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市场监管

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市场监管
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市场监管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

作者:戈世平

作者机构: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ISSN:1008-9314

年:2002

卷:000

期:0S1

页数:4

中图分类:F203

正文语种:CHI

摘要:我国加入WTO以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包括一般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等)中的一切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管理活动。市场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类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的资格认证、交易行为和秩序的规范约束、交易权益的保护等监督管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在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作为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对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对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政府市场监管的运行功能与监管重点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运行功能,主要体现在对一切市场交易行为制定政策规范、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紧密衔接的运行环节。制定市场交易政策规范是指政府通过法定程序而制定关于市场主体的资格认证与市场准入的条件、市场交易行为规范、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的行为。政府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是市场交易行为合法化的基本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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