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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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079-99

1 总则

1.0.1 本规范是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扩建通信电源工程,对于改建的通信电源安装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在此范围。

1.0.2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的安装方式、要求,各种设备规格、型号应按照施工图的规定执行,新装设备的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规范或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对于迁装设备应参照原维护部门近期内对设备测试记录进行检验。

1.0.3 本规范尚未包括的测试项目及指标要求,应按施工图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办理。

1.0.4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修改施工图设计或代用材料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修改和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鉴定的材料。

1.1.5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应通过随工代表(或监理)作好随工检验工作。

1.0.6 施工中,不得安装有损坏、变形、受潮、发霉、缺件的设备,严禁安装没有合格证、出厂验收单、入网证的设备。

凡在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本规范的项目,由施工单位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解决,由供货单位造成的由供货单位负责解决。

1.0.7 配电、变换、逆变、蓄电池、太阳电池、发电机组、母线、电源信号线等设备和材料、附件、备件必须齐全、完好,竣工时一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业主)移交。

2 配电、换流设备安装

2.0.1 各种设备排列整齐,垂直度误差不超过机架高度的0.15%,列架机面平直,每米偏差不大于3mm,全列偏差不大于15mm。

2.0.2 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规定,其偏差不大于10mm。

2.0.3 安装的设备,附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0.4 设备结构应无变形,表面无损伤,指示仪表、按键和旋钮、机内部件无碰损、无卡阻、无脱落、无损坏。

2.0.5 开关、闸刀应运转灵活、接触牢靠、无电弧击伤。

2.0.6 机架与地面固定时,应由4只M10~M12的膨胀螺栓与地面加固。

2.0.7 在需要抗震的地区,按设计图纸要求,机架安装应采取抗震措施。地震设计烈度为8度及以上局站,机架还应与房屋柱体连接牢固。

2.0.8 走线架、机架面漆应保持完整、清洁,颜色应基本一致。

2.0.9 部件组装要稳固、整齐一致、接线正确无误,并应认真校对分装的部件编号。

2.0.10 机架与部件接地线要安装牢固。防雷地线与机框保护地线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

3 配电、换流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1 设备通电前的检验

3.1.1 通电前应对机架、部件、布线进行绝缘电阻、绝缘强度的检查,并应符合要求。

3.1.2 接触器与继电器的可动部分动作灵活无松动和卡阻,其接触表面应无金属碎屑或烧伤痕迹。

3.1.3 接触器和闸刀的灭弧装置完好。

3.1.4 布线和接线正确,无碰地、短路、开路、假焊等情况。机内各种插件连接正确、无松动。

3.1.5 各种开关、闸刀、熔断器容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1.7 各种电压、电流表应进行校验和铅封。

3.1.8 测试机内布线及设备非电子器件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说明书规定,无规定时,应不小于2MΩ/500V。3.1.9 交流、直流配电设备及开关电源、变换设备等通电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技术说明书要求,无规定时可按以下各节所列项目进行。

3.2 交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3.2.1 能自动(人工)接通、转换“市电”和“油机”电源,并有指示信号。

3.2.2 “市电”停电时能自动接通事故照明电路,并发出可见可闻信号,“市电”恢复供电时能自动(人工)切断事故照明电路。

3.2.3 各种电压、电流测试显示正确。

3.2.4 事故、过压、欠压、缺相等自动保护电路应能准确动作并能发出指示信号。

3.3 直流配电设备通电检验

3.3.1 各种输出电压、电流测试显示正确。

3.3.2 “浮一均”充电测试显示正确。

3.3.3 电压过高、过低、熔断器熔断均能发出可见可闻信号。

3.3.4 配电设备内部电压降应符合设计要求(屏内放电回路压降不大于O.5V)。

3.3.5 同设备多台并联使用时,具有均分性能。

3.3.6 监控接口性能正常。

3.4 变换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4.1 变换器输出电压、电流、杂音电平应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

3.4.2 变换器事故、过压、开路、欠流、过流或短路等保护电路动作可靠、告警电路工作正常。

3.4.3 主备用变换器具有自动均分负载性能,当其中一台故障时,另一台自动负担全部负载。

3.4.4 变换器稳压精度、限流范围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5 逆变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5.1 输入电压、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均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5.2 应有限流性能:限流定值可在105%~110%输出电流之间调整。

3.5.3 事故输入电压过高、过低、输出过压、欠压、过流、短路等保护电路动作可靠,告警电路工作正常。

3.5.4 同型号设备能多台并联工作,并具有均分性能。

3.6 开关电源设备通电测试检验

3.6.1 通电前应将输入、输出开关全部关断,并再次确认所有信号线、电源线是否正确。检查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3.6.2 接通交流电源,检查三相电压是否正确,观察通电后模块显示器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

3.6.3 工作参数设置:按厂家说明书要求对整流、监控模块进行工作参数的设置和修改。主要有浮充、均充电压,输出过、欠压阀值,输出过压关断阀值,输出电流限流值,模块地址,输出电压微调,选择浮、均充自动方式,自动测试,自动显示功能。

3.6.4 检验以下主要电气性能参数:输入交流电压,直流输出电压、电流,输出杂音,稳压精度,输入过压、欠压保护值,输出过压、过流保护值,输出限流特性,浮充、均充电压和自动转换性能。

3.6.5 检查各种告警功能,市电故障,熔丝故障,交流输入过压、欠压故障、缺相,散热器温度过高,输出过压、欠压故障,输出过流故障等。

3.6.6 检查远端控制功能:监控模块通过标准接口与监控中心设备相连,实现对电源设备的远端“三遥”。

4 蓄电池

4.1 电池架安装

4.1.1 电池架排列位置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偏差不大于10mm。

4.1.2 电池架排列平整稳固,水平偏差每米不大于3mm,全长不大于15mm。

4.1.3 电池铁架安装后,各个组装螺栓、螺母及漆面脱落处都应补喷防腐漆。铁架与地面加固处的膨胀螺栓要事先进行防腐处理。

4.1.4 在要求抗震的地区按设计要求,蓄电池架应采取抗震措施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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