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引进人才落户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引进人才落户流程
下面简述一下本人在上海引进人才落户的整个流程,希望对后来人有些帮助:
1.落户前期准备:单位引进人才要求个人档案需要调到单位(单位不能接受档案的建议把
档案调到上海人才中心),为了让老婆随调入沪容易些,本人以前是南京人才市场集
体户口,先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调入到老婆户籍。
A)个人档案调入单位仅需要单位人事开具调档函,拿着调档函去南京人才市场,登记好后,一周后档案到沪。
B)户口调入到老婆户籍,先去老婆户籍所在地进行落户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提交大概1个月后,拿到夫妻投靠准迁证,凭准迁证去南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迁移证,拿着迁移证去老家派出所办理落户,同时办好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户口本现场拿到,身份证1个月后EMS寄到。
2.引进人才准备材料,本人准备(其余单位人事准备)的材料事项:
1)登陆21世纪人才网单位账户,按要求填写个人材料
2)引进人才申请文件(夫妻双方)
3)引进人才个人政治素质及业绩能力证明(夫妻双方)
4)结婚证、初婚未育证明
5)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
6)申请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夫妻双方)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非必要)
8)户口本及整本复印件
9)本市落户房产证及复印件
10)劳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夫妻双方)
1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夫妻双方)(可以在网上直接打印)(最近上海人才中心对跟人纳税有要求,0税太多的话,材料可能会不接受,年纳税额需要到达2000左右) 以上材料单位人事提交到上海人才中心,21世纪人才网上提交后,办理结果状态变为:材料已上报。
说一个小插曲,验证学历的时候因为老婆是江苏专转本,人才中心需提供本科和专科证书,而江苏专转本是专科二年级直接转入本科就读,没有专科毕业证的,为了这件事当时查了很多资料,这里说下主要需要提供的材料: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xx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3. 一个月后,在材料审核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查看21世纪人才网上办理结果状态变为:材料已接受,办理中。
4. 二个月后,21世纪人才网首页公示结果出来,公示15天满后,又过了两周,人事接到人才中心电话通知去取批复材料,落户确认单2×1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份、调令2×2份,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1×1份。
5. 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给单位人事填好盖章,调令2×1份交与人事放入本人档案中(因档案提前调入单位,无需调档);同时去落户所在地区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办理时需携带所有批复材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份上交派出所,填写表格,需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查验。
6. 拿着准迁证去老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可以让亲人代办)。
7. 凭人才引进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单位和档案部门盖好章)、准迁证、迁移证、调令复印件,去上海市人才中心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至此21世纪人才网上变为已引进人才,并显示引进人才编号。
8.凭申报户口证明信、落户确认单2×1份、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房产证需整本复印,去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现场填
好表格,户口本现场办理到手,拍照录指纹办理身份证信息,2周后派出所拿到新的上海身份
证。
9.至此上海落户工作全部完成,拿到身份证后可以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新的社保卡,1个月
后拿到社保卡,电话开通金融功能。
希望我的经历,能对正在申请人才引进的大家有些帮助。
附:21世纪人才网上的申请准备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
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7、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
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
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
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
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
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
的书面证明。
(4)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