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责、定责、履责、追责看两个责任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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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责、定责、履责、追责

看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内容摘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关键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分责定责履责追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红古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准确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要旨,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位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健全制度,强化追究,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

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为加快推进全区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力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调整充实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主要领导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切实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坚持把检查考核作为促进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抓手,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年中对重点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年终由县级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2年以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15家单位和15名领导干部取消了评先选优资格。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用人机制。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干部任用上广泛听取各级干部对拟任用干部的任用意见,坚决整和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

四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了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强了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了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五是强化权力制约,加强风险防控。全面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初步建立起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类预警、谈心疏导、按需施教、跟踪落实,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提高工作执行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工作的监督检查,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进资金、纪律作风、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进度的10多家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保证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作风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盯紧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对春节、五一、中秋等节假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8起典型案例和34家单位予以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72名干部给予了严厉问责,机关纪律和工作效能得到明显好转和提升。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提升警醒震慑能力。调整充实了区委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区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创新“1+5”司法协作查办案件机制,制定了区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移送规定,建立了办案人才库等,明确工作职责和职能,强化组织协调,形成了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是,此项工作的任务依然还很艰巨,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对“两个责任”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履行职责,支持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重大任务中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可以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

要落实好这“两个责任”,就必须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

(一)强化“分责”意识。“两个责任”的提出,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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