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知识梳理-语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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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
第一节语法概说
一、语法和语法体系
语法概念:①语法规律,即客观存在的语法事实;②指语法学(知识或理论),即语法学者对客观语法实施的说明,有主观性。
词类
词法构词法
语法学研究:构形法
句法成分
句法句法结构
句子分类
语法的性质:抽象性、稳固性、民族性、递归性
汉语语法的特点:汉语缺少表示语法意义的词形变化和词类标志。因此现代汉语语法呈现出一系列分析性语言(与综合性语言相对)的特点:
①词序和虚词是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
②词法结构和句法结构基本一致;
③词的多功能性(可充当多种句子成分)。
④量词十分丰富,有语气词。
语法单位:语素(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
词(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
短语(由词组成的、没有语调的语言单位,是组织短语和句子的备用单位);
句子(具有一个句调、能够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的语言单位)。
句法成分:句法结构的组成成分。
主谓:陈述关系。主语:被陈述的对象。谓语:陈述主语。
动宾:动语:表动作行为,是支配、涉及后面的宾语的成分。宾语:表人、物或事情,是动作所支配、涉及的对象。
偏正:定语:名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前面的修饰语。状语:谓词(动词、形容词)性短语里中心语前面的修饰语。
中补:补语是动词、形容词形短语里中心语后面的补充成分。
*层次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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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词类
一、词类划分依据
词类:词的语法性质的分类。
分类依据:语法功能(主要):实词在语句里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词的职位。
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能否充当、充当什么)
词与词或短语的组合能力(实词与实词、虚词依附实词或短语)
形态:构形形态、构词形态。
意义:语法上同类词的概括意义或意义类别。
二、实词
概念:能够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意义实在,即有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
(一)名词
种类:①专有名词;②普通名词;③时间名词;④处所名词;⑤方位名词
语法特征:①经常放在动词前后分别作主语和宾语。
②前面一般能够加上表示名量的数量短语,一般不能加副词。
③一般不能用重叠式表示某种共同的语法意义。
⑤经常用在介词后头,组成介词短语。
⑥名词单复数同形。
(二)动词
种类:①动作动词;②心理活动动词;③存在、变化、消失动词;④判断动词;⑤能愿动词;⑥趋向动词;⑦形式动词
语法特征:①多数能作动语带宾语,能做谓语或谓语中心。
②能够受副词“不”修饰,只有少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和一些能愿动词能够
在前加程度副词。
③能构成“∨不∨”式并带宾语表示提问。
④动词多数可以后带“着、了、过”等表示动态。
⑤有些动作行为动词可以重叠,表短促动作的动量小或时量短或尝试、轻松
等意义。
特殊动词:①判断动词“是”:表事物等于或属于什么;表事物的特征、质料、情况;事物的存在;让步转折。
②能愿动词(助动词):用在动词语、形容词语前表客观的可能性、必要性和
人的主观意愿,有评议作用。不能用在名词前,不能重叠、不能带“着了过”。
③趋向动词:表移动的趋向。可单独做谓语或谓语中心,常用在别的动词或形
容词后表趋向,作趋向补语。
(三)形容词
种类:①性质形容词;②状态形容词
语法特征:①常作定语谓语或谓语中心语。少数性质形容词能直接修饰动词,做状语。
部分形容词也能作补语。
②不带宾语。
③性质形容词大都能受程度副词与否定副词“不”修饰。
④有些性质形容词可以重叠,即以形态变化表示性状程度的加深或适中。
⑤有些单音性质形容词可带上叠音词缀或其他词缀。
⑦状态形容词不用加“很”或重叠。
(四)区别词
意义:人和事物的属性或区别性特征,有区分事物的分类作用。
语法特征:①能直接修饰名词和名词短语;多数能带“的”形成“的”字短语。
②不能单独做主语、谓语、宾语。但组成联合短语或成双对比后可以。
③不能前加“不”,否定时加“非”。
(五)数词
种类:①基数词(可组成倍数、小数、分数、概数短语);②序数词
语法特征:①要跟量词组成数量短语,才能作句法成分。
②常作定语、补语、状语。
③“俩”、“仨”为合体数量词,后不加“个”。
④倍数只能用来表增加;分数既能表增加,又能表减少。
(六)量词
种类:①名量词(专用名量词、借用名量词);②动量词(专用动量词、借用动量词)语法特征:①位于数次和名词之间,与数词组成数量短语,作定语、状语、补语、宾语。
②单音量词大都可以重叠,重叠后表示每一、逐一、多。不作补语、宾语。数
量短语也可重叠,表数量多或按次序进行。
③有时单独做句法成分。
(七)副词
种类:①表程度;②表范围;③表时间、频率;④表处所;⑤表肯否定;⑥表方式情态;
⑦表预期;⑧表关联
语法特征:①都能作状语,几乎动能修饰动词,近半能修饰形容词。
②一般不能单说。
③部分能兼有关联作用。
*形容词副词区别:①能否作定语;②能否作谓语;③能否用作“∨不∨”
(八)代词
种类:按句法功能分:①代名词;②代谓词;③代数词;④代副词。
按意义分:①人称代词;②疑问代词;③指示代词。
语法特征:①人称代词可分为第一、二、三人称代词和其他代词。
②疑问代名词主要用途是询问和反问。也可引申为偶任指和虚指。
③指示代名词用来指代人或事物。
(九)拟声词
语法特征:①独立性很强,一般不与别的词发生结构上的关系,作独立于或独立词句。
②充当一定成分。作谓语中心:相当于动词;作定语、状语:相当于副词、
形容词。
(十)叹词
表感叹、呼唤、应答。常用作感叹语,也可单独成句。一般不与实词发生结构关系。三、虚词
概念: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只有语法意义。
特点:①依附于实词或语句,表语法意义。
②不能单独成句。
③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
④不能重叠。
*虚词是封闭类,数目有限,使用频率高。
(一)介词
特点:①不单独作句法成分,总要先构成介词短语,再由整个短语作句法成分。
②介词短语主要作状语、补语,还可以作定语(后面加“的”)。
③后面不能加动态助词“着”,“了”,“过”。
判断介词与动词:①是否单独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②是否能加动态助词;③能否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