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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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婚女嫁宿世因缘

俗语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男女的相亲、相爱,进而结为夫妻,成立家庭,负起了生儿育女、抚养教导之责,这是大部分人对生活的共同选择。有些夫妻十分幸运,彼此一见钟情,终身相爱,建立了美满幸福而温馨的家庭,不过亦有不少的夫妻,婚后才发觉彼此性格不合,时常争执,矛盾重重,以致一生为情所困,为爱所苦,甚至以离婚为结局,吃尽了婚姻的苦果。由此可见,婚姻是一种缘分的结合与延续。

大藏经通偈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议的,但缘分是从何而来?婚姻既是缘分,就应该知道此缘分有可能是善缘(或叫报恩),亦可能是逆缘(或言讨债)。

善缘会促使婚姻更加美满幸福,彼此相敬如宾,同甘共苦,终身相爱。逆缘将会导致婚姻破裂,因爱成恨,反目成仇,苦不堪言。神仙眷属往往都是少数,许多夫妻都是冤家聚头,彼此相责,破口相骂,甚至对簿公堂,上诉法院,最后婚姻破裂,造成多少家庭悲剧,后悔莫及。

另外更有一些人,有缘无分或有分无缘。在生活中,有不少人情有独钟,觉得自己所爱无怨无恨,可是因家庭环境或社会习俗,甚至是事业的因素,彼此之间只有见面的缘,却没有终身相伴之分,仅能

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夫妻;甚至有一些情侣将要结婚时,对方突然因病死亡或临时变卦,而使另一方顿失依怙,悲痛欲绝。又有些情人既有缘亦有分,可惜婚姻如过眼烟云,刹那即逝,只有留下过去的记忆,却不能终身相爱,永远相随。

由此可见,缘分其中所包含的,也就是业力的牵引,因此婚姻的本质,并不是永恒的、不变的,反而是无常的、不实的,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而是要认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

异体同心宿命同福

男女的婚嫁、结合,是正常的。家庭、夫妻是维系社会安定、人类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子孙,人类不可能延续;没有家庭,社会不可能成为社会。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有教养的孩子,通过夫妻的恩爱,对家庭的责任,社会才能成为社会,才能向美好的、幸福的方向发展。家庭、夫妻是社会的基本要素,这是正常的,符合道德、伦理的,非常美好的事情。没有家庭,就不可能有子孙,没有子孙,就没有出家人,就没有人可以修道了。所以在这个层次上讲,佛教肯定夫妻的关系、男女的爱情,这是可以成立的,是社会成立的必然基础。

佛陀并不是劝世间所有的人都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经中有故事说长者女善无毒要求出家,佛陀不许,

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经典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贞廉自守夫妻相敬

《阿含经》中说到人类的起源来自贪爱。从佛法出世间法去看,爱情乃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执著。经中又说:“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色欲,即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美貌、姿态、言语等引起,称为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佛典中一般将夫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而贪爱,终以我爱为本。《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即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可见男女之情,其根源于在于我执和贪爱,由此也产生了种种的过患如婚外恋等,不断冲击着正常的婚姻生活。因此,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首要的规范就是不邪淫,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弟子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基础,也是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是佛教所认可的。《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中,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等。

夫妇共修菩提眷属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经中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善生经》中佛陀教导青年善生说,要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夫。

《玉耶女经》中佛陀教导少妇玉耶说,为人妻妇,应做爱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情爱欲望净化超越

如此的话,婚姻就会提升到第三层次,就是破和立同时存在。有些在家佛弟子,他们懂得了佛法后,明白到情爱与欲望的危害性,知道这是烦恼的根本,但他们不能离开现实社会中的家庭、夫妻、工作、人际等关系,所以他们以清净的心,用人生的智慧,从事人间的工作,履行人生的责任——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好,在家庭中把家人照顾好,在朋友中与朋友相处好。在社会上不刻意追求金钱、地位,但亦不妨拥有地位、金钱,只要内心是清净的,用正确的思想,将两者好好地结合,好好地运用,即不失为好事。

夫妻生活仍然依旧,但不贪著──不以欲望为出发,不以执著心而行事,自己超越的同时,使对方慢慢地受影响,渐渐地也超越出来。这个转变与净化的过程,有些人比较快,有些人比较慢。

如果是出家人,则完全离欲清净,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佛法的修行与弘法利生的事业中去,以自心的解脱无碍去摄受、度化一切有情。

如是独身的居士,则身居红尘,其行清净,身虽未出家,而心已出家,也就与出家无异了。

最后,通过修证,完全超越男女、超越世俗,通达了世俗,通达了众生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现象,对一切的存在都以道的智慧去体现。到这时候,他可以超越睡眠、饥渴、冷暖等生理的执著,这些境界他都可以超越。而在超越的同时,他又在这世上做一切事业,来接引众生,教化众生。这是第四阶段,也就道的阶段。

以上四个层次,既可以分开,亦可以融和,四个即是一个,这取决于个人的智能,最终这四层次都是要超越的。要在红尘滚滚的波浪中还能保持清醒与清净,这才是真正的智慧与觉悟。

祥和的气氛、幸福温暖的家庭,是需要以智慧来建立、以净化的爱心──慈悲来维持。如果是真心相爱的配偶,就会心甘情愿,在任何时间与空间,尽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做每一件让对方感到幸福与快乐的事,自然必定能从对方身上得到相应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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