤的基本动作和语言有明确的规范要求;

(四)受案和立案登记流程及标准明确,所有案件统一归口专门部门登记管理,执法基础台账、法律文书、案卷管理制度健全;

(五)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取证的流程和标准明确;

(六)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措施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涉案财物及证据的管理制度健全;

(七)户籍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窗口接待服务的流程和标准明确。

二、全面落实执法培训要求,民警执法能力持续提高

(一)全面推行民警执法素质等级考试制度,执法民警普遍通过基本执法素质等级考试;

(二)落实法律学习培训制度,一线执法民警每年参加累计不少于15天的脱产执法培训;

(三)执法民警熟练掌握《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以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其他执法规范和业务知识,执法能力与其执法岗位及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四)执法民警熟练掌握警械、武器的使用流程和工作标准,按规定佩戴、使用警用装备。

三、执法场所的设置和安全设施符合要求,执法安全程度明显提高

(一)办案区与接待区、其他办公区、生活区等实行功能合理分区并隔离;

(二)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设置符合标准,管理规范;

(三)讯问、候问、羁押等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监控数据资料按照规定保存;

(四)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车辆管理所、刑事科学技术室等基层单位等级评定达标。

四、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科学有效,执法质量持续提高

(一)基层办案单位配备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二)警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有效落实;

(三)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健全,案件审核与案件质量考评同时进行,对执法单位和民警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

(四)建立科学、系统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评判作为执法绩效考评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建立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完整记载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核结果、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民警执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民警的执法绩效与政治待遇等挂钩;

(六)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涉法信访案件倒查制度,对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存在执法过错或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执法信息化手段普遍应用,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应用网上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基本实现电子化;

(二)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记录执法过程的信息化执法装备;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通过联网实现对讯问、继续盘问、羁押等执法活动和执法窗口、监管场所等进行实时监督。

六、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执法过错,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能力明显增强

(一)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或违法使用警械、武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审查、监管人致其重伤、死亡事件的发生;

(二)有效防止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明显处置不当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有效防止在办案环节或监管场所被审查、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事件的发生;

(四)有效防止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的发生。

七、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执法质量考评达标并持续提高;

(二)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有责信访案件均实现零增长或下降;

(三)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率,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变更率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数、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数实现零增长或下降;

(四)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三、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代管理学中有一个“木桶原理”,又称短板理论“木桶原理”的核心内容为:一个木桶的最大容量,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根据这一核心内容,“木桶原理”还有两个推论: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那木桶才能盛满水;其二,只要这个木桶里有一块木板不够高度,木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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