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政治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略论元朝的政治制度与少数民族统治国家的文化融合
13级行政管理2班王禹博130302201
1.元朝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蒙元时期政治制度既是前代的延续,又具有明显的不同于以往朝代的特色。中原王朝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以皇帝为中心、以官僚为支柱的政治制度。兴起于草原、与游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大蒙古国,则实行以大汗为中心,以各部贵族、军事将领为支柱的政治制度,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元朝是从大蒙古国演变而成的,忽必烈在推行“汉法”的基础上改换了国号,但没有完全摆脱蒙古传统的影响,元朝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中原王朝“汉制”的延续,元朝的统一,使我国历史上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据局面得以结束,并使许多边疆地区首次处于同一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是前所未有的。
元朝建立后,有意识地保留了中原的一些封建制度,但关于采用什么政策来统治汉地的问题,从蒙古建国之初就有争论.元世祖即位后,围绕着采用汉法问题,斗争更为激烈.当时蒙古已统治中原地区,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其统治,忽必烈不得不大量任用汉人,采用汉法. 所谓汉法,不仅仅是指中国传统的封建剥削方式,更主要的是它包括一整套先进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它是与保守落后的蒙古“旧俗”相对立而存在、相比较而产生的一个概念.
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汉法的采用,反映着当时蒙汉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达到的新高度.汉法的采用进一步促进了
蒙古族封建化的速度,并使元王朝的统治取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
元之南而官制,于传统之说法,金因辽制,元复袭金制.实则辽之北南面官制,系因袭北魏之北南部大人官制,因为贺氏为拓跋氏之东部大人,辽之尚书省,下统之六部尚书 ,恐亦袭北魏之尚书省制度,而北魏则因晋制.金之尚书与元之中书省名虽异,而实则相同,其始源于北魏之尚书制度.元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其设官全仿金制,惟在金属尚书省,而在元则改归中书省.世祖立尚书省后罢中书.武宗至大二年(公元1309)复置尚书省,四年仍归中书省.因之则知元之尚书与中书是一而二,二而一.
甲、中书省:太宗三年(公元1231)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谷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楚材卒,杨惟中代之,惟中卒,不复置令.』右左丞相统六官(右丞相统吏、户、礼,左丞相统兵、刑、工),蒙古尚右,右丞相之职不轻易授人.丞相合散怕世勋,不可居右相,举铁木儿自代.铁木儿居数月,复拜中书右丞相,合散为左丞相.成宗定元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左右丞,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二员为八府.自此之后,虽有增益,祖宗之制,不敢逾越.至顺帝多至三四十人,仍以八府为主.八府为实际之宰相,握有实权.总之元中书省其优点有三:
1.八府为宰相会议由录军国事,以总其成,辅弼皇帝.
2.元代宰臣非一,宰臣不能专擅.
3.中书省权伸向地力,为行中书省,如臂使手,表里如一
其缺点亦有三:
1.机关太多,冗员俸滥.
2.用吏重于用官
3.中书省不用汉臣、惟刘秉忠、杨惟中、史天择、杨惟一为例外.不置谏院,而宰臣左右人主. 对汉人、南人中一般的中小地主也采取笼络的办法.元世祖时,蠲免兵赋的儒户,多数是汉族地主阶级分子.通过汉族大地主的投靠,又笼络了一大批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重用了当时
的名臣窦默、姚枢.姚枢又推荐了许衡.这样,汉族地主在元朝政府里形成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元朝统治者不仅对汉族地主如此优容,对其他各族的上层,也都采取笼络的手段.早在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就注意争取他们,如契丹旧族耶律楚材每天在成吉思汗左右,参与决策大政.按民族等级的规定,只有蒙古人才能担任达鲁花赤,而实际上畏兀人的世家子弟们任达鲁花赤的不少.李祯和高智耀都是西夏的贵族,元太宗命皇子阔出伐宋时告诫他:“凡军中事须访(李)祯以行.”元世祖呼高智耀为高秀才而不名.回回人赛典赤一直为忽必烈所器重,让他去云南任行省平章,他死后,其子纳速剌丁继续守滇.对吐蕃等族上层也竭力拉拢,喇嘛首领八思巴等被封为“国师”.大理段氏的子孙如信苴日等,也都曾享受过特殊的优待. 由此可见,元朝政权的性质仍是以蒙古贵族为首、包括各族上层分子在内的封建统治阶级对各族人民的联合专政.
2.元朝与同为少数民族作为统治阶层的明清时期政治制度的比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和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古代政治制度变化的轨迹
一,熟悉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发展线索,理解地方行政制度的历史作用及其影响.
二。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产生和演变的过程,掌握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了解明朝和清朝强化君主专制的史实,认识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三,掌握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理解其历史作用和社会影响.四,理清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地方行政制度的发展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猛安谋克制以及蕃汉分治等我国少数民族政权所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另外还需要提到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认识: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