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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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程序正义

10法学1班 20100102131 赵文敏

摘要:程序正义是一种法律理念,即任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蕴含着人类对自身命运的关怀和对正义理想的追求。程序正义是法律的内在价值,也是固有价值。程序正义对于保障和实现人权具有重要意义;能更好地促进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有利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程序正义标准价值

正文:

法律程序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程度。美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因此,法律程序是否公正,是否具有正义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治能否实现。在当前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树立程序正义理念,关注程序价值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程序正义的内涵

程序正义,即形式的公正,是指执法程序必须公开、公正、民主,符合有关程序法的规定,保证当事人听证、申诉等参与权利,充分体现效率的原则,程序正义依法产生并设有权利与义务。①

程序正义主要包括下述几方面内容:

1、程序的独立性。是指程序的开启和运作应当以实现法律目的为依归,免受其他法外程序的干扰和影响。在办案过程中,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国家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干预。程序独立性是程序正义的首要保障,它使程序可以对抗其他国家机构的法外干涉。

2、程序的民主性。是程序正义的要义,它包括:程序设置是否以大多数人利益为重,是否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是否方便大多数人;程序能否体现和保障公民权益在实体上的实现:程序性义务是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等等。

3、程序的制约性。程序的目的和功能之一是制约权力的运行。权力失控将导致不公正,因此,程序正义要求办案人员的行为不应当是反复无常或专横武断式的。现代程序法通过法定时限、时序、原则和制度来制约权力行为,防止办案

①陈瑞华《程序正义论纲》

人员主观臆断和偏听偏信。

4、程序的公开性。案件审理的过程和结果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程序公开可以发挥当事人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防止徇情枉法,并促进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对执法结果的信任。

二、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属于程序的内在性价值。那么,如何评判程序正义呢?程序正义应具有以下标准:

1、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程序的设计必须符合理性,裁判者作出的判断和结论是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事实为基础。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显示,一个人在某种可能对自己产生不利决定或后果的活动过程中,如果不能及时了解程序的进程、判决的根据和理由以及判决结果的内容,就会产生一种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感觉,从而在心理上难以对判决产生信服。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自己对判决的进程及结果无法作出理性判断,从而产生自己的命运被随意处置的心理状态。

不可否认,只有合理的程序才能产生合理、公正的裁判。如果程序不合理,则通过该程序所产生的裁判也就难以保证其公正性、正确性。要做到审判程序公正,没有合理的程序做基础,是无法实现的。

2、中立性

中立性是指裁判者在发生争议的各方参与者之间,应保持一种超然和无偏袒的态度,而不得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和歧视。中立是整个司法程序运作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障司法裁判公正的基础。在诉讼中,对有关问题有处理权的裁断者或处理者,只有保持中立、无私的地位,与诉讼主体没有利害关系或不持有偏见,案件才有可能得到公正处理。

3、平等性

平等性是指裁判者应对参与程序的双方平等对待。对任何一方,不得因其年龄、性别、社会地位,而在诉讼中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首先是规则面前的人人平等,反对任何人操纵程序规则做出偏袒和专断之举;其次是对所有的要求给予同样的认可,避免在一些道德上相关的要求之间进行硬性的排队。比如某些情况之下抽签这种古老的方式,可能比起排队更优越,更能为人们所接受,原因就

是它能使每一个人的要求都得到应有的考虑。②

4、公开性

任何一个正义的程序,都应当以公开性作为其基本的标准和要求。所谓公开,是指对案件的审理,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以外,都应当公开进行。既要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又要向社会公开。也就是说程序之中所使用的规则和标准,对于参与其中的人们来说,必须是透明的。这一方面,可以促使法官增强责任感和公正心,确保审判程序的公正、正义,因为“如果公正的规则没有得到公正的适用,那么公众的压力常能纠正这种非正义”③;另一方面,能够使参加者理解他们为什么得到或没有得到待裁决的利益。这样,即使他们不喜欢程序的结果,他们也能够设身处地地去考虑实施规则的环境,懂得在这种环境中,自己也会作出同样不妥协的决定。

三、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

1、保障裁判者正确选择和适用法律,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不可少的,但自由裁量权过大又容易导致裁判权的滥用,因此为保障裁判公正,就必须通过程序制度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出适当的限制。公正的程序本身就是立法者设计的保证法律得以准确适用的规则和常规机制,严格依循程序才能排除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和偏向,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裁判。在程序制度的设计上,如关于审级、审限、回避、公正审判、审判监督等都有旨在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适当的限制,而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越适当,则程序将表现出其更大的合理性。同时由于遵循了先例,也会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所以,程序公正是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公正司法的重要条件。

2、指导审判活动有序进行,保障裁判结果的正当性。依循既定的程序行为才能形成一定的秩序,所以程序是与无序状态相对立的。而诉讼程序都是依一定的审判规律和经验所总结出来的规则,而且经过了审判活动的反复验证,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一个案件从起诉、受理、开庭、裁判到最后执行,只有依据一定的程序循序渐进,才能保证诉讼活动具有秩序。同时有序的程序充分尊重了诉讼各方对诉讼的平等参与,保障了裁判者的独立和中立,公正的程序要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意志,裁判者要充分听取诉讼当事人的意见,裁判活动要

②宋显忠《程序正义及其局限性》

③肖建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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