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有关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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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精简篇)

关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精简篇)

关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关于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浪潮中,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的又一战略性决策,其试点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明显加快。

2004年,开始降低农业税税率,同时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

农村税费改革由此转向逐步降低直至最终取消农业税。

2005年,免征农业税。

至此,结束了在中国历史上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

同时建立了尊重村内大多数农民意愿的一事一议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民负担卡监督制度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使农村税费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有效遏制了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彻底减轻了农民负担。

从2003年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到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2016年,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和两工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又选择黑龙江、河北、XX三省开展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主要是解决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问题,是与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实施的一项农村综合改革,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

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一、推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意义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

农村一事一议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村干部独断专行,不按议事规则办事,只由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随意收取和支付费用。

有的村干部由于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导致村内的一事一议形成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

开展一事一议,应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为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所需的资金大家出,差额部分申请财政给以补助,这就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最新】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最新】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一、当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模式和会计处理方法安徽省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

资源)实行委托代理管理模式,乡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个会计业务核算职责,分村建账,单独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户管理,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和村级自筹等资金解入乡镇财政部门“一事一议”专户,由乡镇财政部门分村专账核算,支付时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方,实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给施工方。

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预算内下拨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收入列“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仅核算自筹资金的收取和上缴这一过程。

笔者认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最后都构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或损益的一部分,如果不加以核算,势必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资产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这部分资金的运行游离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和监管之外。

从实务来看,目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一事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会计处理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仅核算自筹资金的收支,不核算财政奖补资金;二是将财政奖补资金列入“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三是将财政奖补资金列入“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四是将财政奖补资金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1】561号)第二条定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第十三条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也规定“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乡镇每月以报表形式及时上报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乡镇主动约谈,并限期改正。

五、及时报批,加快支出进度。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申请审批拨付项目资金。

资金管理制度一、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筹资、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赞助等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同构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局专户管理,群众自筹、以资代劳、捐资赞助、村集体投入等资金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专人管理。

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实时拨付给施工单位。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直接拨付制、质量保证金制。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项目制管理。

项目开工建设,按项目资金总额的 50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40项目资金,质量保证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拨付 10质量保证金。

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二、乡镇、经济开发区应按照程序,编制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筹资筹劳,提出项目申请。

乡镇对村级申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县综改办审核批复。

项目批复前均要履行“四察看”程序。

四、批复的项目应于十五日内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概算 50 万元以下的,由乡镇集体产权交易及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单项或打捆项目概算在50 万元以上的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桥梁、路灯等建设项目,以乡镇为单位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五、已招标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

工程建设期间,村级组织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奖补办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 内部往 来” 目。 科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一事 一议 资金 购人 不需 要安装 的固定 资 产 的 , 记“ 借 固定 资产 ” 目, 科 贷记“ 现金 ” “ 行存 款” 、银 等科 目, 同

造林 、 道路 修建 维护等村 民直接受益 的集 体生产公益事业 时, 通过
村 民大会或村 民代表大会集体 决定, 实行专事专议 的办法 筹集资
贷: 融资租赁资产
银行存 款 未实现融资 收益
营业 外 收入
这样 的处理 , 管账 面价 值如何变化 , 不 资产租 出后账 面价值都 结 为零 ,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金 额也保持 不变 , 始终等于最低租赁收 款额 、 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 。
三 、 资 租 赁 中 出租 人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的 分 析 及 改 进 融
技术探索 I E HNIA P B c T c L Ro E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河北省财政厅 魏 光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 议筹资筹劳 的形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的行为给予奖励补助 的

织财会 工作 的基 本法律依据。 该制度规定 , 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 产、 公益事业 , 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以及村 民自愿 以
营业外支出 2 0o o00 贷: 融资租赁资产 3o00 200
银行存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对例 2的处理为 : 10 0 000 1000 500
借: 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450O 500 500 0 0 2 o0 0 70o
l0 o 0O 0 10 0 0 5 o 0
项财政支农新制度 , 是公共 财政覆盖农村 的又一重 大举 措。 村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精简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56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

省、设区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计划编制,管理、使用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及本县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积极增加奖补资金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二章奖补原则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三)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三章奖补对象、范围和标准第六条奖补对象。

村级组织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浅议宜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浅议宜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的社 区管理和 公共服务而 且社区 自组织机制 的发育和 发展还 与程度不够, 这是 E j 前社 区治理 的一个 困境 同时也是制约社 区
促进 了社 区资源 的有效整合 , 激发了社区共同体 自力更生解决 自组织发展 的一个重要 的方面 , 因此 , 笔者认为应该 以构建社
自身 问题 的潜能 ; 而且有利于社区成 员养成 自助 . 互助精神, 也 区参与系统为抓手 ,包括拓展社 区居 民参 与的途径 与方法, 以 有利于社区意识和社区伦 理的形成 。 对于构建和谐社区具有重 期为社区 自组织治理提供足够的动力 。
建设的责 任, 负责任 的政府 与有责任感 的公 民在社 区治理中具 有 同等重 要的地位 。因此, 基于前面所叙述 的目前社 区治理 和
[ 胡亚琴, 3 ] 谭祖 雪.基于系统 自组织理论视角下的社区参与系 统审视 与重构 《 商业时代》 0 17 .2 1 () 【 杨贵华 , 4 ] 王瑞 华.社会工作 与社区 自组织能力建 设》J.科 学社会 【 ]
九旱 , 国家 级贫 困县 。这 决定 了我县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 政 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精神 , 是 使惠农政策真 正深入人心 。在政 策 奖补的迫切 性和 必要性 。2 1 年, 阳县坚持 以推 动社会主义 宣传 上, 0 宜 1 立足一个“ ” , 财政局和县农业 局农监办 的同志 深 字 县
的重要举措 , 是深化 农村 综合 改革的一项重 大制度创新。文章 以宜阳县为例浅议“ 一事一议” 财政 奖 ̄ x 作。 t- - 【 关键词】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做法; 成效; 问题; 建议
开 展“ 事一 议 ” 政 奖 补 是 加 强 农 业 基 础 建 设 , 筹城 乡 项 目 30个 , 一 财 统 0 总投 资 4 3 万元 , 41 涉及全县 1 5个乡镇 , 及的项 涉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彭泽县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1、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2、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3、村内文体环卫公共设施;4、村内人畜饮水工程;5、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整合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作业费和设备购置费等的补助,使用权归议事主体。

2、财政所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书,验收报告等,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或个人;其中5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并且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补资金工程完工清算时一次性支付。

3、乡财政部门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1、奖补资金不得为其他支农资金项目进行配套,不得与村级财务全并核算。

2、项目建议内容、筹资情况、奖补金额及使用情况,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
一、议事前提
1.有发起人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 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和身份在各地 情况各异,有的议事会的发起人只有一个,有的是一人倡议,数 人支持。发起人中有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但无论发起人多少或 身份如何,有一个以上的发起人是“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 程序的必备条件。
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
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为了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 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 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
2.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
群众有要求是“一事一议”议事会启动的动因。成功的议事会之所以群众参 会踊跃,意见统一快,是因为群众对议题有强烈的要求。例如村民多年受无水吃 的困扰,对解决饮水困难非常关心,所以群众对这样的议事会积极响应,所有接 到通知的农户都按时参加了会议。
3.议事会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无论是大于或者小于行政区,只要属于受益范围, 这个范围内的群众很容易形成共识。这是议事会成功的重要条件。
一事一议
四、议事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
3、工程权属共有
“一事一议”议事会对他们所建工程的权属一般都用这样的表述:建成的工程归投资的农户所有, 各户份额均等。这一表述表明:这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但村民对这种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与村民 对公共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有三点不同。第一,所有权人有特定的对象,而一般公共财产的所有者 没有特定对象,只要村民户口属于这个行政区,哪怕是新搬迁来的农户,都可以享受所有者的权利。 第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转让。如农户搬迁时,可以将自己份额有偿转让他人。第三,具有 排他性,即未投资的农户不能享受权利。但这种财产有一点与公共财产相似,即所占份额不能退出, 因为使用中的财产不能分割。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浅析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浅析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浅析作者:纳琳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2年第08期本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一农村村级公益事业的创新投入机制进行剖析,并通过案例从实践的方面说明这一政策实施的意义,提出了落实这一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历史成因从2000年开始,农村取消了三提五统和一些集资摊派,2006年又取消了在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这极大的减轻农民负担,但农村的各项公益事业却面临着缺乏资金、年久失修的局面。

取消农业税后,国家规定,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改由财政负担,但村内其他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村民民主决策、筹资筹劳的方式来解决。

一方面,中央财政不可能覆盖到所有地方;另一方面,在国家不断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来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三个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

2009年,我省在利津、蓬莱等6个县(市)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10年中央将我省纳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的省份,我省积极总结推进6个试点县的工作经验,引导各级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一事一议政策基本内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其内涵可以概括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村组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

目前,试点地市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开展以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读

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读

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解读一、政策的主要内容、背景及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乡统筹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劳务来源。

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和“两工”,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劳务,实行农民一事一议。

但现实情况表明,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经济承受力弱及民主管理意识薄弱等原因,致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覆盖面较小,远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

有的地方“虽有事可议,但议而难决,更决后难行”,关键就归结在资金的投入问题上。

为激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现状,在总结各地探索筹补结合经验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按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数额,由各级财政筹集资金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的政策,以期通过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激励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的热情,引导和鼓励农民筹资筹劳,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去年,按中央鼓励各省市积极试点的精神,我市启动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立了财政和农业横向协作、市区乡纵向畅通的财政奖补工作运转机制;完善了市区财政奖补、村民自筹、社会捐赠赞助等多渠道、多环节筹资机制;强化了财政奖补资金报账监管机制;丰富了报纸、广播、标语、“院坝会”、“田坎会”等宣传发动机制。

全年全市共筹集资金9600万元,专项用于村级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电力设施、桥梁维建、生活设施等482个项目建设,覆盖了7个区县27个乡镇、367个村社,惠及127.6万农民。

今年,我市被中央纳入了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个试点省市范围,已连续出台了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渝综改办〔2009〕3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基〔2009〕8号)、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渝财基〔2009〕9号)、市财政局《关于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村招投标竞争立项工作的通知》(渝财基〔2009〕10号)四个规范性文件来确保执行。

简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简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简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填补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空白,不仅调动了基层和农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更是激发了农民的民主和自我发展意识。

1、什么是一事一议?答:一事一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简称,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是村级组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并筹资筹劳进行建设的一种制度。

这里所说的“事”就是指农民迫切需要的、直接受益的、愿意共同筹资筹劳来办的事;“议”,就是由农民来商议,让农民自己主张自己决策。

2、什么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门用于鼓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

主要目的是通过奖励和补助,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难以办到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什么?答: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道路、桥涵建设、村内小型水利建设、村民饮用水工程、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容美化亮化、新能源设施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国有林场、农垦企业、农村新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参照村级公益事业纳入财政奖补范围。

4、哪些项目不准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答: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不准列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主要有:(1)跨村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

(3)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4)乡级及以上道路建设项目。

(5)计生和优抚、村办公共场所和村级运转经费等项目。

(6)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5、财政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为减轻农民负担,奖补标准不与村民实际筹资筹劳额挂钩,主要根据行政村人口测算的筹资筹劳总额确定奖补资金。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思考对策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思考对策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思考对策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农村集体公益事业进行补助的一项财政支农新制度。

在新的条件下扎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有力推手。

笔者认为,有效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应结合地方实际,找准切入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把握奖补范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坚持村民受益、注重实效,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在进行财政奖补时要准确把握奖补范围:一是跨村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政府负责;二是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由农民自己负责,不在奖补范围;三是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凡超过贵州省政府规定的人均20元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能纳入奖补范围;四是在实施财政奖补项目时,要与现有支农项目政策相衔接,既要防止已建成的公益事业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也要防止重复补助和奖励;五是以已建立农民补贴网的乡镇为重点补贴对象。

二、灵活确定奖补标准根据中央和省政府规定,贵州省松桃县奖补标准不能搞一刀切,具体是按照“重点倾斜、兼顾一般”的原则确定奖补办法和标准。

“重点倾斜、兼顾一般”就是把当年列入文明生态村创建行列的村作为重点,对兴办的一事一议项目,可按照筹资额的1:3给予奖励补助;对其他村兴办的一事一议项目,按照筹资额的1:1给予奖励补助。

目前,正在实施的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实施奖补而改变,对“三农”的投入也不因实施奖补而减少。

三、严格奖补程序严格的工作程序是保证财政奖补资金规范使用的前提。

要按照“先批后建、建补同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

开展筹资筹劳的村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县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村民筹资交存乡财政所财务管理专户、乡财政所在县财政局备案后,即可申请财政奖补。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的通知》 ( 国农改[ 2 0 0 8 ] 3 2 号文件 ) 指卅 ,


事一议 , 筹资筹劳” 工作 开展不平衡 , 整体覆盖面较小 , 不 能
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 的需求 , 村级 公益 事业建设投入 总 体上呈下滑趋势 。为 了解决这个 问题 , 国家尝试对 “ 一事一议” 制度进行创新 : 一方面不 断完善制度 内容和制度薯 黼

农村公 益事 业“ 一事一 议" 财 政 奖补制度 的实践 与思考
丈 /状J 虚 仙
摘要 : “ 一事一议 ” 制度 已经成为农村税 费改革后我 国农村 村级公共物品供给的基本制度 , 这一制度 , 在 经过财政 奖补等改造后 重新焕发活力 , 促使村级公 益事业建设快速发展 , 为新 时期 美丽 乡村建设提供 了有力保障。 对如何不断完善“ 一事一议” 财政 奖补操 作程序 , 提 高财政 资金使 效率, 值得 去探 索和思考。
1 . 建立项 目库 , 规范项 目申报 。 深入开展 “ 一事一议 ” 财政奖 补规范管理 , 积极试行 项 目库建设 。按照村民议定 、 村级 申报 、
1 . 加强组织领导。 “ 一事一议 ” 筹 资筹劳和奖补工作 , 政策性
困 中国 农业会计2 0 1 5 _ 一 8


善民主决策程序 、 降低村 民出资 比例 、 加强公 益事业建设项 目
招标 验收公示 机制 等 ; 另一方面 , 推行 了财政奖补制度 , 也就是 对村级公益事业按 照“ 一 事一议 ” 程序形成 的筹资筹劳额度 进 行奖励性 的财政补贴。财政奖补是 区别于旧“ 一事一议” 制度最
大的革新 ,这标志着政府在村级公共 物品供给上职能 的回归 。

农村“一事一议”政策解读

农村“一事一议”政策解读

优秀文档,精彩无限!附件农村“一事一议”政策解读1.什么是一事一议?答:一事一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简称,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是村级组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并筹资筹劳进行建设的一种制度。

这里所说的“事”,就是指农民迫切需要的、直接受益的、愿意共同筹资筹劳来办的事;“议”,就是由农民来商议,让农民自己主张、自己决策。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对象是什么?答: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指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原则是什么?答: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合理限额、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

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如何界定?答: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

一年内每人筹资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

确有需要,也可以几年累计一次筹资(最长不超过3 年,且需经省级减负部门审批)。

优质文档,精彩无限!一年内每个劳动力筹劳不得超过3 个工作日。

对于由部分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筹资筹劳的资金和劳务,计入年度村内筹资筹劳总额,不得超过上限控制标准。

以资代劳工价标准按财政部规定每个工作日20元。

筹资筹劳所涉及的户籍人口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县(区)统计数据为准。

5.哪些人员可以不承担筹资或筹劳任务?哪些情形可以减免筹资或筹劳任务?答:国家规定可以不承担筹资或筹劳任务的人员有:(1)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2)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国家规定可以减免筹资或筹劳任务的情形有:(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探讨

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探讨

程序 较复 杂, 别是筹 资筹劳标准低 、 特 要求高; 其次 是 筹资难 , 申报项 目的村基 本上 是 “ 务村 ” 找 村 债 ,
2 1年 第 5 卜 ¨ 00 期 \
资产与财务管理
民筹 资 困难 大 , 分村 民不理 解 、 部 不支持 , 加了 “ 事一议” 增 ・ 工作难 度 , 村干部 感到 “ 使 一事一议”项 目
申报。 二、 申请奖补程序复 杂


( 户 农 签章) 1. 。 5 其他资料。
以上 目录可 以看 出, l 套 资 其 5
料 有许 多相 重之处 , 劳务用工 登 如
章 ) 工程项 目预算 方案和工程项 目 、
申报 程 序 多、麻烦 事 多 , 不愿 意 记 簿 和 劳 务 用工 结 算 表 ( 户 签 故 农 合 同书, 可以合二为一或二 选一 ( 劳
本地 实 际, 采用 三种 筹资标 准 : 拟
接受 益 的其他公 益事业建 设 。 但在 现实 中, 农村生 产 和公 益事业建 设 远不止这 些, 农村改水 、 如 改池 、 改
1 一事一议” .“ 筹资筹劳申报审 批表 2 村 民大会或 村民代表会 议 . 讨论 表 决的会 议记 录及 农 户签章。
电、 公共饮 水 、娱乐设 施 改 建 工程
等工程并不在此列 。
3 一事一 议 ” 资筹 劳分 解明细 .“ 筹 表。 . 4 村级 公 益事业建设 “ 一事一 议 ”财政 奖补 项 目申报 表 。5 村 级 . 公 益事业建设 “ 一事一议” 财政 奖补
项 目 收报告 表 。6 工程 项 目 算 验 . 预
方案 。 . 程 项 目 同书。8 工 程 项 7工 合 .
务用工登记 簿。 4 劳务用工结算表 1.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
八、解决途径
(一)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剃除可 有可无的思想,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其次要通过各种 媒介,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 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 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 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 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 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新农村建设。 (四)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 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 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 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 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一事一议
四、议事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 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 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 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 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 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 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 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 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 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 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 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 按决议执行。

商丘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商丘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商丘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

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国有农场)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

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市、县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由市、县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市、县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

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管养护制度公益事业是指为了利益社会、弥补公益领域不足而从事的一种活动,旨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推动社会进步。

公益事业建设涵盖很多领域,涉及很多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环保等。

在这些领域内,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非常重要,而财政奖补项目则是政府对公益事业支持的一种方式。

一、财政奖补项目的介绍财政奖补项目是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事业进行奖励和补助的一种制度。

财政奖补项目在公益事业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激发公益领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够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财政奖补项目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奖金、资金补助、专项扶持和项目支持等。

二、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为了保证财政奖补项目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对于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应该从项目申报、评审、奖励和管理等方面出发。

具体措施包括:1. 项目申报:申请财政奖补项目时,应该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该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计划、预算报告、评价指标等内容。

2. 评审过程:在财政奖补项目评审过程中,应该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机制,通过专家评审、群众监督等方式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应该及时公布,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行为。

3. 奖励和管理:对于通过财政奖补项目获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加强对其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不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单位进行惩处。

三、财政奖补项目的养护公益事业建设是长期而持续的过程,财政奖补项目也需要长期的养护和维护。

财政奖补项目的养护工作包括多个方面,如项目跟踪、成果评估、宣传推广、经验总结等。

具体措施包括:1. 项目跟踪: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及时跟踪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制度。

2. 成果评估:对财政奖补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公益事业建设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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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有关制度解读
(2013.04.12)
一、奖补标准及申报规定:
(1)中央和省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20%,市区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筹资筹劳的30%。

(项目总投资:2/3为村委会自筹资金,1/3为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中,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占2/5,市级3/10,区级3/10)。

(2)每个示范区申请省级以上资金不超过600万元,每个示范镇申请省级以上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财政奖补单个项目总规模不超过300万元(“市实施方案”佛农[2012]6号)。

二、筹资筹劳有关规定
根据《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广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1]4号):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

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20元。

每个劳动力每年酬劳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筹集的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转账核算。

上级(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对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

三、支付制度:报账制或国库集中支付。

(一)报账制
1、定义:是指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支出进度,凭合法有效支出凭证向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再拨付资金的管理制度。

2、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可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预拨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财政资金60%。

3、项目完工并经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后,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建设审批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等拨付全部奖补资金。

4、具体操作
(1)村委会:对已支付的项目支出,向所属镇街社工局提供有关合同、支付原始单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村委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无误)、监理证明、收款账号等资料;
(2)社工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已核,无误”印章及公章,再将有关资料一并送财政局;
(3)财政局:对报账资料审核无误后,在发票原件上加具“已报账,原件存村委会账册”印章,留复印件做拨款原始凭证,划拨资金至村委会。

原件原路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按规定入账并归档保存。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1、定义:是指财政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财政性资金管理模式。

2、具体操作
(1)村委会:根据有关合同和项目进度,向社工局提交发票(原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村委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无误)、监理证明等资料;
(2)社工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已核,无误”印章及公章,再将有关资料作为支付申请附件向财政局提交支付申请;
(3)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资金划拨到项目施工单位,并将拨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合同原件原路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按规定入账并归档保存。

四、2012年项目检查情况
今年2月,省专项工作组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到制度建设、有关资金预算安排和拨付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从项目申报到完工整个过程的档案资料、项目完成情况(现场实地查看)、宣传培训工作材料等,并以此为基础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与考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如下:
(一)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各村委会在工作开展中,只立足于为村民办实事、好事,未充分考虑到一些前期的细节性问题,如拆迁工程出现的问题和阻力。

(二)由于2012年项目、资金管理未理顺,因此未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

对个别已完工项目,村委会尚未付清施工方工程费用情况下,已将奖补资金全额拨至村委会。

在日后工作中,各镇(街)社工局、财政局需把好资金拨付关。

尤其是实行报账制管理时,一定要核实项目进度和村委会实际支付金额,并据此进行资金拨付。

五、加强项目管理和建设进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一直以来,从中央到省,对支农资金的管理与监督都非常严格,尤其是中央资金,日后均会进行专项检查。

(二)2012年,省财政厅多次向各地政府通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我区由于多个项目进度缓慢,以致预算执行进度低下,被省点名要求整改。

王区长非常重视此事,要求社工部和我局负责跟进。

(三)省对各地考核评价结果是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综合评价,将作为下一年度省级以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省将根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前列的市县给与适当奖励。

因此,希望大家在组织项目申报时,不要盲目求大,力争上报年内可完成的项目。

同时,对牵涉拆迁的项目,一定要做好前期工作,确认被拆迁户同意后才放上议事日程。

对因特殊情况而延缓项目计划的,需按要求逐级报备,经同意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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