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品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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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料品质管理办法

原料取样原则

(1)取样注意安全。

(2)取样必须携带有关取样器、透明塑料样品袋、记号笔等工具。

(3)样品之采取应力求随机、广泛、以期具有代表性。

(4)抽取样品不可太少,尽量减少误差,并且留样以备检查。

(5)若每批原料数量太大,应酌予分批并分别取样。

(6)应视供应商及运送者的信誉,实际的品质及运送状况弹性调整抽样次数。

(7)抽样过程中应用眼观、手抓、鼻嗅等感官检查品质,发现品质变异时立即处理。

30%取样检验

3.2.1固体原料

汽运包装原料(添加剂原料除外)到厂,应对所有外围包装袋

抽取(顶部须上车抽取)样品,包装玉米原则上应会同供应商

打开侧厢板进行抽样检查,散装玉米则用散装取样器分至少五

个不同位置抽取样品,取样点不少于30%包装袋,样品重量不

少于1公斤。

3.2.2添加剂类和液体原料

(1)对添加剂类和液体原料(氨基酸、氯化胆碱、油等)则按来货

总包/桶数的开方数取样。

(2)液体原料应以液体取样器取样,样品数量以一批一袋(大约1

公斤)为原则。

(3)油罐车转运之液体原料应自上方开口取样。

(4)用液体取标器或透明管。

(5)若有怀疑时应于不同深度取样。

3.2.3样品标示和检测

(1)取样所得样品,每袋皆应用“原料取样卡”标示,并依规定尽

速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2)每车原料中所抽取样品,外观品质若无异常,则将样品混合好,

在“原料取样卡”上记录车号、供应商名。若发现部分包装袋

内原料异常(如颜色,气味,霉味等)则应用记号笔在异常袋

上作记号,同时将正常与异常原料分装在不同的样品袋,记录

车号、供应商名,计算异常袋数占取样总袋数的百分率。全部

样品带回化验室,以备进一步检验。

(3)从车上取回的30%原料样品应不少于1公斤(添加剂原料约

500克)送到检验室后,由专职人员进行外观(颜色,气味,

霉变,掺杂等)及水份,尿素酶等检测。

(4)用快速水份仪测定水份时,原料温度一定要在仪器允许范围之

内,否则要等温度平衡或用红外线水份仪测水份。

(5)豆粕尿素酶活性,可用快速法测定。必要时应使用PH增值法

校对。

(6)每车原料若不合格包数超过总取样包数的30%,则全车退回。

同时填写“退货通知单”通知采购部退货,保留样品,以备查

核。

(7)雨雪天气到厂未盖篷布的原料不予取样,一律退回,并立即填

写退货通知单,通知采购部。

(8)专人负责统计填写“每日进厂原料品质登记表”。

100%取样检验

(1)100%取样系在卸货过程中实施,取样人员在卸货中应全程在

场监视取样。

(2)原料进厂后,在卸车时,取样员应依照“原料取样卡”中所提

供的30%样品之品质检查结果(如水份,杂质等),建议生

产部收货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3)在卸货的同时进行100%检查,取样员要上车检查,主要针对

30%取样时未采到的袋中原料进行感观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原

料,必须挑出,卸完合格货后,不合格的原料能立即退回的,

立即退回,不能立即退回的,分放,填写“退货通知单”通知

采购部。对进入大筒仓的玉米更应注意,切勿将不合格原料混

入。

(4)100%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而不能立即决断时,可令暂停卸货,

取样回检验室请示主管,以作出决策。

(5)对于弄虚作假,故意把品质低劣、不合格的原料码放里层进行

蒙骗的供应商,应当场退货,留样并报告上级主管。

(6)对散落在车厢内的原料,应视车厢的清洁程度决定是否扫下

车。

(7)100%取样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品质异常原料,需要取样,并送

回检验室以备核查。

(8)取样所得样品,应由抽样员连同原料收货报告送化验室,并依

规定进行化验分析,100%样品化验结果为该批原料最终结果。

(9)100%化验结果如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如部分项目不符质量

标准,但公司可接受,应酌情减价,否则,退货处理。

(10)每周将进厂的各批原料品质情况、数量、采购价格等数据汇

总上报部门主管。

原料仓储品质保证

3.4.1原料仓储管理重点在于避免混料,防止变质及减少损耗,具体

要求如下:

(1)同一货位,严禁堆放不同品种的原料。

(2)同一品种,不同厂家生产的原料严禁堆放在相同货位。

(3)外观难以区分的原料品种,不宜堆放的太近,以免混料。

(4)袋装原料必须铺设栈板才能堆放,且以小区域堆放为原则,

每个货位之间空隙,必须在50cm以上,以便仓管员对货位

进行管理。

(5)每个货位原料堆放后,必须在显露位置挂上“货位卡”,注

明原料名称、产地、品质、数量、包重等。

(6)原料堆放必须外观整齐,高度和宽度适当,仓储环境要保持

清洁、卫生,要注意防鼠、防雀、防虫蛀。

(7)储存条件应配合原料特性,例如鱼粉应当注意通风及方向。

3.4.2仓管员和品保员应经常巡视仓库,协同原料仓储品保工作

(1)仓管人员应每周检测一次SILO及指定料堆之温度,并作记

录,由品保人员复查后送主管存查。

(2)原料同区存放温度差异在5℃以上时,即为异常征兆,仓管

员除应及时呈报领班联络品管部研究处理,并改为每天检测

一次,以掌握变动情形,倘有继续恶化趋势时,应立即呈报

品管部经理做紧急应变措施。

(3)品保员应经常检查每天厂内外原料卸货时的情况,及时指出

卸货,码垛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改进。

(4)对应分等级使用的原料,根据进厂时品质、仓储时间,仓储

过程中品质变化情况确定等级。

(5)每周检查库存原料的温度、水份、酸价、虫害等是否超标,

并形成书面报告,有异常情况时应填写“品质异常报告”,

及时采取措施。

原料使用管理

3.5.1原料之使用除品管部另有指示外,均应严守先进先出原则。

3.5.2使用前品质确认:

(1)品管部经理及指定人员应经常巡视原料仓储情况,以期了解

现场实际作业情况,先期发现问题,掌握问题并解决问题。

(2)品管部应指定专人,每日巡视仓库,并每半月抽样送化验室

化验分析,所抽样品应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怀疑其品质可

能劣化者,分析结果应做为采取行动参考。第二类为预定将

使用的原料,其分析结果应作为“原料品质状况报告”送集

团品质技术部门作为配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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