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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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软公司避税案” 通过成本分摊协议将 其知识产权转移到低税率管辖区的受控外 国公司。与此同时,又利用打钩规则与受 控外国公司透视规则成功规避了美国《国 内收人法典》F部分所得项下的税收.
• 主要的原因就是公司通过这种转移定价方 式将收入输送到在爱尔兰,新加坡以及波 多黎各的“外国区域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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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合理避税
• 微软爱尔兰都柏林区域运营中心:爱尔兰都柏林区域运营中心主要负 责微软产品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的生产和销售。
• 微软公司在爱尔兰设立了几家受控公司,第一家公司是RIO公司(在 爱尔兰运营,但总部设在百慕大群岛,是美国微软的一家全资受控外 国公司),其全部股权由微软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二家公司MIR 公司是RIO的一家作为“无形实体”的全资受控外国公司,在爱尔兰 区域运营中心的运营中处于核心地位。根据MIR与微软公司签订的成 本分摊协议,MIR大约分摊微软在全球范围内研发成本的30%,同时 享有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销售微软产品的权利,但是其并不直接 生产或销售任何产品给客户,而是将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转授给更低 层级的关联受控外国公司,获取特许权使用费。MIR公司将该经济权 利转授给第三家公司MOL其全资子公司,由MOL公司生产并销售微软 产品给相应的分销商,再由分销商最终销售给客户。M0L公司作为 MIR公司的一家“无形实体”的全资受控外国公司来生产并分销公司 的产品和服务。微软公司将利润成功转移到了爱尔兰,爱尔兰又是有 名的西欧的低税区。
公司 MLGP之间的分销协议,在获得微软美国
的授权后,M0PR制作微软产品的数字和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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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软公司超过85%的知识产权的研发都是在
美国进行的,却只分摊了微软在全球范围内
研发成本的大约35%,且MLGP还须将其在美
国销售额的47.27%转移到波多黎各的区域
运营中心。爱尔兰区域运营中心成本分摊
协议的主要参与者MIR实际负责的研发活动
仅占微软公司总研发量的不到1%,却大约分
摊了微软全球研发成本的30%,并由此获得
了对应的经济权利;新加坡区域运营中心成
本分摊协议的主要参与者MAIL不进行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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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合理避税后结果--巨额利润停留在海外
• 2014年,根据各区域运营中心与美国微软签
订的成本分摊协议,MAIL(新加坡)向美国
微软支付了12亿美元,MIR(爱尔兰)支付了
微软公司国际避税分析 微软公司国际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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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国际避税情况
• 2006年:微软实际避税率为31% • 2010年:微软实际避税率为25% • 2011年:微软实际避税率为17.5%
• 2014年:微软实际避税率为21% • 远低于35%的美国企业税标准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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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最新文件显示,微软在海外积累近 930亿美元现金,借此省下近300亿美元的 税金,反映了近年美国大公司资金外逃以 避税的趋势。只要在美国以外地区花掉海 外收入,美国企业就不用为此缴纳所得税, 但若将海外所得汇回美国,用于支付股息、 聘雇新员工或收购公司,就要被征收35%的 所得税。这促使美国企业将大笔现金放在 海外,对美国政府财政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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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软公司和在爱尔兰的关联企业MIR公司签 订有研发活动的成本分摊协议。由于成本 分摊协议的每个参与方均被视为被研发无 形资产的所有人,依此方法,微软将其所研发 的无形资产转移到了美国境外,也因此将无 形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转移到了美国境外。
• 根据2006年美国国会制定的《国内收入法
典》第954节 (c)条(6)款,“将一家受控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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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多黎各区域运营中心主要由M0PR运营,其
于2006年与微软美国签订成本分摊协议,获
得了在美以及其他美洲地区销售微软产品
的权利。同时,M0PR向微软美国支付9-10年
的买进支付以补偿微软知识产权的现有价
值,并根据其在美洲地区的销售额占全球销
售额的比重大约分摊了微软全球年度研发
成本的25%。此外,根据M0PR和微软美国子
MAIL位于百慕大群岛,是MSHPL的一家无形实体的 全资受控外国公司。根据其与美国微软在2004年 达成的全球成本分摊协议,MAIL大约分摊微软全球 研发成本的10%。作为交换,MAIL享有在亚洲地区 销售微软产品的权利,但其无员工,不进行任何研发 活动,实为一家空壳公司,主要是参与美国微软的全 球成本分摊,然后将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经济权利 转授给MOPL。第三家公司:MOPL同样是MSHPL 的一家无形实体的全资受控外国公司,主要是在获 得MAIL的授权后,制作微软产品的副本并销售给亚 洲各地的分销商,再由这些A 分销商最终销售给客户。7
公司从另一家关联受控外国公司收到的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被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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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区域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微软公司在日本、 印度、大中华地区与亚太地区的业务。它也包括
多实体,其中第一家公司:MSHPL是美国微软的一 家全资受控外国公司,它为MAIL参与美国微软的全 球成本分摊协议提供资金支持。第二家公司:
28亿美元,合计40亿美元。但这两个区域运
营中心共从知识产权中获得了来自更低层
级的关联受控外国公司的120亿美元的特许
权使用费,这意味着美国微软实际上将80亿
美元的利润转移到了海外低税率管辖。根
据成本分摊协议,2011年MOPR向美国微软支
付了19亿美元(补偿微软知识产权的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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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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