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救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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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救济模式

摘要: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则是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而人民群众法律素养的提高,使得更多的人选择走司法途径去解决纠纷争议。这种情况带来的结果就是法院工作压力逐日增大,而极具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为法院承担了一定的压力。然而,由于人民调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力,其“软弱性”导致民众对其信任度的下降,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再次流向了诉讼这条道路。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诞生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工作,但该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法律规范模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人民调解协议存在争议时的救济模式出发,浅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未来发展道路。

关键词:人民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救济模式;检察监督

The Relief Pattern Of Judicial Confirmation Of People’s Mediation Agreement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at present, the diversification of social contra dictions, the people’s legal consciousness is ascending, the way to solve disputes more toward the litigation. In courts under increasing pressure, the people’s mediation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or the courts took some certain pressure. Howeve r, because of the people’s mediation agreement is not mandatory, led people to their trust in decline, the way to settle disputes back to the road of litigation. The birth of the conciliation agreement judicial confirmation system improve the performance of the work of entity, but still there are many legal blank. The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people’s mediation agreement the cognizance of the controversial problems, to confirm and improve the system of judicial mediation agreement.

Keywords: The people’s con ciliation; Conciliation agreement; The judicial confirmation; Relief pattern;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目录

一、司法确认制度的背景及发展意义………………………4

二、司法确认的范围及审查内容………………………5

三、法律后果………………………7

四、当事人的救济途径………………………8

五、案外人的救济途径………………………9

六、司法确认制度的检察监督………………………11

七、结语………………………13

自古以来,有人的地方就必定会产生纷争,而社会的加速发展,导致了利益冲突的加剧,纠纷也就越来越多。尤其当前我国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总体经济格局的变动,以及公众思想观念的开放化,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矛盾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社会纠纷解决体制显得尤为的重要,而诉讼作为目前我国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面临着专业人才少,案源繁多,社会压力大,司法体制革新等系列问题下,发展和完善非诉体制迫在眉睫,其中人民调解制度尤为重要。然而,人民调解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调解员专业素质不够高,在纠纷解决途径中的信任度急剧下降。为了挽救这朵“东方之花”[],2009年最高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009年《若干意见》),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从此,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和政策上的支持。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社会中的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当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觉得有必要,可以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给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制度。司法确认制度的诞生,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力,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一方当事人反悔导致调解协议失去效力的问题。然而司法确认制度近年来才正式确立,仍然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尤其是在人民调解协议存在争议时的救济模式上,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实际运用中都不尽相同。笔者结合理论以及实践,对司法确认的背景及发展意义、司法确认受案的范围及内容、法律后果、当事人救济途径、案外人救济途径以及司法确认制度的检察监督进行分析探究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完善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道路上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一、司法确认制度的背景及发展意义

在进行深入地探究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进行背景及价值的剖析,充分把握司法确认的前景,才能更为准确有效地抓住其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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