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及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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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乡镇管理体制分析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多年来,xx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达到了整合机构、压缩编制、精减人员、提高效能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改革后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何定位乡镇职能,切实理顺县乡关系,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是大家共同思考和关注的课题。对此,xx市编办开展乡镇机构运行情况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出当前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确保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一、基本情况

2010年6月,xx市编办对全市8县1区7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发放调查问卷84 份(每个县区1份,每个乡镇及街道各1份),对乡镇机关目前机构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机关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问卷调查,实际收回有效问卷84 份。

目前,xx市乡镇(街道)机关普遍设置综合性机构1—2个,主要为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设置事业单

位1024个,其中:上划管理事业机构275个,双重管理事业机构119个,乡镇(街道)管理事业机构630个。主要设立的机构为财政所、国土所、劳保所、新农合办、统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文化教育服务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农业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会计站、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党职技校等。

从总体上看,我市在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机构运行平稳。一是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了重新界定,突出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相对弱化了直接参与微观经济管理的职能。二是探索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乡镇机关运行机制,初步改变了机构设置过多、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的现象。三是优化组合乡镇事业机构,将原来乡镇的“七站八所”进行归并。四是强化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乡镇普遍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政策和措施,给群众提供一门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五是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编制控制和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现行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问卷调查汇总分析,并深入三个县区9个乡镇调研,我们看到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政府职能有待明确

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着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一是职能上的“越位”。乡镇政府在职能上与县级政府划分存在不明晰,有限的权力却肩负着无限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乡镇政府充当了执法主体,如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税收等法律没有赋予的执法权,而乡镇政府却承担了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充当了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条块”管理的制度下,本应具备一级完备权责的乡镇政府却被“肢解”,“条条”做不了、管不好的事,乡镇政府却包揽过来,“千根针,一条线”的局面仍然存在。二是职能上的“缺位”。首先,乡镇政府财政吃紧,尤其在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以外的税收后,乡镇政府失去了从村“提留统筹”获得财政收入的资格,其可控财政数量减少;其次,长期充当上级政府的“得力助手”,乡镇政府有事权却没有财权,事权和财权严重不对等,忙于完成上级指令和任务,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产品等的供给上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三是职能上的“错位”。就目前而言,由于行政命令多于市场规制,有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济活动,包办社会事业。

(二)县乡条块关系有待理顺

从管理体制看,乡镇事业单位大体可分为三类: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实行“条条”管理体制;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

“条块共管”的体制;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块块”管理体制。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及2008年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后,我市调整规范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等机构设置,实行“县乡双管”的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了县区主管部门与乡镇的“条块”关系。但实行“条条管理”的一些派出(驻)机构,其权和利在垂直的业务部门主管,乡镇处于权责不对等的尴尬状态。如安全生产、交通整治、国土执法、计划生育、城建规划等工作,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遇到问题时,乡镇政府缺乏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很难管理和调遣,甚至无权处理。又如统计站、劳保所等派驻机构,乡镇既无人权、财权,又无执法权,责任难以落实。再如村镇规划建设方面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仅靠县区有关部门所派驻(或延伸)机构的那么几个人,根本管不过来,而乡镇政府却只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三)乡镇内设机构有待健全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机关普遍只设1—2个综合性办公室,不再设其他机构,造成对口部门较多,工作任务较重,人员职责交叉,一人多岗的局面。有些乡镇根据上级的考核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对乡镇和站所人员实行分组分线管理,开展工作主要还是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等传统方式。

(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有待推进

一是一些乡镇事业单位兼有行政管理、规费征收、公益服务职能,造成这类事业单位重管理、轻服务,履行行政性职能多、公益性服务少,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二是有的乡镇事业单位事企不分,重创收、轻服务,从事经营性活动多、公益性服务少。三是有些乡镇事业单位,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少技术,缺乏为农服务基本条件。满足于催种催收、防虫施肥等初级服务,无法满足“三农”服务的需要。四是部门“条条干预”,强调上下对口,增加乡镇事业机构,或派出(驻)机构,如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导致一些农业乡镇财力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个别依靠规费养活的乡镇事业单位,难以生存。

(五)乡镇编制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乡镇机关编制使用效率不高,新生力量得不到有效的补充。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核定乡镇机关编制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符,加之副科以上领导占大量编制,个别地方还有超职数配备的问题,工作人员紧缺,混编混岗现象突出,一部分事业人员长期在行政岗位履行职责,既影响事业站所为民服务工作,又导致政事不分。二是2002年机构改革后,乡镇机关未核定工勤编制,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工勤人员占用行政编制,乡镇机关补充不了新人,个别乡镇甚至形成超编。三是县级部门频繁从乡镇调人,导致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新招录人员得不到很好地使用。四是受“十一五”只减不增和编制限额的影响,乡镇事业单位人才匮乏,青黄不接。五是统计站、劳保所等县派驻乡镇机构,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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