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如何开拓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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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年律师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安徽浩诚律师事务所?徐艳艳
[摘要]当今诉讼领域律师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至少从目前来看中年律师霸主地位我们年轻律师难以撼动。于是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年轻律师的出路在哪里?有人提出“非诉是年轻律师的奶酪”,在我国大中城市,确实有许多年轻律师在从事非诉讼业务,因此看来这话不假。在非诉业务面前,年轻律师有其特有的优势,如精力旺盛,信息资源广泛,熟悉现代化办公等。只要我们积极努力永不放弃,下一个一定就是“我”。本文着重选取非诉讼业务中的法律顾问业务,就青年律师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进行阐述。
[关键词]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拓展
在我刚入行时,总会有年长的律师调侃般和我说“年轻人,要做好坐三年冷板凳的准备哦”,每到这时,我总会眯着眼睛回答到:“嗯,我知道,冷板凳我都准备好了。”板凳是准备好了,它会冷三年也有心理准备,但三年后呢,板凳它不会自己变热,案子它不会自己过来,别人的翅膀也不会一直为你护航。作为青年律师,我们的出路在哪里,我们的激情和信念有谁会去欣赏,这是我们应该去深思去考虑的问题。
我很同意“非诉是年轻律师的奶酪”这句话,在非诉业务面前,青年律师有其特有的优势,精力旺盛,信息资源广泛,熟悉现代化办公等等,在竞争日益激烈,中年律师占据诉讼业务霸主地位的今天,选择非诉业务作为自己的试金石和磨刀器,无疑是青年律师不错的选择,而且也是有很多青年律师是通过做非诉案件挖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既然说到非诉业务,其中不得不提的,也是分量最重的当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那么,青年律师究竟应该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呢?本文主要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想要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企业法律顾问。
三、四十年前,法律顾问业务还是由有着国家干部身份的律师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服务,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用的都不是自己的钱,来请律师担任他们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的法律顾问。而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律师社会定位、业务的不断变化,企业法律顾问已经变为以企业风险防范业务为中心,以事后补助为辅助手段,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他需要在一定的聘用期限内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曾看过一遍律师的随笔,在里面他写到:“记得以前,曾跟一位同事作业务交流,该同事谈到自己开拓企业法律顾问的尴尬,他说跟一位企业老总就法律事务合作交谈时,该老总问他:你能为我们做什么,这位同事说为你们企业解决纠纷,那位老总听了以后摇头说我们企业一年下来没有什么纠纷,等我们有了纠纷再找你吧,结果这样委婉的一句话,就把同事给拒绝了。”①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尴尬的局面,我觉得,主要还是没有弄清企业法律顾问到底需要做些什么,他对企业法律顾问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解决纠纷这非常狭窄的传统诉讼领域里面,这种思想对于青年律师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极其不利的。律师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当是结合企业的实际,利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协助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合法经营,避免纠纷发生,从而更好的促进交易。
二、如何操作和处理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才能赢得企业的信任,这是青年律师进入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前必须要清楚的事情。
(一)转变观念,主动参与,将法律顾问工作渗透到企业管理及经营、服务的各个方面。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不仅仅是打官司,更主要的应该是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等工作,诸如谈判、签约、规章制度的订立、债权债务的清理、资产重组、融资租赁等等非诉讼领域,不失时机地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或主张,必要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并不是顾问单位没有法律方面的业务,而是很多企业的领导及经营人员不清楚这些工作和法律有关,不知道这些工作是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因为法律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作为律师要有一种职业上的敏感性,要善于发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要将某项工作在法律上的意义讲出来,让企业领导或经办人员明白这项工作应该请帮忙或咨询律师。
(二)应当遵循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原则。
企业管理是根据企业的特征及其生产经营规律,按照市场反映出来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行为,以求合理配置资源,获取利润。从企业管理的四大基本职能(即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看,其核心精神所追求的就是效率,可以说,提高效率无不惯彻企业管理的始终。所以,律师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企业规章制度、重大合同以及所处理的其他企业法律事务,也应当应遵循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这个基本前提。
(三)改变工作方式,定期主动上门服务。
如何寻找、寻问和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及时出主意,上建议以防患于未然;如何做到想企业领导所想,急企业领导所急,为企业分忧解愁,除了主动上门服务外,再别无选择。上门服务的通常做法是应坚持定期坐班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无论企业有无法律事务,都应坚持到企业主动过问,主动和企业高、中层领导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取得联系,积极捕捉法律方面的信息,做到有事情积极办,没事情找问题、找漏洞、勤过问、勤建议、主动办,真正成为企业离不了的法律参谋。
(四)重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诉讼来解决的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息息相关,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各类纠纷,也包括无争议,纠纷的法律行为,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目的在于减少纠纷,预防诉讼,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保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某些经济纠纷如在法律上、证据上对自己明显不利,且无法扭转不利局面,则尽可能避免打官司,争取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五)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密切配合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离不开企业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实践中律师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作用了解太少,二是顾问律师不掌握、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领导层、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加上主动参与意识差,往往感到无处下手。要改变上述被动局面,必须从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相互联系和了解入手。顾问律师了解企业应从下几个方面着手:(1)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便于发现有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2)了解企业债权债务基本情况并掌握有关资料,便于随时摸底调查,随时掌握信息和调理债权债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