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制图与识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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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尺寸标注
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0
0
4
4
R3
3
R1
R1
4
30
R60
32
R2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角度、弧长、弦长的标注
3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桁架结构、钢筋以及管线等的单线图的标注
750
16
77
77 16 16 77
1500
工业制图
主讲:吴小梅
本书由vince上传于世界工厂下载频道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图线的种类 :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途
பைடு நூலகம்
粗 实线 中 细 粗 虚线 中 细
b
1. 园林建筑立面图的外轮廓线 2. 平面图、剖面图中被剖切的主要建筑构造(包括构配件)的轮廓线 3. 园林景观构造详图中被剖切的主要部分的轮廓线 4. 构件详图的外轮廓线 5. 平、立、剖面图的剖切符号 6. 平面图中水岸线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起止符号
起 止 符 (中 粗 线 , 倾 斜 45° )
15°
为尺寸数字字高
45°
为粗实线线宽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800 2500 500 700
30°
尺寸数字
1500 500
3000 400
3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尺寸数字,字高3
a
尺寸线 细实线
居尺寸界线中,距尺寸线1
尺寸
细实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界线
被标注物体
线1 尺寸界线 细实线
a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线
尺寸线在轮廓线的延长线处
2φ 12
不平行于物 体轮廓图线
尺寸线与中心线重合 小尺寸在大尺寸外面 距离被标注物体太近 尺寸线与轮廓图线重合
(9.600) (6.400) 3.200
-0.3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对称符号
24
连接编号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连接符号
24
连接编号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指北针
24
连接编号
圆心应以中心线的线段交 点表示。中心线应超出圆 周约5mm;当圆直径小于 12mm时,中心线可用细实 线画出,超出圆周约3mm 圆与圆或与其他图线相切 时,在切点处的图线应正 好是单根图线的宽度
3
5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尺寸组成的基本要素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界线 细实线 起 止 符 (4mm长 , 中 粗 线 , 倾 斜 45° )
粗 单点 长划 线 中 细 粗 双点 长划 线 b 0.5b 1. 结构图中的支撑线 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0.25b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b 1. 总平面图中用地范围,用红色,也称“红线” 2. 预应力钢筋线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中
细
0.5b
0.25b 假想轮廓线成型前原始轮廓线 0.25b 不需画全的折断界线 0.25b 不需画全的断开界线、构造层次的断界线
与索引图样在同 一张图内的详图编号
与索引图样不在同一 张图内的详图编号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引出线
(文 字 说 明 )
细 实 线 (与 水 平 线 成 30° 、 45° 、 60° 或 90 ° )
(文 字 说 明 )
(文 字 说 明 )
细 实 线 (与 水 平 线 成 30° 、 45° 、 60° 或 90 ° )
1500
265
250
400
5400
6000
400
400
400
1500
6
56
250
56
265
6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非圆曲线和复杂图形的尺寸标注
50 180
4 00 5 00
240
5 00
556
5 00
750
5 00
880
5 00
972
5 00
6800
10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细实线 大样编号 大样编号
花架大样详景施
地面做法详西南
标准图集名称、编号
大样所在 图纸编号
大样在本页面
大样所在页码
本书由vince上传于世界工厂下载频道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4~ 6
细实线
14
粗实线
大样编号
被索引图样在本页面
被索引图样 所在图纸编号
零件、钢筋编号 •
折断线 波浪线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
图线交接的画法
画法说明
点划线相交时,应以 长划线段相交,点划 线的起始与终了应为 线段 虚线与虚线或与其他 线垂直相交时,在垂 足处不应留有空隙
图例
正确
错误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 ---图线交接的画法
虚线为粗实线的延长线时 不得以短划相接,要留有 空隙以表示两种图线的分 界
1. 剖面图中被剖切的次要构件的轮廓线 2. 平、立、剖面图中园林建筑构配件的轮廓线 3. 构造详图及构配件详图中一般轮廓线 尺寸线、尺寸界线、图例线、索线符号、标高符号、详图材料做法引出线等
0.5b 0.25b b 0.5b 0.25b
1. 新建筑物的不可见轮廓线 2. 结构图上不可见钢筋及螺栓线
(文 字 说 明 )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引出线
(文 字 说 明 ) (文 字 说 明 )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标高
45°
l: 取 适 当 长 度 注 写 标 高 数 字 h: 根 据 需 要 取 适 当 高 度
45°
45°
± 0.000= 45.670
1.1.5
尺寸标注
坡度的尺寸注法
2%
1:
2
1
2.5
2%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的简化标注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的简化标注
对称构件尺寸标注方法
相似构件尺寸标注方法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0
1. 一般不可见轮廓线 2. 建筑构造及建筑构配件不可见轮廓线 3. 拟扩建的建筑物轮廓线 1. 图例线、小于0.5b的不可见轮廓线 2. 结构详图中不可见钢筋混凝土构件轮廓线 3. 总平面图上原有建筑物和道路、桥涵、围墙等设施的不可见轮廓线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图线的种类 :
1.1.5
尺寸标注
非圆曲线和复杂图形的尺寸标注
400
300
4x100=400
200
100
0
4x100=400
100
200
300
4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非圆曲线和复杂图形的尺寸标注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尺寸标注
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0
0
4
4
R3
3
R1
R1
4
30
R60
32
R2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角度、弧长、弦长的标注
3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桁架结构、钢筋以及管线等的单线图的标注
750
16
77
77 16 16 77
1500
工业制图
主讲:吴小梅
本书由vince上传于世界工厂下载频道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图线的种类 :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途
பைடு நூலகம்
粗 实线 中 细 粗 虚线 中 细
b
1. 园林建筑立面图的外轮廓线 2. 平面图、剖面图中被剖切的主要建筑构造(包括构配件)的轮廓线 3. 园林景观构造详图中被剖切的主要部分的轮廓线 4. 构件详图的外轮廓线 5. 平、立、剖面图的剖切符号 6. 平面图中水岸线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起止符号
起 止 符 (中 粗 线 , 倾 斜 45° )
15°
为尺寸数字字高
45°
为粗实线线宽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800 2500 500 700
30°
尺寸数字
1500 500
3000 400
3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尺寸数字,字高3
a
尺寸线 细实线
居尺寸界线中,距尺寸线1
尺寸
细实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界线
被标注物体
线1 尺寸界线 细实线
a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线
尺寸线在轮廓线的延长线处
2φ 12
不平行于物 体轮廓图线
尺寸线与中心线重合 小尺寸在大尺寸外面 距离被标注物体太近 尺寸线与轮廓图线重合
(9.600) (6.400) 3.200
-0.3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对称符号
24
连接编号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连接符号
24
连接编号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指北针
24
连接编号
圆心应以中心线的线段交 点表示。中心线应超出圆 周约5mm;当圆直径小于 12mm时,中心线可用细实 线画出,超出圆周约3mm 圆与圆或与其他图线相切 时,在切点处的图线应正 好是单根图线的宽度
3
5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尺寸组成的基本要素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界线 细实线 起 止 符 (4mm长 , 中 粗 线 , 倾 斜 45° )
粗 单点 长划 线 中 细 粗 双点 长划 线 b 0.5b 1. 结构图中的支撑线 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0.25b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b 1. 总平面图中用地范围,用红色,也称“红线” 2. 预应力钢筋线 见各有关专业制图标准
中
细
0.5b
0.25b 假想轮廓线成型前原始轮廓线 0.25b 不需画全的折断界线 0.25b 不需画全的断开界线、构造层次的断界线
与索引图样在同 一张图内的详图编号
与索引图样不在同一 张图内的详图编号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引出线
(文 字 说 明 )
细 实 线 (与 水 平 线 成 30° 、 45° 、 60° 或 90 ° )
(文 字 说 明 )
(文 字 说 明 )
细 实 线 (与 水 平 线 成 30° 、 45° 、 60° 或 90 ° )
1500
265
250
400
5400
6000
400
400
400
1500
6
56
250
56
265
6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非圆曲线和复杂图形的尺寸标注
50 180
4 00 5 00
240
5 00
556
5 00
750
5 00
880
5 00
972
5 00
6800
10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细实线 大样编号 大样编号
花架大样详景施
地面做法详西南
标准图集名称、编号
大样所在 图纸编号
大样在本页面
大样所在页码
本书由vince上传于世界工厂下载频道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4~ 6
细实线
14
粗实线
大样编号
被索引图样在本页面
被索引图样 所在图纸编号
零件、钢筋编号 •
折断线 波浪线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
图线交接的画法
画法说明
点划线相交时,应以 长划线段相交,点划 线的起始与终了应为 线段 虚线与虚线或与其他 线垂直相交时,在垂 足处不应留有空隙
图例
正确
错误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 ---图线交接的画法
虚线为粗实线的延长线时 不得以短划相接,要留有 空隙以表示两种图线的分 界
1. 剖面图中被剖切的次要构件的轮廓线 2. 平、立、剖面图中园林建筑构配件的轮廓线 3. 构造详图及构配件详图中一般轮廓线 尺寸线、尺寸界线、图例线、索线符号、标高符号、详图材料做法引出线等
0.5b 0.25b b 0.5b 0.25b
1. 新建筑物的不可见轮廓线 2. 结构图上不可见钢筋及螺栓线
(文 字 说 明 )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引出线
(文 字 说 明 ) (文 字 说 明 )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标高
45°
l: 取 适 当 长 度 注 写 标 高 数 字 h: 根 据 需 要 取 适 当 高 度
45°
45°
± 0.000= 45.670
1.1.5
尺寸标注
坡度的尺寸注法
2%
1:
2
1
2.5
2%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的简化标注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尺寸的简化标注
对称构件尺寸标注方法
相似构件尺寸标注方法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6
标注符号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0
1. 一般不可见轮廓线 2. 建筑构造及建筑构配件不可见轮廓线 3. 拟扩建的建筑物轮廓线 1. 图例线、小于0.5b的不可见轮廓线 2. 结构详图中不可见钢筋混凝土构件轮廓线 3. 总平面图上原有建筑物和道路、桥涵、围墙等设施的不可见轮廓线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4 图线---图线的种类 :
1.1.5
尺寸标注
非圆曲线和复杂图形的尺寸标注
400
300
4x100=400
200
100
0
4x100=400
100
200
300
4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
1.1.5
尺寸标注
非圆曲线和复杂图形的尺寸标注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0
1.1 国家制图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