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讲座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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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通知其 他股东,并将该提案交给股东大会
审议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通知
年会:20 日前
临时股东 大会:15 日前
发行无记 名股票的 公司:30 日前
通知
年会:20 日前
临时股东 大会:15 日前
发行无记 名股票的 公司:30 日前
每6个月召 开一次
必须设立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 会,临时股东大会
01
02
03
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主持。 由“半数以上” 董事推举一名
董事主持
监事会召集和 主持
连续90日以 上单独或合计 持股10%以上 的股东自行召
集和主持
召集主持
股东大会
普通决议 : 必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特别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 过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监事会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07
考点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考点七: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 权转让
股东资格的认定
https://www.wps.cn
01.
记载于股东名称的股东,依“股东名 称”行使权利
02.
公司应将股东姓名向登记机构登记,发生变更的要 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为变更的,不得对抗第三 人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机构”的设置
A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 理制度”
B
C
D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董事会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制度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经理
考点五:组织机构 的职权
监事会
监事检查财 务;
01
对 董 事 、 高管 02
业执照中载明
每一年会计年度终 了,编制财务会计 报告经会计事务所
审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 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该有限公司不能再投资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不设股东会,由股 东行使权利,股东 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签字备查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 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 产的,应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09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半数以上监 事通过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监事会
监事会
A
每6个月召开一 次
C
必须设立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 会,临时股东大会
B
半数以上监事 通过
D
12
考点十二: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考点十二: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股东大会特 殊职权
独立董事制 度
考点十二: 上市公司 的特别规 定
股东大会特殊职权
https://www.wps.cn
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可以 有
任期:不超过3 年
定期召开会议: 每年至少2次, 10日前通知。 (有限公司先约 后法,15日前
通知)
临时召开会议: 10%表决权股东 提议,1/3以上 董事提议,监事 会提议(同有限 公司临时股东会
一样)
董事会
考点十一:股 份有限公司的 组织机构
临时股东大会
2个月内 开会的情
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 更公司形式。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2016多选题,特别议事,2/3表决权通过 的有,修章程,合分离,增减资,变形式
股东大会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 由“主持人,出席会议 的董事”(而非股东) 签名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考点七: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权转让
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 : 对内 向着实际出资人,对外主要认登 记
考点七:有 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转让
冒名股东和名义股东 : 躺枪。自己干的坏事自 己知道,被陷害的是无 辜的
股东转让股权
对内转让:没有限制
对外转让
先约定后法定 看人数: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 发通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
公告之日起45日后:减资、合并、分立 作出决定起30日内:名称,法代,经营范围,股东转让,增资,分公司
03
考点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
考点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
股东:1-50人(自然人 1 或法人)
章程:必须由股东共同依 法制定公司章程,对公司
3
股董监高具有约束力(没 有实际控制人)
名称预先核准:名称保留 6个月,不得从事经营不 5
的行为进行监 督(只能建议 不能直接罢免)
06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股东会议
先约定后法定
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 集和主持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 董事推荐一名董事
监事会—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 行召集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 议召开
监事会(不设监事的公司监 事)提议召开
特别决议(出席+ 表决权2/3以上)
A
一般决议(出席+ 表决权过半数)
B
股东大会特殊职权
特别决议(出席+表决权2/3以 上)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 公司“资产总额30%”
一般决议(出席+表决权 过半数)
限制条件: 在发起 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 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考点十: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
设立程序
发起设立 : 书面认购股份—缴纳出资—选举组织机构—申请登记
募集设立 : 发起人认购—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申请登记
设立失败 : 退还股费。承担债务。侵权赔偿
合同责任 : 谁签合同谁担责,以公司名义为自己利益,相对人善意 公司承担,恶意不承担
况
通知: 15日前
提案
临时股东大会
2个月内开会的情况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不 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 的1/3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表决权持股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通知:15日前
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 以10日前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考点九:国 有独资公司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
考点九:国有独资 公司
股东会
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职权
一般职权,由国资监授权董事会行使
“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发行债”由国资监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国资监审 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
考点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公司章程
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 份总数 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
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
利润分配办法,清算事由与办法,通 知公告办法
11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02
考点二:公司的登记管理
考点二:公 司的登记管 理
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
法定代表人可以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没有董事)
股东出资 (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
(不可)劳务(普通合伙可以),信用,自然人名称,商誉,特许经营权,设 定担保财产 变更登记
股东大会
1
监事会
6
通知
5
2
董事会
年会 : 上一会计
3
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举行。20日前通知
4
临时股东大会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与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基本相 同
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还包括(聘用解聘会计事 务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股 利激励计划,审议股权5%股东的提 案)
股东大会
得转让
2 注册资本:认缴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 4 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
秘书
04
考点四:公司设立中的责任
考点四:公司设立中的责任
对内(出资责任):还本付息,恶 意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股东抽逃出资:对股董高实协-连 带责任(没有监事)
对外(对债权人):设立-发起连 带;增资-董高连带(没有监事)
求意见
强行转让
发通知:法院通知全体股东 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其他
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放弃优先权:收到通知之日起“满 20日”不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
考点七: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权转让
如何对待新股东
01
注销原股东出资 证明,向新股东 签发出资证明书
02
修改公司章程和 股东名称(修改 公司章程“无需 股东会表决”)
任期≤3年
未经国资监同意不得兼职其 他机构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国资监委派
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 事长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成员≥5人,职工代表 ≥1/3
A
监事会由国资监委派
B
监事会主席由国资监 制定
C
监事会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经理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0
考点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东权利
共益权(公司利益): 股东大会参与权,提 案权,质询权,表决
权,投票权
知情权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自益权(个人利益): 股利分配请求权,剩 余财产分配权,新股 认购优先权,股份质
押转让权
分红权
股东权利
知情权
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复制(章 程,决议,报告,账簿但不能 复制),不正当目的可拒绝 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不能复制 (章程,名册,债券存根,会 议记录,报告),不能查阅会 计账簿
05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股东会
1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所有监事会必须由,
6
不低于1/3。
监事会
5
2
董事会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
3
表 : 国有企业必须
有。
4
经理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股东会
决定公司的 “经营方针”
选举更换董 事,监事并
决定报酬
修改“公司 章程”
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
人数:5-19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 由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可以 有
任期:不超过3 年
定期召开会议: 每年至少2次, 10日前通知。 (有限公司先约 后法,15日前
通知)
临时召开会议: 10%表决权股东 提议,1/3以上 董事提议,监事 会提议(同有限 公司临时股东会
一样)
考点十一:股份有 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荐一名董事 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规定,一人一票与出资比例无关 会议签字:出席会议的董事
监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组成 不得少于3人(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
任期3年可以连任 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 监事会议设主席1人,由“全体 监事 过半数”选举产 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会议制度
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特别决议
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类,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
董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组成 3-13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3年)
职工代表:带“国有”字样的“应当”有,其他“可以” 有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产生 会议制度
股东权利
分红权
以公司为被告 案件审理须提交有效决议
股东权利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五年盈利未分红 合并分立转财产 公司到期还继续,就是没有增减 资 60日不达成 90日可起诉
08
考点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考点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是一个自然 人,也可以是一
个法人
应当在公司登记中 注明法人独资或自 然人独资,并在营
公司法律制度
演讲人 XXX
20XX-11-06
01
考点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经营 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无须另行套自己腰包还债)
母公司和子公司(控制与被控制。都独立),总公司和分公司(隶属关系。分公司民事 活动独立,民事责任不独立)
公司的种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资合 公司,人合公司,两合公司
公司法人财产权 对外投资担保,由股东会 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股董议) ,数额不超章程 对内担保,由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股议),表决权过半 为股东A提供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除A以为)的出席表决权过半数以上的 方可通过
董事会
01
出席条件:过半数的股东 出席方可举行
02
决议 : 必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通过。可 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代为出席
03
责任承担:“参与决议” 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表明异议并记录会议的 免责
04
经理:董事会成员可兼任 经理
董事会
人数:5-19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 由全体董事过半
考点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方式
1
公司章程
5
设立程序
4
设立条件 : 法定人
2
数:2-200人,半
数以上国内有住所
3
出资要求
考点十: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
设立方式
A
发起设立:认购 公司全部股份
募集设立:认购股 份不得少于“35%”
B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考点十: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
出资要求
01
02
注册资本: 发起设 立(全体发起人认购 的股本总额)。募集 设立(实收股本总额)
审议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通知
年会:20 日前
临时股东 大会:15 日前
发行无记 名股票的 公司:30 日前
通知
年会:20 日前
临时股东 大会:15 日前
发行无记 名股票的 公司:30 日前
每6个月召 开一次
必须设立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 会,临时股东大会
01
02
03
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主持。 由“半数以上” 董事推举一名
董事主持
监事会召集和 主持
连续90日以 上单独或合计 持股10%以上 的股东自行召
集和主持
召集主持
股东大会
普通决议 : 必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特别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 过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监事会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07
考点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考点七: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 权转让
股东资格的认定
https://www.wps.cn
01.
记载于股东名称的股东,依“股东名 称”行使权利
02.
公司应将股东姓名向登记机构登记,发生变更的要 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为变更的,不得对抗第三 人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机构”的设置
A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 理制度”
B
C
D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董事会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制度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经理
考点五:组织机构 的职权
监事会
监事检查财 务;
01
对 董 事 、 高管 02
业执照中载明
每一年会计年度终 了,编制财务会计 报告经会计事务所
审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 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该有限公司不能再投资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不设股东会,由股 东行使权利,股东 应采用书面形式并
签字备查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 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 产的,应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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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半数以上监 事通过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监事会
监事会
A
每6个月召开一 次
C
必须设立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 会,临时股东大会
B
半数以上监事 通过
D
12
考点十二: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考点十二: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股东大会特 殊职权
独立董事制 度
考点十二: 上市公司 的特别规 定
股东大会特殊职权
https://www.wps.cn
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可以 有
任期:不超过3 年
定期召开会议: 每年至少2次, 10日前通知。 (有限公司先约 后法,15日前
通知)
临时召开会议: 10%表决权股东 提议,1/3以上 董事提议,监事 会提议(同有限 公司临时股东会
一样)
董事会
考点十一:股 份有限公司的 组织机构
临时股东大会
2个月内 开会的情
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 更公司形式。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2016多选题,特别议事,2/3表决权通过 的有,修章程,合分离,增减资,变形式
股东大会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 由“主持人,出席会议 的董事”(而非股东) 签名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考点七: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权转让
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 : 对内 向着实际出资人,对外主要认登 记
考点七:有 限责任公司 的股权转让
冒名股东和名义股东 : 躺枪。自己干的坏事自 己知道,被陷害的是无 辜的
股东转让股权
对内转让:没有限制
对外转让
先约定后法定 看人数: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 发通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
公告之日起45日后:减资、合并、分立 作出决定起30日内:名称,法代,经营范围,股东转让,增资,分公司
03
考点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
考点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
股东:1-50人(自然人 1 或法人)
章程:必须由股东共同依 法制定公司章程,对公司
3
股董监高具有约束力(没 有实际控制人)
名称预先核准:名称保留 6个月,不得从事经营不 5
的行为进行监 督(只能建议 不能直接罢免)
06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股东会议
先约定后法定
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 集和主持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 董事推荐一名董事
监事会—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 行召集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 议召开
监事会(不设监事的公司监 事)提议召开
特别决议(出席+ 表决权2/3以上)
A
一般决议(出席+ 表决权过半数)
B
股东大会特殊职权
特别决议(出席+表决权2/3以 上)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 公司“资产总额30%”
一般决议(出席+表决权 过半数)
限制条件: 在发起 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 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考点十: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
设立程序
发起设立 : 书面认购股份—缴纳出资—选举组织机构—申请登记
募集设立 : 发起人认购—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申请登记
设立失败 : 退还股费。承担债务。侵权赔偿
合同责任 : 谁签合同谁担责,以公司名义为自己利益,相对人善意 公司承担,恶意不承担
况
通知: 15日前
提案
临时股东大会
2个月内开会的情况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不 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 的1/3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表决权持股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通知:15日前
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可 以10日前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考点九:国 有独资公司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
考点九:国有独资 公司
股东会
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职权
一般职权,由国资监授权董事会行使
“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发行债”由国资监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国资监审 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
考点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公司章程
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 份总数 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
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监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
利润分配办法,清算事由与办法,通 知公告办法
11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02
考点二:公司的登记管理
考点二:公 司的登记管 理
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
法定代表人可以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没有董事)
股东出资 (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
(不可)劳务(普通合伙可以),信用,自然人名称,商誉,特许经营权,设 定担保财产 变更登记
股东大会
1
监事会
6
通知
5
2
董事会
年会 : 上一会计
3
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举行。20日前通知
4
临时股东大会
考点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与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基本相 同
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还包括(聘用解聘会计事 务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股 利激励计划,审议股权5%股东的提 案)
股东大会
得转让
2 注册资本:认缴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 4 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
秘书
04
考点四:公司设立中的责任
考点四:公司设立中的责任
对内(出资责任):还本付息,恶 意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股东抽逃出资:对股董高实协-连 带责任(没有监事)
对外(对债权人):设立-发起连 带;增资-董高连带(没有监事)
求意见
强行转让
发通知:法院通知全体股东 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其他
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放弃优先权:收到通知之日起“满 20日”不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
考点七: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权转让
如何对待新股东
01
注销原股东出资 证明,向新股东 签发出资证明书
02
修改公司章程和 股东名称(修改 公司章程“无需 股东会表决”)
任期≤3年
未经国资监同意不得兼职其 他机构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国资监委派
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 事长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成员≥5人,职工代表 ≥1/3
A
监事会由国资监委派
B
监事会主席由国资监 制定
C
监事会
考点九:国有独资公司
经理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0
考点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东权利
共益权(公司利益): 股东大会参与权,提 案权,质询权,表决
权,投票权
知情权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自益权(个人利益): 股利分配请求权,剩 余财产分配权,新股 认购优先权,股份质
押转让权
分红权
股东权利
知情权
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复制(章 程,决议,报告,账簿但不能 复制),不正当目的可拒绝 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不能复制 (章程,名册,债券存根,会 议记录,报告),不能查阅会 计账簿
05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股东会
1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所有监事会必须由,
6
不低于1/3。
监事会
5
2
董事会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
3
表 : 国有企业必须
有。
4
经理
考点五:组织机构的职权
股东会
决定公司的 “经营方针”
选举更换董 事,监事并
决定报酬
修改“公司 章程”
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
人数:5-19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 由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可以 有
任期:不超过3 年
定期召开会议: 每年至少2次, 10日前通知。 (有限公司先约 后法,15日前
通知)
临时召开会议: 10%表决权股东 提议,1/3以上 董事提议,监事 会提议(同有限 公司临时股东会
一样)
考点十一:股份有 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荐一名董事 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规定,一人一票与出资比例无关 会议签字:出席会议的董事
监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组成 不得少于3人(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
任期3年可以连任 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 监事会议设主席1人,由“全体 监事 过半数”选举产 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会议制度
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制度
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特别决议
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类,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
董事会的组成和会议制度
组成 3-13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3年)
职工代表:带“国有”字样的“应当”有,其他“可以” 有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产生 会议制度
股东权利
分红权
以公司为被告 案件审理须提交有效决议
股东权利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五年盈利未分红 合并分立转财产 公司到期还继续,就是没有增减 资 60日不达成 90日可起诉
08
考点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考点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是一个自然 人,也可以是一
个法人
应当在公司登记中 注明法人独资或自 然人独资,并在营
公司法律制度
演讲人 XXX
20XX-11-06
01
考点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经营 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无须另行套自己腰包还债)
母公司和子公司(控制与被控制。都独立),总公司和分公司(隶属关系。分公司民事 活动独立,民事责任不独立)
公司的种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资合 公司,人合公司,两合公司
公司法人财产权 对外投资担保,由股东会 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股董议) ,数额不超章程 对内担保,由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股议),表决权过半 为股东A提供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除A以为)的出席表决权过半数以上的 方可通过
董事会
01
出席条件:过半数的股东 出席方可举行
02
决议 : 必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通过。可 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代为出席
03
责任承担:“参与决议” 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表明异议并记录会议的 免责
04
经理:董事会成员可兼任 经理
董事会
人数:5-19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 由全体董事过半
考点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方式
1
公司章程
5
设立程序
4
设立条件 : 法定人
2
数:2-200人,半
数以上国内有住所
3
出资要求
考点十: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
设立方式
A
发起设立:认购 公司全部股份
募集设立:认购股 份不得少于“35%”
B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考点十:股份有限 公司的设立
出资要求
01
02
注册资本: 发起设 立(全体发起人认购 的股本总额)。募集 设立(实收股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