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关于2016届毕业生就业材料发放和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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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就业材料发放和使用的通知
各学部、校直属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部、院):
《2016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书》)的发放和使用事宜说明如下。
一、总则
1、《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每名全日制毕业生同时持有各一份,是毕业生求职的重要材料,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用工意向的书面证明,是学校制定就业方案的重要依据,各学部、院和毕业生本人应予以重视。毕业生本人须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可信,因填写不实造成的影响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二、《就业推荐表》的发放
2、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登录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的个人信息打印《就业推荐表》(已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后发各学部、院,请各学部、院组织毕业生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学校推荐意见”栏“院(系、所)意见”处加盖各学部、院党总支公章。
3、《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的使用范围包括我校2016年本科、二学位、高职、硕士、博士全日制毕业生(包括春季毕业生和夏季毕业生),部分特殊类型毕业生以下方式处理:
(1)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待正式取得资格
后,由各学部、院统一回收《就业推荐表》,不再发放《三方协议书》;(2)联合招生的港澳台及华侨生源,不发放《就业推荐表》;
(3)二学位往届考生,《就业推荐表》“就业范围”已注明“回原单位就业”,不再发放《三方协议书》;
(4)少数名族骨干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就业范围”注明“定向地区或单位”,毕业生按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就业,按实际需求领取《三方协议书》;
(5)培养方式为委培的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就业范围”注明“委培单位”,不再发放《三方协议书》;
(6)外国留学生,不发放《就业推荐表》。
4、此前未能及时通过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基础信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放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三、《就业协议书》的领取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后,登录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预约领取《三方协议书》同时登记意向签约单位信息,预约成功后下一个工作日携带填写了完整信息的《就业推荐表》“用人单位回执”部分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三方协议书》。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后,须向学校提交《三方协议书》首页并通过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就业信息,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就业推荐表》的补办和换发
7、《就业推荐表》的补办
《就业推荐表》核发后,在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情况下因遗失需补办
的,由学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后向学部、院提出申请,学部、院审核同意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推荐表》。
8、《就业推荐表》的换发
《就业推荐表》核发后,用人单位已在《就业推荐表》上“用人单位回执”部分填写有关内容后,因学生原因不再继续与用人单位签约需补办《就业推荐表》的,应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已同意不再与学生继续签约,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将有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核发后,用人单位已在《就业推荐表》上“用人单位回执”部分填写有关内容后,因用人单位原因不再继续与学生签约需补办《就业推荐表》的,应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换发新的《就业推荐表》。
五、《三方协议书》的补办和换发
9、《三方协议书》的补办
毕业生领取《三方协议书》后,在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情况下因遗失需补办的,由学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后向学部、院提出申请,学部、院审核同意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三方协议书》。
10、《三方协议书》的换发
毕业生领取《三方协议书》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按用人单位要求,已在《三方协议书》上填写有关内容后,因学生原因不再继续与用人单位签约需补办《三方协议书》的,应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已同意与学生不再继续签约,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将有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三方协议书》。
毕业生领取《三方协议书》后,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按用人单位要求,已在《三方协议书》上填写有关内容后,因用人单位原因不再继续与学生签约需补办《三方协议书》的,应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备案,换发新的《三方协议书》。
六、违约
《三方协议书》经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即生效,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备法律约束力。
11、毕业生违约与违约后申请新《三方协议书》的程序
《三方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生效后,如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违约、另签其他单位或继续学习的,除必须本人承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将承担以下后果:
(1)不得申请将档案、户口暂留学校;
(2)已与北京地区单位签约、且单位同意解决北京户口的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可申请另签其他北京地区为京外生源毕业生解决户口的单位;
(3)已与京外地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可申请另签北京地区为京外生源毕业生解决户口的单位。
毕业生提出违约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到就业指导中心说明情况,领取并填写《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学部、院出具意见并备案;
(2)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原单位向学校开具解除协议的书面公函(北京单位须说明未为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将因违约对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消除到最小;
(3)毕业生本人回收原《三方协议书》(单位联、毕业生联),如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还需回收原就业推荐表;
(4)毕业生准备好上述材料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周期为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通知毕业生本人。
完成违约程序后,毕业生可凭新单位的接收函申请新的《三方协议书》。
12、用人单位违约
《三方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生效后,用人单位提出违约的,由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说明情况,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毕业生可申请新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书》另行求职,学校支持毕业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人:韩伟65783821
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10月12日