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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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9-30 236 打印大中小关闭文章来源:转载作者:佚名
湘价重(2006)97号2006年7月11日
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76号),对我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进行了相应调整。现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全面取消超发电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将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85分钱。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875元;安装脱硫设备燃煤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网电价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为每千瓦时0.402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我局将相应取消其脱硫电价。
(二)适当提高电价偏低燃煤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提高后的上网电价详见附件一)。
(三)取消湖南省超发电价,发电企业在省内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定的上网电价水平。
(四)将省电网统调水电标杆电价水平调整为每千瓦时0.301元。三板溪水电站湖南落地价按我省水电标杆电价执行。我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由每千瓦时2分钱降低到0. 5分钱,具体征缴办法待国家明确后另行通知。
(五)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标杆电价执行。
二、为解决我省农网和省电网主网工程建设投资还本付息问题,将省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2分钱。另外,为解决华中电网公司三板溪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公用网络部分的还本付息问题,在省电网销售电价中每千瓦时加价0.06分钱。
三、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除农业生产用电外的各类用电均按每千瓦时0.88分加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标准为0.83分钱,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为0.05分钱。上述加价标准执行后,《国家计委关于核定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 003]102号)同时废止。
四、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及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要求,对农业生产用电外的各类用电、自备电厂用户和向发电厂直接购电的大用户收取每千瓦时0.1分钱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计入电网企业销售电价,由省电网企业收取,单独记帐、专款专用。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另行下发。
五、为解决以上电价调整对销价的影响,将省电网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3.26分钱。调整后各类用电价格(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见附件二。
六、经依法价格听证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我省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即从每千瓦时0. 548元调整到0.588元(不满千伏)。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含学校食堂、澡堂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为减轻居民生活电价调整对城镇低保户电费支出影响,将城镇低保户免收电费电量从每月6度提高到8度。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城镇低保户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年底将相关情况报我局。
七、在计算电费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参与力率调整。
八、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考虑现行电压等级价差已逐步加大,为减轻用户负担,将物业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供的城镇用户到户电价的损耗费用加价标准在我局(1999)湘价重字第206号文件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2个百分点,即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按不超过6%加收损耗,公用变压器供电的不超过4%。
九、进一步加强农村电价管理。我省电网除居民生活用电已基本实现城乡同价外,其它各类用电因多种因素暂不具备实现城乡同价的条件,供电企业对居民生活用电应尽快抄表到户,进一步扩大农村居民生活电价同价面;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两改”进度,在我局湘价重(2003)84号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内,尽可能缩小城乡用电价格的差距,为城乡各类用电尽早同价创造条件。如确因本次电价调整影响,执行限价有困难需突破限价的,必须按管价权限报批。
十、上述居民生活电价调整自2006年7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其它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十一、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对电解铝、电石、氯碱、铁合金、电炉钢、水泥等六类高耗能产业的差别电价政策,不得自行对高耗能产业用电价格实行优惠。我局将按国家要求根据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的产能,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十二、省电网电价调整对各市县电网电价的影响,由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尽快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按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执行。
十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一、湖南省电网统调电厂上网电价表
附件二、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